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莘縣一醉漢為交警執法行為高呼點贊被依法查處

本報訊(記者 趙豔君 通訊員 馮永華 紀桂民)6月9日夜間,莘縣一名醉漢駕駛機動車偶遇交警處置交通事故,在看到交警救援事故受傷者時,停車高呼“為交警同志點贊”,不慎暴露酒後駕駛事實。

當晚10時10分許,莘縣交警大隊民警在伊園街與新華路十字路口處置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救助受傷群眾時,突然聽見有人高呼“為交警點贊”、“為交警點贊”,且聲音有些沙啞。這時,一位民警循聲望去,發現一名小型汽車駕駛人把頭和手伸出車外,做出點讚的手勢。

具有多年工作經驗和職業敏感的民警,覺得這名駕駛人非同尋常。於是,民警快速走到該男子車旁瞭解情況。當民警一靠近駕駛員時,就聞到一股刺鼻的酒味,並且發現該男子滿面通紅,神智不清。民警懷疑,該駕駛人可能涉嫌酒駕。於是,從警車上拿出酒精測試儀,示意該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結果,經現場呼氣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94mg/100ml,已超出醉駕標準的2倍以上。

該男子看到酒精檢測結果,當場傻了眼,又高呼“我為你們交警點讚了,別處罰我了,照顧照顧我吧……”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等待該司機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在此,莘縣交警提示,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廣大駕駛員朋友切勿抱有僥倖心理,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條“鐵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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