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朔城区医疗保障局告知书

广大城乡居民和职工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好中央部署和省市区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节后疫情期间将采取以下措施办理医保事宜:

一、暂停职工和城乡居民慢性病年检、申报,开办时间将待疫情过后另行通知。

二、异地就医备案,拨打电话:15703498843(城乡居民)、13994939240(城镇职工)即可办理。

三、2019年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包括发现疑似和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需先到医保办事大厅进行参保登记,然后到税务部门缴费方可享受医保待遇。2020年出生的新生儿需先办理户籍,凭户口本到医保办事大厅登记,无需缴费。为方便疑似和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和未参保居民及时参保,从2020年1月31日起开始接收新参保登记信息,来人或拨打电话15703498840均可办理。

四、需要报销的住院患者、慢性病患者、办理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人员,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待疫情过后,再进行报销或办理。

五、确需到朔城区医保大厅、政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建议您暂不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及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望广大城乡居民和职工朋友们积极配合。

六、我局工作人员也要全部佩戴口罩,按照疫情期间卫生管理要求,加强疫情防控,保障群众安全。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人民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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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医疗保障局告知书

朔城区医疗保障局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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