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 貴州餘慶:兒子拖欠民工工資不露面 父親主動送子歸案不袒護

貴州餘慶:兒子拖欠民工工資不露面 父親主動送子歸案不袒護

一個簡單的承攬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審判到執行,近七個月的時間裡,吳某就是一個“老將不見面”,既不出庭應訴,也不到案執行,完全置法律、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和“雷霆風暴”執行行動於不顧。7月30日,剛回到家的吳某在家人苦口婆心勸誡無效後,其父吳某某大義滅親,一怒之下將其強制送到法院。

貴州餘慶:兒子拖欠民工工資不露面 父親主動送子歸案不袒護

被執行人被其父送至法院。

家住貴州省餘慶縣松煙鎮松煙村的吳某,大學畢業後自主創業,開了一家裝修公司。2017年10月,吳某承包了餘慶縣“國騰商都”小區房屋裝修工程,並將該工程三樓網吧木工施工項目承包給徐某某、楊某某、馮某某三人。雙方口頭約定,施工材料由吳某負責,徐某某、楊某某、馮某某負責勞務施工,施工勞務費16800元。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吳某支付勞務費4000元,下欠12800元承諾在同年11月26日付清,並出具欠條一張交徐某某、楊某某、馮某某收執。逾期,吳某未兌現支付承諾。

2018年1月2日,徐某某、楊某某、馮某某持欠條,將吳某訴至餘慶縣法院,請求追索勞動報酬。

訴訟過程中,吳某既不應訴,經法院傳票傳喚也不出庭參加訴訟活動。法院審理認為,徐某某、楊某某、馮某某與吳某的口頭約定合法有效,追索勞動報酬的請求應予支持。吳某經法院傳票傳喚不出庭參加訴訟的行為,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不利後果。遂判決,吳某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徐某某、楊某某、馮某某施工費用12800元。判決生效後,在法定期限內吳某未履行支付義務。

2018年4月4日,徐某某、楊某某、馮某某向餘慶縣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強制執行。

最初,吳某的手機還能接通,後來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或者關機狀態。執行法官曾多次到其家中找尋,也曾多次找附近村民打聽,但始終未能發現吳某蹤跡。

“吳某拖欠農民工工資,拒不執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東藏西躲不見面,請你們聯繫他主動到案執行,否則,法院將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將其納入失信黑名單。”聽完執行法官的情況介紹,吳某的老父親吳某某悲憤交加,老淚縱橫,“我們辛辛苦苦、省吃儉用供他讀書上大學,希望老來有個依靠,萬沒想到他做人不踏實,做事不守信,拖欠農民工工資還想躲藏,真是不肖子孫……。”

吳某某一方面對吳某恨鐵不成鋼,一方面為了挽救吳某不至於因納入失信黑名單而身敗名裂,他誠懇地向執行法官承諾:“請法官放心,我保證儘快把這個不肖子送到法院接受處理,絕不袒護。”

7月30日,剛回到家的吳某在家人苦口婆心勸誡無效後,其父吳某某大義滅親,一怒之下將其強制送到法院,上演了“戀親不為親徇私”的大義之舉。目前,該案已執行完畢。(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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