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收好!峰會後青島夜景亮化開放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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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夜景亮化設施啟閉時間暫行規定

為鞏固和深化“美麗青島三年行動”夜景亮化提升成果,營造良好的夜景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質,確保亮化設施常態化、集約化運行,現將我市亮化設施啟閉時間規定如下。

一、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亮化設施逢星期五、星期六和重大節日啟閉,啟閉時間為18:30至20:00,重大節日亮燈時間延長1小時。

二、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亮化設施每天啟閉,啟閉時間為19:30至21:00,重大節日亮燈時間延長0.5個小時。

三、燈光表演項目在規定的亮燈時間內,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運行時間不超過0.5小時;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運行時間不超過1小時。

四、浮山灣夜景燈光秀,每場表演不超過0.5小時。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逢星期五、星期六表演一場,開啟時間為19:00;重大節日每天表演兩場,開啟時間為19:00、20:00;

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逢星期五、星期六表演一場,時間為20:00;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每天表演一場,時間為20:00;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逢星期五、星期六表演一場,時間為20:00;重大節日每天表演兩場,時間為19:40、20:30。

其他燈光表演項目由各區、各設施產權單位參照浮山灣燈光秀表演時間安排,制定運行時間並向社會公佈。

五、五四廣場燈光音樂噴泉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運行,開啟日期與浮山灣燈光秀一致,時間為19:00,每次不超過0.5小時。

六、五月的風雕塑、棧橋、小青島、小魚山、電視塔等地標性建築每天運行,按規定亮燈時間啟閉。

七、火車站、飛機場、長途汽車站等營運場所,商場、酒店等經營性場所,根據營運和經營時間,啟閉亮化設施。

八、公園、廣場、景觀河道、濱海步行道等市民日常休閒活動場所的照明設施每天開啟,在規定亮燈時間基礎上延長1小時。

九、重大節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五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十、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的夜景亮化設施,按照本《規定》執行。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紅島經濟區亮化設施的運行時間由各區市參照本《規定》制訂;遇有重大活動、惡劣天氣等需要臨時調整夜景亮化設施運行時間的,以市戶外廣告與亮化管理辦公室通知為準。

本《規定》自2018年6月15日起實施。

附:青島市夜景亮化設施啟閉時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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