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7 執 行 懸 賞 公 告

執 行 懸 賞 公 告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法院

執 行 懸 賞 公 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人黃文英與被執行人彭均輝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彭均輝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法律義務,且逃避執行,現申請人黃文英提出懸賞執行的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的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彭均輝,男,1982年出生,漢族,袁州區人,住袁州區洪塘鎮灑下村老屋下組19號,身份證號碼:3622011982****3013。

執 行 懸 賞 公 告

執行依據:(2019)贛0902民初1414號民事書,約定:彭均輝償還借款本金116000元及利息17700元,案件受理費1687.5元及財產保全費1289元,共計136676.5元(利息另行計算)。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彭均輝下落及藏匿地點,促使本院查找到被執行人的,本院將1000元懸賞金獎勵給舉報人;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彭均輝財產線索,本院將舉報財產變現款的10%作為懸賞金獎勵給舉報人。

本院將對舉報人的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舉報聯繫電話:0795-3553536

聯繫人:李法官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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