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 機構改革,時間節點明確,必能按期完成

新一輪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都有時間節點,肯定能如期完成,這點不容質疑!

在悟空問答裡面看到關於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否能如期完成的回答,答主普遍不樂觀,提了好多理由和原因,說肯定不能如期完成。也有網友私信問我機構改革能否如期完成的問題,在此一併解答。

一、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兩會”通過了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兩會”後立即啟動實施。至目前,部委全部按《方案》要求合併掛(換)牌,領導班子也陸續配備到位。國家要求省、直轄市一級2018年9月前報批備案,12底前改革到位。市、縣兩級12月底前報批備案,2019年3月底前改革到位。就目前已知,部分省要求6月底前在時機成熟的情況下,提前完成“三定方案”審核工作和機構整合、掛牌工作,依此推斷,年底前就會有省市縣三級機構改革全面到位的省份。

機構改革,時間節點明確,必能按期完成

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2009年啟動試點改革,2017年各地陸續通過了各自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明確要求2020年前分類改革到位。目前,山西省試點改革結束,全省1237個事業單位全部分類改革,與山西同步推進的省份和部分市、縣試點改革也全部結束。全國大部分市縣一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明細經過幾上幾下審批,大多數事業單位(90%以上)分類已經明確。部分暫不分類的事業單位,主要是一些行政類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職能、性質不好界定,此類事業單位省市也有時間限制,要求在近期完成全部分類報批工作。目前,多地部分公益二類和全部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已經完成改革,單位撤銷改企,人員區別分流調整;自收自支類事業編制和自定事業編制也已全部撤銷,區別是根據難易程序,各地進展不同。總之,事業單位分類改革2020年前必定完成,國家機構編制部門多次重審,這一時間節點不會改變。

機構改革,時間節點明確,必能按期完成

還有幾個大的改革時間節點,與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相關,在此一併分享:

1、公車改革。2016年9月完成了公務員公車改革工作。2018年3月底湖北省率先試點完成了全省的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工作,事業單位車補方式是以報銷公務用車費用為主。同期江蘇試點教育衛生行業公車試點改革,與湖北省改革車補方向不同,杭州也是公車改革最早試行的城市。

2、公立醫院和高校分類改革。2018年3月陝西省啟動實施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保留事業單位屬性,撤銷編制。這是2017年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要求,對縣級以上公立醫院與高校改革意見部分是保留事業單位屬性、撤銷編制。與此同類的高校改革試點未見相關報道。部分人理解中小學撤銷編制是錯誤的。

機構編制事宜,改革事宜,可留言或私信交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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