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未免駭人聽聞

“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未免駭人聽聞

喬志峰

河南一彩禮標準引熱議: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這兩天,一份紅紙黑字的《惠安街道辦紅白喜事操辦標準》在網上引起熱議,該標準第一條規定:索要彩禮“嚴重者”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河南蘭考縣惠安街道辦事處社會治理中心相關負責人稱,紅白喜事操辦標準正在嚴格執行,此舉是為了倡導婚俗新風。(6月20日 上游新聞)

“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未免駭人聽聞

​頒佈紅白喜事標準、對彩禮進行限制,有其現實背景。現在不少地方,婚喪嫁娶都存在攀比之風,大操大辦、奢靡無度,不僅造成了鋪張浪費,也敗壞了社會風氣。移風易俗,刻不容緩。

不過,結婚給多少彩禮,畢竟是個人事務。政府出面制訂相關標準,必然面臨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兩方面的問題。“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顯然過於駭人聽聞,未免矯枉過正,缺乏法律依據。

“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未免駭人聽聞

​所謂“紅白喜事操辦標準”,只不過是一種倡導性標準,即便經過了相應的程序、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可和通過,上升到了村規民約的高度,其法律效力也不是無限的,也須受到限制。最基本的原則是,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與國家現行法律有衝突,不得含有侵犯村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等合法權利的內容。給多少彩禮、擺多少酒席,嚴格來說都是公民的個人權利,只要花的是自己的錢、沒有影響到其他人的合法權益,誰都無權干涉。

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婚喪嫁娶大操大辦,是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但如何解決,卻考驗著地方政府的執政智慧和法治觀念。我個人的看法是,少一些強制、多一些引導,少一些紙面上的規定、多一些實際中的思想工作,否則或許可以收一時之效,風頭一過反彈的概率也很大。通過宣傳和引導讓村民都來真正轉變觀念,類似的不良風氣才能得到根治。

“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未免駭人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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