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鎮平縣持續發力拆除城區一起違法建築

鎮平縣持續發力拆除城區一起違法建築

(通訊員 吳閃) 4月2日,鎮平縣城管局組織力量依法強制拆除縣城區內一起違法建築。

此處違法建築屬沿街門面,位於校場路與雪楓路交叉口東50米路北,在未取得《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進行施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已構成違法事實。該局於2018年6月和12月先後對當事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催告通知書,當事人仍未履行職責,整改違法行為。在執法程序到期後,該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依法對其進行強制拆除。拆除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100餘人,執法車輛16輛,挖掘機2輛,拆除違法建設面積130平方米。

镇平县持续发力拆除城区一起违法建筑

在拆除的同時,該局還依法對周邊嚴重影響城市形象的3處亂搭亂建的亭棚、小木屋、報刊亭進行了組織拆除,維持了城市公共空間管理秩序。

據悉,該局將進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執法力度,依託專業機械購置和公安執法中隊的配備,嚴厲打擊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推動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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