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9 沒買交強險的摩友請注意,發生交通事故後即使你無責也需要賠償!

雖說現在全國不少城市和地區都限摩,導致騎摩托車的人少了很多,但是摩托車這個群體在全國仍然有一個非常大的基數,畢竟,根據摩托車行業的銷量數據來看,摩托車每年的產銷都在一千多萬輛,哪怕是去掉出口哪些,在國內的摩托車數量也不算少!

沒買交強險的摩友請注意,發生交通事故後即使你無責也需要賠償!

但是,在這群摩友群體中,有不少摩友不是水車就是沒有購買交強險的,坦白來說,這對於一個並不富裕的家庭來說是一個不小的安全隱患,為什麼這麼說呢?

無論是開車還是騎摩托車,哪怕你小心再小心,可能也無法避免事故的發生,畢竟,你不撞別人不代表別人不會撞你,是吧!

如果是雙方都有責任,例如2015年7月27日上午,梅縣梅西鎮均田村的吳某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外出,途中與相對方向由余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激烈碰撞,造成餘某身受重傷致死。交警部門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吳某、餘某負事故的同等責任。

由於吳某的摩托車沒有按照規定購買交強險,法院遂判決車主吳某應無條件承擔強制保險的賠償限額11萬餘元,超出賠償限額部分5.2萬餘元,由原、被告雙方各分擔一半,亦即被告吳某應賠償原告方損失共計各項費用14萬餘元。而如果是按照規定購買了交強險的話,吳某本來只需賠償超出賠償限額部分的一半,也就是2.6萬元。

沒買交強險的摩友請注意,發生交通事故後即使你無責也需要賠償!

如果你是無責,但是同樣沒有購買交強險的話,抱歉,你還是需要承擔賠償!為什麼?

還是舉個案例,2014年6月,龔先生駕駛摩托車與鄭先生駕駛的摩托車迎面相撞,經廣安市交警二大隊認定,鄭先生因不按規定行車,負全責,龔先生無責任。但是龔先生卻被鄭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賠償交通事故損失。這又是咋回事呢?原來根據交強險車主無責任賠付規定,鄭先生應獲得保險公司無責任限額範圍內醫療賠償1000元、殘疾賠償9500元、車損賠償100元。可龔先生為了省錢,在購置摩托車時沒買交強險,導致鄭先生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理應給予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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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鄭先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負全責,但因龔先生未盡法定義務,致使鄭先生無法獲得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的賠償,該損失是龔先生造成的,故作出判決判令龔先生向負全責的鄭先生賠償經濟損失10600元。

沒買交強險的摩友請注意,發生交通事故後即使你無責也需要賠償!

所以,如果能買的話還是買了,千萬別為了省那點錢最後弄得得不償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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