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喪葬費的發放標準

計發標準為:當地上一年度(或前12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由逝者直系親屬領取,如沒有直系親屬,則視情況由組織安葬的人或組織領取,需要開具相關證明。 喪葬費是統一的,只隨時間和地區不同有所變化,不受逝者年齡或者其他因素影響。舉個例子,若某地區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那麼該地區2019年的喪葬費就統一按24000元計發。喪葬費實行“少不退、多不補”原則,即家屬實際安葬逝者所花費的金額多於領取安葬費,也是沒有額外補貼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