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 廣州廣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被吸收合併完成股權過戶登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廣州廣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日股份”、“公司”)實際控制人廣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廣州市國資委”)於2018年11月8日簽發了《廣州市國資委關於廣州智能裝備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吸收合併廣州廣日集團有限公司的批覆》(穗國資批[2018]109號),原則同意廣州智能裝備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智集團”)以2018年12月31日為合併基準日吸收合併公司控股股東廣州廣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日集團”)。廣日集團為廣智集團全資子公司,廣智集團為廣州市國資委下屬國有獨資企業。2019年1月31日,廣智集團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豁免廣州智能裝備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廣州廣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義務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145號)。相關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於2018年11月13日、2019年2月2日發佈的《廣日股份關於控股股東被吸收合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32)、《廣日股份收購報告書(摘要)》及《廣日股份關於控股股東被吸收合併事項獲得豁免要約收購義務批覆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03)、《廣日股份收購報告書》。

2020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廣智集團發來的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過戶登記確認書》,確認廣日集團所持有的公司486,361,929股(佔公司總股本56.56%)股份已過戶至廣智集團,廣日集團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廣日集團已被廣智集團吸收合併。廣智集團持有公司486,361,929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56.56%。公司控股股東由廣日集團變更為廣智集團,實際控制人不變,仍為廣州市國資委。

特此公告。

廣州廣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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