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果售出的農村房屋被拆遷,出賣方能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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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售出的農村房屋被拆遷,出賣方能反悔嗎?

碰到拆遷出賣方就想反悔?可能嗎?合同是幹什麼的,不是單單的一張紙,而是有法律效益的東西。不是出賣方想反悔就能反悔的,而且從道德的角度上來說,也是違反道德的。

對於同村村民來說,出賣方是無權反悔的。除了合同的法律效益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你轉讓了房子和宅基地,你就再也沒有在本村申請宅基地的權利了,這是在《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中有著明確的司法解釋的。只要你轉讓了在農村的房子和宅基地,你就沒有再申請宅基地的權利了,而且在村、鄉鎮和縣級土地部門都有備案的,您即便是反悔也不可能在把房子、宅基地買回來的。

如果是對村集體以外的其他農業戶口或者城鎮戶口的人賣房子呢?雖然說這類非法買賣宅基地不被法律所保護,也不被法律所承認,但是賣房子的賣方也不能隨意的反悔。如果村委會較真的話,您連安置費都拿不到。為什麼?非法買賣、轉讓、出租宅基地的情況下,可以取消其對宅基地的使用權的。這是在《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中也是有著相關的司法解釋的。即便是買方不能過戶,你賣方也不能相當然的想反悔就反悔啊。當然了,如果村委會不較真的話,你可以和買方協商退還買房款來購回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子的。

所以,只要買賣的關係成立,您想反悔拿回自己的房子,不是你想就想的。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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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售出的農村房屋被拆遷,出賣方能反悔嗎?

首先,咱不從法律和政策上來解說,單從道德和信用的角度來分析此事。農村的房屋出售,只要當初買賣雙方你情我願,不存在強買強賣,並且簽訂了買賣協議,錢款當面交清,不管買房人目前有無購買農村住房的資格,在遇到房屋漲價,或者拆遷可以得到交大經濟利益的時候,賣方都不應該反悔,這是做人的基本信譽問題。

俗話說,世上沒有賣後悔藥的,就是勸人們做事要三思而後行,別到時候後悔莫及。對於賣房賣地,在農村一直是很受重視的事情,舊時房屋和土地都是祖產祖業,窮極了變賣祖產祖業會被視做不孝子孫,是敗家子,很受人瞧不起的。所以,人們不到萬不得一,是不會變賣房產的。當然對於城市的炒房者,和這個無關,那是純經濟利益驅使。農村的房屋買賣行為,一般是變賣祖上留下的老宅,也有的是舉家外遷後將房屋賣掉,多數情況下變賣祖產是急等錢用,能買你家的房子,那也等於幫了你家的忙,如果你一看房子漲價,或者幾年後遇到拆遷,你感覺賣了吃虧了,想收回房產以獲得更大的利益,那你就太不上講究了。

咱們再從法律上說,法律不保護違背法規的買賣行為,但保護人的基本道德,保護合同和信用。在當時國家沒有出臺一戶一宅的農村宅基地規定的基本政策,沒有明確禁止城市人到農村買房的政策條件下,不管你把房屋賣給了本村人還是城市人,只要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籤訂了合同,但就應該受到合同法的保護,幾年後政策改變,賣方在巨大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違反合同,收回房屋,這是不符合合同法的,法律也是不會支持的。

當然,如果雙方的買賣行為,是在國家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法規出臺後,買方明確知道自己沒有在農村買受房屋的資格,只是貪圖便宜購買了農村房屋,這種購買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雙方起了糾紛,法律可能判決合同無效,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不遇到拆遷等經濟利益的情況下,賣方反悔,可以在調解的基礎上收回房屋,但從道義上講,你在退回賣方款的時候,起碼應該付給人家當初買房款的利息吧?

而如果你的後悔,是因為房屋遇到拆遷可能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那麼你這種反悔是不人道的,從社會良俗的角度,法院不會完全支持你的這種行為,房屋可以收回,但是,你應該給予當初的買方較大的經濟補償。買受人無權使用農村的宅基地,但人家起碼買了你的房屋,拆遷時房屋的補償應該歸買方,宅基地的補償歸原主,這是合情合理的。當然,這個主要看法院調解中你們雙方各自的讓步情況,具體補償多少沒有一定的標準。

而如果你的房屋買給的是本村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村民,這個買賣行為不管在啥時候都受法律保護,遇到拆遷時你再想收回房屋,那是不可能的了。因為人家買受後,喪失了自己申請宅基地的資格,這房子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都歸買方了。

綜上,做人要講基本的道德和信用,不能兩眼光盯著錢,買賣行為只要雙方自願,都是一種合同關係,成交後不管遇到什麼情況,都不應該隨便變更合同。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執行時,便可自動解除。金錢是塊試金石,金錢面前最能試出一個人的人品問題,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經得起不道義的金錢誘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大家說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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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售出的農村房屋被拆遷,出賣方能反悔嗎?

在農村,房屋的買賣是很經常的事。如果售出的房屋遇到集體搬遷或是拆遷,出賣方能反悔嗎?這是現在社會中遇到的一類比較難辦的事。下面山村梅花來談一談自己的看法。


前段時間,我們這有一個村要拆遷,在單位聽說這個村就出現了十幾年前已經把房子賣給了別人,原來房主想參加拆遷補償,因此出現了賣房者反悔的情況。現房主到村裡登記,原房主也去村裡找。作為村裡人都認為房子已經賣了十幾年了,還回來找,沒有理由。可是,原房主卻要和現房主找差價,經過幾番的協商,最終也沒有達成協議,只有走法律程序——起訴。


經過法院的調查取證,最終判買方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權,而對土地使用權,仍然歸賣方。但考慮到雙方買賣已經十幾年,且買方在房屋的修繕方面花費了不少的錢,要求賣方要給買方一定的補償。對於村裡拆遷補償只能賣方享受。 對於此事,村裡子里人都認為,賣方太不對勁了,已經多年的賣房事實,現在遇到拆遷的機會,賣方的做法有點過分;而作為買方則覺得有點吃虧。都覺得法院判的不公平。

但是,細想起來,土地是集體的,是國家的,不是你自己個人的,農村房屋的宅基地,雖然你在上面建了房子,但是你只有使用土地的權利,但沒有出售和轉讓的權利。


山村梅花


我灣拆遷就發生這樣的事,村民甲全家遷走了,15年前把房子3000元賣給了村民乙,前幾年甲聽說要拆遷了就回來找乙,說那房子是她弟弟私自賣的,房子不是她弟的,要求退回賣房款3000,收回房子。乙肯定不同意,二人吵嘴、打架,然後找村委會調解,最終結果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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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分割拆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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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從道德上來說,是不好的,也是對自己的人品和信用的踐踏,但是在大多數人眼裡,只要有足夠的錢,其他都不重要。

現在來說說能不能反悔,要看你賣給誰,賣給本村的人,簽有合同,反悔也沒用。如果賣給外地人,可以反悔的,因為國家禁止把土地賣給非本集體的人,互相籤的合同也是無效的,當然,反悔是可以,法律上來說,你要補償對方損失的。


寶慶農村人


不能反悔,買方拿房屋拆遷補償,賣方拿宅基地補償。


長老83339889


合同不嚴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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