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一個人通過自學掌握了全部中醫理論知識並用自己所學中醫療法治好妻子的病違法嗎?

山中道人


這個問題的關鍵詞“自學”“治好”“妻子” ,自學~說明他沒有學歷更沒有行醫資格證書;治好~說明他的醫術水平達到專業水平;妻子~說明他沒有收費行為。沒有收費沒有贏利行為就沒有違法。

假如他治殘或者治死了妻子,那麼有可能或直接觸犯刑法,假如他治好的是其他人並收費,那麼他就觸犯了行醫管理條例屬違法。這兩種情況都沒有發生,他就沒有違法的事實和依據。


沙地瓜呱


違法啦!!!我要舉報我親人非法行醫!治病經驗大多來多年養豬經驗!我們小時候生病小病都是他給治的,當然大病還是找中醫!豬生病也是自已治的,連獸醫治不好的傷寒都給他治好了!鄰居就等這些豬大了給兒子上大學交學費,為了感謝我親人,送了大豬腳,我親人都沒收!冒險啊[汗]!


自家不度度何人


1.從法律上來說,只要你沒有行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不管你是給自己妻子還是別人治病,都是非法行醫,是違法行為。

2.從道義上來講,你這種用自己所學中醫技術治好妻子的病,是站得住腳的。治病是給人解除痛苦,是大善的德行。有的時候人在某種特殊情況下,不得已做出的善行,是可取的。比如有的人,家人病了舉債四處尋醫無果,只有回到家裡,然後自己努力苦學中醫,後來為家人調理身體把病治好了。假若他不這樣做,也許他家人就那樣離去了。

3.這種行為雖說與法不合,但是存在即是合理的。


鄂東北阿峰


這個問題和中醫西醫無關。

行醫是一個職業,替老婆治病不屬於行醫行為。

治好了當然沒問題,如果治殘治死,該被追究的不是行醫的責任,而是追究你有沒有因為圖謀遺產或者其它不良意圖故意所為。

活了104歲的某鄧神醫自詡掌握了中醫的全部理論,結果誤診造成老婆兒子二命嗚呼,不也不了了之了嗎?


我是誰誰是我誰是誰o


"非法行醫"是不具備醫師執業證,以醫生名義面向不特定的公眾從事診療活動,並收取費用的行為,包括以醫生名義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兩種情況,這裡指的"開業"包括開辦診所、醫院等醫療機構,還包括在家行醫和上門行醫這兩種事實上的開業。根據"非法行醫"的定義,你沒有醫師執業證,但沒有以醫生名義對外從事診療活動,只是在妻子身上實踐自己的醫學知識,而且沒有收費,不屬於非法行醫。但是如果你的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比如造成你妻子傷殘或死亡的後果,會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受到法律的懲處。


克萊因的百寶瓶


沒證別稱能、萬一失手、害自已討苦吃。治好別人不收錢頂多說聲謝謝、人的生命有時是很脆弱的、也許不吃你開的藥方、或藥他就要死去、恰好這個時段剛好服用了你的藥方或藥物。那你麻煩就來了、藥檢局、專家看看處方對對藥渣、也是按湯頭藥譜開的、但他們會有一大堆理由讓你負責或坐牢。說你誤診、藥不症。還會讓你出示行醫資格證書、等等……到那時你就是非法行醫、等著吃苦吧!大醫院有靠山、死了人能說一大堆理由來脫身、最多是院方給點錢了事。


石雅齋


你說的這種人不可能存在!就是在醫學院就讀,一輩弄懂一本中醫學的名書都非常難!

中醫學是浩瀚無邊的大海,但是在海邊也能生存,學一個方劑,懂其用在何處,把握十八反,小心品味。你一輩子不愁吃不愁穿,一招鮮吃遍天!

給你妻子治病?那是瑕想的夢,哪兒那麼湊巧,你學會中醫妻子馬上病了等你治?瞎編故事也不怕你妻子打你!

現實中的執法監督也不是很教條,李躍華違法行醫也是大小月日都趕在哪兒啦。

不是陳廳長無奈中露出了他,悄悄地在基層混沒人為難他。


用戶象棋高人11066445


按我國法律,你不僅違法還是犯罪。首先,你不可能掌握全部中醫知識;其二,你非法行醫;其三,你為了顯示你的本領,把你妻子當小白鼠;其四;你妻子在本質上被你控制人身和心靈自由。




土司駐村


想多了,把自己家人治好了,這才是正道。若違法,那就讓別有用心之人告去嘛!人活在世,健康最重要,家人健康都沒了,違個鳥法。害人之心不可有,只要行得正,知道自己在幹什麼,違法就偉好了,不違法就沒健康,那你說這法要不要偉?! 健康地生存是人的一個基本權利,你不信任醫院的治療,自己治自己,完全沒問題!


勿與君子鬥名


張仲景自學醫寫成傷寒論,孫思邈自學醫,養己身寫成千金方。他們都是百歲之人,窮其一生。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把古今的醫學論著全部精研一遍,恐窮其一生也不可能。看了幾個偏方,瞎貓碰見了一隻死鼠,而己。無證開方治好了妻子,只要你妻子不告你無證行醫,也不算違法,但違規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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