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8月27日公佈了河南銀監局鶴壁分局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鶴壁市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鶴銀監罰字〔2018〕10號、11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鶴壁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楊書浩,該單位存在貸款五級分類反映不實,對問題授信客戶未按照要求採取措施的違法違規事實。
鶴壁銀監分局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鶴壁市分行罰款30萬元,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劉春前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鶴壁市分行貸款五級分類反映不實、對問題授信客戶未按照要求採取措施負領導責任。鶴壁銀監分局對其作出警告,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
![中國農發行鶴壁分行違規被罰30萬 一人被警告](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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