06.06 服刑期間逃跑,36年後落網

服刑期間逃跑,36年後落網

關某出庭受審

2018年5月4日,經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驛城區法院以關某犯脫逃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與其前罪未執行的刑罰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零十七天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零二個月。

36年前,關某因犯盜竊罪被處以刑罰,正在監獄服刑的他潛逃異地。36年來,檢察機關從未放過關於關某的任何線索,會同其他職能部門進行追逃,最終將他繩之以法。

 服刑期間脫逃

關某今年60歲,河南省泌陽縣人。1981年3月31日夜,23歲的關某夥同他人,採用耙齒撬門等手段,盜竊村民劉某家一頭驢,價值300元;9天之後,關某再次夥同他人,於夜間盜走村民張某家一頭母牛,價值700元。1981年5月18日,泌陽縣公安局將關某抓獲,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同年7月26日被送往原駐馬店地區公安處勞改隊(現駐馬店市監獄)服刑。

1981年11月30日,勞改隊組織服刑人員在宿鴨湖水庫割蘆葦,關某趁無人注意,從蘆葦叢中脫逃,跑到附近的火車站,扒上一輛運煤的火車,到鄭州後上了一輛開往新疆的火車。

36年持續跟蹤

檢察機關派駐監獄檢察室設立時,關某已脫逃10年之久,其原始檔案僅有一頁,記載著其刑期、脫逃時間、地點等內容。派駐檢察干警會同監獄管理部門,將關某列為重點跟蹤調查的脫逃人員。

多年來,驛城區檢察院多次牽頭召開研究抓捕工作會議,駐馬店市監獄也曾多次組織警力實施抓捕,但受當時的社會環境、技術水平等限制,始終未能將其抓獲。

2017年,河南省監獄管理局部署“獵鼠”行動專項工作,駐馬店市監獄重新對關某一案立案偵查,並邀請驛城區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介入引導偵查。刑事執行檢察局積極協助駐馬店市監獄幹警研究部署聯偵,精心組織,引導偵查方向,制定詳細追逃方案,通過專業技術偵查手段,辦案幹警發現關某藏匿在新疆阿克蘇市,化名“陳某”,在經營企業。

“欠法律的債,該還了”

關某外逃30多年,相貌改變較大,加之其在當地經商,社會關係複雜,確認身份、實施抓捕有一定困難。為此,辦案人員從泌陽縣法院調取關某的原始卷宗,提取卷宗中關某的指紋,與“陳某”的指紋進行比對。2017年12月13日,通過專業鑑定機構DNA比對指紋,確定嫌疑人“陳某”就是原駐馬店地區公安處勞改隊脫逃罪犯關某。

追逃人員趕到新疆,對“陳某”進行訊問。在確鑿的證據面前,已是兒孫滿堂的“陳某”承認,自己就是已經脫逃36年的罪犯關某。

2018年1月8日,案件被移送驛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3月28日,檢察機關以涉嫌脫逃罪對關某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關某作為被關押的罪犯,在服刑期間脫逃,其行為已構成脫逃罪。

“潛逃這麼多年來,壓得我喘不過氣。現在入了監牢,反而釋然了。我欠法律的債,也該還了。”2018年5月13日,在與駐馬店市驛城區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檢察官談話中,脫逃長達36年的關某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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