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孟村法院:强化“类案同判”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孟村法院:强化“类案同判”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2019年以来,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探索“类案同判”作为保障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分析法院“类案不同判”现象产生的原因,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以发回改判案件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官会议和审委会提供法律适用指导和参考、促进裁判规则及标准统一、总结审判经验、提升司法裁判质量等方面作用,探索新型“类案同判”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截至10月20日,共判决调解该类案件52件,“类案同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准确界定,完善认定标准。建立类案标准,将类案中当事人的主张事实一致,案件类型和诉讼请求类型明确,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一致的作为前提。达到有利于进行审理监督管理,有助于未来的类案同判,有助于化解当事人和公众的疑惑与误解的效果。

规范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讨论程序。确定分管院领导分别担任法官会议召集人,负责组织法官会议。员额法官和合议庭认为案件需要提交法官会议讨论的,由召集人决定,随时召开法官会议。并配备专职秘书,由专职秘书与书记员共同做好法官会议记录归档工作,将案件讨论结果归档留痕。同时充分发挥审委会类案指导作用。主动建立裁判尺度甄别梳理机制,定期讨论研究形成全院类案裁判指引规范,发布参考案例,统一裁判尺度,促进类案同判。与此同时定期汇总形成裁判指引、裁判标准、总结审判经验教训,形成综合报告。

完善案件分配机制,系列性、群体性或者关联性案件原则上由同一审判组织办理,保证这类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把握。并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对存在法律适用争议或者“类案不同判”可能的案件,法官应当制作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报告,并在合议庭评议或者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时说明。

完善“类案不同判”预警机制。建立数据库,建立预警机制,对偏离度高的案件进行预警或自动进入复查程序,将审判监督贯穿审判权运行全过程,并建立类案判前甄别预警机制。在智审办案系统以标准值为对比指标,对于偏离标准值过大的案件提醒法官、合议庭及时自查,院庭长或团队负责人进行审查。通过召开法官会议,进行分析讨论,帮助法官厘清办案思路,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促进全院法官审判能力水平提升,为办案提供科学指引。

加强廉政防控。加强判决文书的辨法析理,对重点、疑难案件,依托大数据进行类案检索。以智能化助力办案标准的规范,对可能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案件,进行研判分析,形成具有类案参考价值的裁判规则,对可能涉及违反审判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由院庭长、纪检监察重点监督管理,并将判决书和报告统一建档管理,构建同案不同判的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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