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原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副院长李来生受贿案一审开庭

原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副院长李来生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0年1月15日,东胜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副院长李来生受贿一案。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李来生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院院长、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局长助理、鄂尔多斯医院(康巴什部)筹建办常务副主任、鄂尔多斯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副院长的职务之便,以收取医疗设备供应商产品销售回扣或好处费、感谢费等方式,非法收受多家公司或个人财务,为这些公司或个人在医院医疗设备招投标、办公设备购买、工程项目承揽与建设、医院人员招聘等事项中谋取利益,受贿数额共计1255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来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来生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东胜区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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