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晚上有竊賊撬窗戶行竊,業主用木棍將竊賊從7樓捅下去,竊賊墜樓身亡,業主需要負責嗎?

胸中有玉


99隨便語:在法律上這幾乎是不需要討論的問題,答案是必須承擔責任,包括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在網絡上,很多人對於類似問題,總想得到一個肯定回答,不用負責任。

但作為一個問答寫手,假如我今天胡說八道亂寫一通,萬一某個讀者當真了,將來在生活中遇到類似情況,採取極端手段,把一個小偷從高樓上捅下去摔死,那就有違我的本心。

我們必須明白一個道理,哪怕你再恨小偷,小偷也不致死。

人的生命權高於一切,其中也包括小偷的生命。

第一,涉嫌“故意殺人罪”。

小偷撬窗行竊,業主用木棍將小偷從7樓捅下去,這種行為連“防衛過當”都算不上,直接就是故意殺人。

(1)為何不算防衛過當呢?

防衛過當的基礎是正當防衛,而構成正當防衛需要滿足幾個條件,其中包括“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所採取的必須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小偷撬窗,說明小偷尚未進入室內,正在實施盜竊前的“準備工作”。從法理上講,此時的不法侵害是否屬於“正在進行”,具有爭議。

更重要的是,發現撬窗的小偷後,使用木棍將其捅下去,這個行為已經明顯超出“制止不法侵害”的範圍。

(2)為何是故意殺人罪?

在法律上,“故意”分為兩種,直接故意,間接故意。

業主舉起木棍,狠狠一棍子敲在小偷的腦袋上,導致小偷昏厥,從7樓摔下去,摔死了,這叫直接故意,構成直接故意下的故意殺人罪。

用木棍捅小偷的身體,可以解釋為“逼迫小偷離開窗口,不讓小偷進入室內”。

但在這個過程中,業主放任一種後果的發生,即,放任小偷從七樓摔下致死,而“放任”就是間接故意的一種,這種情況下構成間接故意下的故意殺人罪。

放任: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是個人就明白,當一個人從七樓高的位置上摔下去,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被摔死,所以,業主的行為已經構成間接故意。

第二,關於故意殺人罪下的民事賠償責任。

這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值得一提的是,當業主構成故意殺人罪時,他在法律上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很輕微!

一切的原因就是“刑法司法解釋八”,根據解釋八的規定,刑事案件中致人死亡的,附帶民事賠償部分,被告人不再承擔死亡賠償金。

這是什麼意思呢?

由於業主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自己成了罪犯,他原本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變成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責任,其中幾乎有著天和地的差別。

比如說,業主不構成犯罪情況下,小偷摔死了,業主可能承擔的賠償責任中,最主要的部分是死亡賠償金。

以江蘇省舉例。按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20年,為65萬760元。

然而,在業主構成故意殺人罪情況下,這筆高達65萬的死亡賠償金,法律上並不支持!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關於這種情況下的附帶民事賠償,業主與小偷家屬雙方能否達成和解,被看作是業主的“悔罪表現”,與刑事責任的承擔,有著一定關係,這裡不再展開。

結束語:人的生命權高於一切,業主用木棍將小偷從七樓捅下摔死,連防衛過當也算不上,構成故意殺人罪!

但另一方面,業主必須承擔的民事賠償,僅有喪葬費,交通費等較小數額。


99隨便


這個,如果從現行法律上來看,業主估計不僅面臨的不僅僅是經濟上的賠償,應該還有刑事上的追責。

小偷跑到你家去盜竊,分幾個環節,第一,他還沒有入戶,他只是在從下水道向你家攀爬,這時候你並沒有正當防衛的緊迫性,因為你可以選擇大聲叫喊驚走小偷,也可通知左鄰右舍來防備小偷,也可以離開並報警,但如果你用木棍捅,從令小偷從七樓摔下去,那麼就意味著你明明知道你的行為可能會導致小偷死亡,但你仍然幹了,那這時候小偷所承擔的後果,遠遠超出了他應該承擔的後果,這至少是防衛過當,甚至是故意傷害致死,這和抓住小偷後打死其實類似。

如果他入室了,這時候你打他,如果只是打倒,這時候沒事,如果不小心打死了,就看你運氣了,法院有可能會判正當防衛,有可能會認為是防衛過當,具體看是哪個法院和具體情節了。


任輝68707309


這是個老話題了,雖然小偷氣人;但罪不至死!

不知道有沒有監控看到現場情況,沒有的情況下;在法院警察調查時,實話實說好了!聽窗外有動靜我打開窗戶看一下,就聽見有掉落東西!不知道是什麼東西?

有的監控或者證人的情況下,就說只碰了他一下!不能說多了,一下算是自衛!自己保護,他沒自己沒保護好自己活該!我也沒辦法哦,他打我,我還能不還手?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關注我,交流生活經驗!


佟道大叔


業主的行為性質認定上,顯而易見的是此行為針對不法侵害,且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中,其認定難點在於是否超過必要限度,從而符合防衛過當。

首先,看一下防衛過當的概念:所謂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 其構成要件:在客觀上具有防衛過當的行為,並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損害;在主觀上對其過當結果具有罪過,這是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的根據。

其次,通過對案件中的情況分析,竊賊並沒有威脅到業主的人身安全,而業主根據日常預測可以認知到如果用棍捅對方,對方將有喪失性命之可能,因此業主對過當結果有預測的可能性。

綜上,業主對竊賊採取制止措施屬於正當防衛,但制止使竊賊墜樓身亡,那就存在防衛過當的行為,那麼業主應對其過當的防衛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至於承擔責任的大小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96年住景田西,大概八九月份的一個晩上十二點多,剛剛睡下半小時,隱約聽到陽臺有聲音,我找到鐵管(之前有被撬門,後準備防身的),輕輕推開陽臺上的玻璃門,藉著月光,看見一個人的手已經伸進防盜網上,防盜網上的鐵條已經卸下二根,正準備要爬進來,我操起鐵管當頭一棒,砸在防盜網上,嚇得小偷差點掉下去,趕緊抱著下水管道滑下去,賊快,下面還有二個接應的,悻悻的撒退跑了,我住三樓


老魏65917512


我有個閨蜜住四樓,有天晚上摟著兒子睡覺時,聽到門口有動靜,睜開眼睛藉著窗戶透進來的光看到一個人,站在臥室門口,用一根小棍挑著她的錢包,另一個手裡拿了刀。閨蜜嚇得沒敢動,半眯著眼睛,那個小偷把錢拿出來扔掉包後走了她才敢報警。小偷半夜溜門撬鎖不帶刀嗎?難道他不聽勸告,只能眼睜睜看著他進來嗎?知道家裡有人還進屋的叫入室搶劫吧。保護自己的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我認為沒錯。


憙暉


必然是要承擔責任的,雖然小偷是在實施不法侵犯的過程,但是並未造成實際的後果,這個時候將小偷捅下去的行為本身就是有問題的,明知是7樓捅他可能會造成嚴重後果還要實施行為本身,造成了另外一種人生傷害。遇到這類情況,報警先然後埋伏好等小偷進屋到了安然地帶擒住


笑笑05250


這個社會怎麼了,被人們深惡痛決的賊居然有N條理由保護,難怪世風日下,正直的人活的比小偷還累


病殘農夫


這基本就是偽命題!小偷能爬到“七樓”窗戶?小偷摔死了,誰告訴我們他被捅了?


King4th


嗯,看到小偷趴在窗戶上準備行竊,不能用棍子捅,否則就是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正確的做法是熱情的邀請小偷慢慢進入房間,給他炒幾個好菜,喝幾兩茅臺,讓老婆包水餃,無微不至的照顧,酒足飯飽之後,叫輛出租車,業主送他回家後交付家人才能自己回家,不然路上出現交通事故也有照顧不周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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