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進入攻堅決勝期,為建立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長效機制,實現以執行指揮中心為抓手改革執行工作管理模式的目標,常州中院重點開發執行指揮中心最強大腦功能,開啟執行指揮中心運行新模式。
01執行案件辦理流程化
改革執行案件辦理模式
重塑執行案件辦理流程
執行立案
(立案材料核查、信息錄入確認、當事人初次接待)
文書發放
(由專人統一製作併發放
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
集中查控
(指定專人對被執行人銀行、股權、
車輛、工商等信息統一進行網絡查控)
繁簡分流
(簡案:執行指揮中心直接辦理;
繁案:流轉到辦案團隊辦理)
02執行案件管理規範化
01
集中辦理事務性工作
將事項委託、信用懲戒、司法網拍等執行案件中事務性工作集中到執行指揮中心統一辦理。
02
重點關注案件流程節點
首次執行案件:對十日內發執行通知、一月內進行網絡查控或線下查控、執行款到帳三十日內發放案款等關鍵節點進行監控;
終本案件:對傳統查控錄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結案前三個月再次進行總對總查控、終本約談、超過三個月結案等關鍵節點在結案前再次確認,確保終本案件合格率。
03
強化執行信訪化解工作
指定專人負責執行信訪工作的接待、信息錄入和化解工作。對最高院掛網督辦案件,明確化解材料標準,嚴守辦理時限要求,以執行信訪化解率90%為目標,針對不同信訪訴求,研究執行信訪化解方案並明確化解工作進度表,確保各類涉執信訪案件及時得到化解。
03執行工作信息化
現場指揮
執行指揮中心的執行指揮系統與單兵執行系統連通,實現遠程遙控指揮。
執行公開
設置當事人查詢案件信息專用電腦。
質效分析
從執行案件管理系統後臺抽取數據,定期發佈全市兩級法院執行質效指標和綜合管理指標數據分析,為各法院績效考核、決策分析提供基礎信息。
備勤值班
落實工作日時間值班和24小時備勤制度,局領導定期指揮中心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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