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虛開買賣發票會判刑嗎?

生如夏花198287091


虛開發票不一定會被判刑。虛開發票是一種嚴重的稅收違法行為,一般會受到稅務行政處罰。但當虛開發票達到一定的程度就會觸犯《刑法》規定,構成犯罪。

一、什麼是虛開發票

(一)稅法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由此可見,從稅法的角度講,只要開具的發票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均屬於虛開發票。比如A與B沒有發生真實交易但A向B開具了發票;實際購貨的是A,但開具了購貨方是B的發票;A實際提供的餐飲服務,但開具的桌椅發票;還有改變商品數量、商品金額等等項目開具的發票。



(二)刑法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3.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由此可見,從刑法的角度講,虛開是指沒有發生實際交易而開具發票,或者發生了實際交易但開具了與真實金額、數額不符的發票,或者發生了實際交易但讓別人為自己代開了發票的行為(如:A向B銷售了一批煤炭,但卻讓C給B開具了銷售煤炭的發票)。

刑法與稅法相比,刑法定義的虛開雖然都屬於“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但是在有實際經營的情況下,不符僅僅指的是數量或者金額不實。因此稅法上的虛開是廣義的虛開,刑法上的虛開是狹義的虛開。

二、虛開發票的後果

(一)行政處罰。虛開發票既然是一種嚴重的稅收違法行為,自然會受到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如果A僅有虛開發票的行為,一般稅務機關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但假如A不僅虛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且使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稅款,屬於稅法上的偷稅。稅務機關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二)刑罰。大家可以注意到,稅法中的兩條法律規定都有一個條款,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麼達到什麼標準會構成犯罪,構成犯罪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立案追訴標準:(1)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的;(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000元以上的。  

量刑標準: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的,屬於“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1)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萬元以上的;(2)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的,屬於“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1)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30萬元以上的;(2)虛開的稅款數額接近巨大並有其他嚴重情節的;(3)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實際抵扣稅款或者騙取出口退稅100萬元以上的,屬於“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造成國家稅款損失50萬元以上並且在偵查終結前仍無法追回的,屬於“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2.虛開發票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規定: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立案追訴標準:(1)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五年內因虛開發票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3)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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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刑法,虛開發票是被明令禁止的犯罪行為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二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虛開發票行為。


我們常見的發票,可以分為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兩種。


虛開普通發票,在一定數額以內,會被處以行政處罰。根據規定: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處5萬元以下罰款;虛開超過1萬,處5萬以上、50萬以下罰款。而情節嚴重的,則會被處以刑事處罰:100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40萬元以上,即構成犯罪。個人犯罪可處管制、拘役、最高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處以罰金,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按個人犯罪處以刑罰。


在保證自身不虛開發票的同時,企業也要防止從“別人家”收到假髮票。對於一般企業來說,難免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有意或無意的取得虛開的發票,稍不留意,就很可能招致企業的刑事風險。


對此,企業在購進貨物時,應具有防範意識,在交易前瞭解交易對象,並在收到發票後仔細核實發票及貨物內容是否與實際銷售單位相符。“內修外攘”,才能讓企業無後顧之憂。


伴隨稅制改革,稅收的執行力度將不斷加強。企業一定要注意,切莫觸碰法律底線,傷及自身。有法365企業小助手提醒您,企業在開發票的相關問題上應該注意:


1.增強法律意識。企業應當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聘請專業律師,向員工講解相關法律知識,提高員工的防範意識和法律意識。這樣既可以預防員工接收虛開發票,也可以防止員工利用職務之便虛開發票,為企業帶來麻煩。

2.提高發票風險意識。企業收到發票時,負責人員要仔細核對發票內容,包括貨物內容、開票單位、匯款賬戶等,審查票上信息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面對非法提供虛開發票的,應主動拒絕並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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