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學校說要加收560元的託管費,學校的依據是什麼?合法嗎?

中國太麗


學校加收託管費,是有依據的,也是合法的。

2018年5月,教育部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新聞發佈會上,基教司司長呂玉剛表示,……課後託管服務,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自願原則,積極探索完善收取一定的服務性收費或者是代收費。



課後託管,是指學校在為學生提供的午休和放學後的自習管理、輔導服務。

按相關規定,學校的作息時間分為上午和下午兩段。中午學生應回家休息。放晚學後,學校也沒有繼續看管學生的義務。

但現實情況是,大多數家庭騰不出人手照顧中午回家吃飯、休息的孩子;學校放晚學時,太多數上班族也還沒有下班。

如果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作息時間,不提供午休期間和放晚學後的託管服務,勢必令很多家庭陷入困境。

這樣,家長就只能求助於社會託管服務機構。不但費用高昂,服務水平堪憂,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發生交通事故、校外鬥毆及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


有鑑於此,社會各界及教育主管部門均要求學校提供課後託管服務。但學校卻很為難。

提供課後託管服務,毫無疑問給老師們增加了額外工作量,必須給予一定的加班費。但學校並無此項經費,而且擔心被指“濫發補助”。

八項規定出臺之前,大多數學校採用的是“打擦邊球”收費,給老師象徵性發點課時費的方式處理的。八項規定之後,這些都不允許了。所以學校更傾向於不提供託管服務,免得惹麻煩。

但家長的需求又是客觀存在的,作為公益一類的義務階段學校,不能迴避這個問題。

經濟較發達地區一般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沒有條件的地方,只能向家長收取一定的服務費。

這項收費即是“託管費”,堅持自願原則。但為方便管理,多數學校原則上要求學生統一在校託管。家長應該理解。

一個學期5個月,收取560元託管費,與校外託管機構收費標準相比,算是白菜價。且收費標準都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批准,如果家長心存疑慮,可向上述部門詳細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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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米


根據權責相當的原則,收費是完全合理的。

有人經常反對給教師加工資,主要理由就是教師假期多,一年中有三分一的時間休息。但他們選擇性忽視了一點,那就是教師一天工作的時長(注意:這裡指的是上班時間,不包括花在上下班途中時間)。正常工作時間從早上七點二十五左右到下午五點半左右(各校作息時間安排有些差異,大體相當),除去中午兩個小時的休息,一天工作時長也超過八個小時。如果是早、中、晚有輪值任務,那可得從早上六點二十學生起床時開始,到晚上十點學生就寢後,每天工作接近十六個小時。以每週輪值兩次計算,正常工作外的時間就達到兩天正常工作時間量,也就是說,每週正常工作達到七天。

還有,寒暑假多數是學生休息教師學習時間,如果算上其它部門臨時突擊任務,比如扶貧、各種創先活動等,教師實際休息時間就幾乎等於零。

有些人拿教師每天就上幾節課來說事,那是他們無知。除了上課,教師得備課、改作業或試卷,班主任還得班級管理吧,哪裡有時間象他們所說的玩手機、喝茶、看報紙、同事之間閒聊?不說別的,備一節課平均就得花兩節課時間,改作業也得兩節課時間,批改試卷就耗時更多了。

放學後那可是下班時間了,託管學生純屬加班,犧牲休息時間不說,那得承擔額外的安全責任,在上級沒有加班補貼的情況下,學校收點費用也合理。當然,收費金額得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部門核定為標準。

新規出臺前,沒時間照顧孩子的家長將孩子送去社會託管機構,支付了多少錢的託管費也不見他們說什麼,怎麼到了學校收託管費,就跳出來說不合理了?這是什麼心態?還不是想將學校當無限責任公司、將老師當免費保姆來使喚!





一個教育一線的小人物


這麼看:

一是收費是否合理,看一下幾方面:1.是否有文件規定。2.是否有當地物價部門的收費許可證。3.是否將收費文件及許可證張貼在校園門口明顯處……

二是近期國家可能出臺有關託管的收費政策,但是以無償為主,可以收取一定代收費。

三是看文件,預計收費正式文件出臺還有一段距離,這段時間不能收取。也就是說,校門口沒張貼文件,就是文件還沒有來到,還不能收取。

四是收取費用的數額有當地物價部門確定,如果物價部門還沒有出臺文件,也是不能收取的。

五是繳費者除去注意文件規定之外,還要注意有些地方搭車收費或者拆開收費,擴大收費範圍。1.收費是託管,就只能是託管費,不要把資料,印刷你,飲水等費用加進去。2.託管就是中午,下午全部託管,有時候可能改成中午一次,下午一次相加。擴大了氛圍,增加了收費標準。3.代收費是學校代社會機構收費,學校就不能自己存取使用,應該由社會機構收取使用……

六是對照以上內容標準,你繳的560元就可以看出來交還是不繳,繳多了與否……

五是發現有提前,搭車,增加收費,可以拒絕繳納,保留證據,要是交了的話,向相關部門舉報。一經查實,會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的……一般學校會相當謹慎。

六是要與老師隨時溝通,攜手教育孩子,一條心,一個目標,共同努力,不能有其他想法。有異議可以提出來……

總之,學校收費要有據,家長要有理,攜手教育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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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有趣


不合法!教師就應該一天24小時工作、無償為家長和學生服務。八小時工作時間,是其他單位的特權,教師已經有兩個假期,憑什麼要享受?!學校和老師太黑了、心❤也太狠了,到了放學時間,不讓孩子回家找父母陪伴、輔導學習,偏偏要把人家的孩子給扣留下託管、輔導功課,這是嚴重的違規行為,既不合理也不合情,更讓人氣憤的是還要收託管費,更是不合法的行為!老師是多麼神聖的職業,完全可以不食人間煙火,完全可以不休息,完全可以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無私的、無償的為家長和學生奉獻、服務。至於老師自己的孩子和家務事,難道家裡面再沒有其他人了嗎?非要等著你下班去照料嗎?有些家長倒班上夜班,孩子回家無人照顧,老師也應該“加夜班”無償照顧!學校和老師“昧著良心”收託管費 ,實在讓家長們生氣!建議家長們立點志氣,讓孩子到放學時間,按時接回家,偏不讓你學校和老師託管!如果自己家裡有事,忙不過來 ,完全可以讓校外輔導機構、託管機構“無償免費託管”,那才是值得家長們信賴的地方啊——氣死學校和老師!(歡迎大家點評、點贊、關注作者!)


—霸王花—


教師是人,不是物

按國家法律規定:八小時工作制。

工人超八小時工作,都知道要加班費。教師加班,為什麼不能有加班費?


PPL64


不合法,你找人管就行了


心態50248


覺得不合理就不託管唄。其實託管的只是一部分。且明確是自願原則。這有什麼好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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