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辦公廳通報了4家在一級資質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的企業。這些企業將面臨1年內不受理申請,失信行為公佈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處罰。
資質申報弄虛作假企業名單
序號
企業
名稱
法定
代表人
申請
事項
行為
1
福建省旺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李榮清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企業申報業績材料弄虛作假
2
浙江滕頭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傅劍波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企業申報業績材料弄虛作假
3
陝西秦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任宗周
4
永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章永忠
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1年內不受理上述企業申請該項行政許可
小包子
這些建築企業為啥要冒險造假?
存在僥倖心理。資質申報涉及的企業人員、業績信息造假,一直都是住建部嚴查的重點。
大包子
“四庫一平臺”上線後,住建部發文要求對工程業績真實性進行核查:
1.建市資函[2016]116號:對2016年11月1日前,申請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開展業績核查。
2.建市資函[2016]136號:重點核查申報項目是否真實,填報的開竣工時間,中標時間、中標價主要技術指標(包括建築面積、層數、最大跨度等內容)。
3.建市招函[2018]10號:強化平臺在建築市場監管業務中的應用,數據要及時、準確;對已入庫工程項目信息,採取定期檢查、隨機抽查等多種方式對其真實性進行監管。
所以,弄虛作假想都別想。
建築企業怎麼做,才能順利申請到資質?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依法依規,嚴格報送申請材料。要注意一些影響資質申請的事項,大概有5個方面。
大包子
影響建築企業資質申報的事項
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規定
不能認定為企業業績的工程
1.單位工程未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能作為申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業績考核。
2.配套工程不得單獨作為企業申報施工總承包資質工程業績考核。(注:《建築法》第二條規定:配套工程是指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相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3.超過時限的工程業績不予認可。(注:《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間竣工的工程業績。例如,申報年度為2015年,“近5年”的業績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後竣工(交工)驗收合格的項目。)
4.超越本企業資質承包工程範圍的工程業績不予認可。(注:企業以境外承包工程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資質承包工程範圍。)
5.項目負責人不規範執業。(注:企業申報的工程業績中,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時存在非本企業註冊建造師、不具備註冊建造師資格、超越註冊建造師執業範圍執業或違反有關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企業該項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6.保密工程不得作為企業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7.群體建築(無論基礎是否相連)不作為單體建築面積業績考核。
8.輕鋼、網架結構跨度業績,不作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跨度業績考核。
9.企業因負有工程質量、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被降級、吊銷資質,其相應工程業績不得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10.工程業績弄虛作假申報資質被通報批評或撤銷資質的,其相應工程業績不得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不符合要求的設計、圖紙
1.項目未提供圖紙。
2.工程立面圖紙不清晰,且未能反映項目為單體建築。
3.項目圖紙無設計單位出圖章、設計人員註冊執業印章。
4.工程提供圖紙未能反映考核指標。
5.圖紙中設計單位出圖章有效期、圖紙設計人員註冊執業印章有效期和圖紙出圖日期不符,非有效圖紙。
6.圖紙設計人員註冊執業印章存疑。
7.設計部分不予認定。
不規範的合同、條款等
1.工程中標單位非申報單位。
2.工程中標日期晚於合同簽訂日期。
3.合同協議書明確發包人建設內容與合同名稱及竣工驗收內容不符。
4.沒有工程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簽訂日期早於直接發包情況報告書籤發日期。
6.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及竣工驗收備案表中無竣工驗收日期,不予認定。
7.竣工驗收備案表中印章不清晰,不予認定。
項目負責人資質不達標
1.項目負責人非建築工程專業。
2.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時非一級註冊建造師,屬超範圍執業。
3.項目負責人超二級建造師執業範圍執業。
4.項目負責人未註冊在申報單位。
5.項目負責人在開工後變更註冊至另一單位。
6.中標通知書中的項目負責人與合同中不一致。
7.一級註冊建造師證書取得日期晚於項目中標日期。
8.項目負責人個人業績不達標。
人員、設備不達標
1.一級註冊建造師重複註冊。
2.機械設備不達標。
3.提供的設備購置發票不清晰,未能反映設備名稱及技術指標,不予認定。
-END-
如果覺得安小居做得不錯,
閱讀更多 安居北京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