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濰坊軌道交通線網及近期建設規劃環評二次公示

6月6日,濰坊市交通運輸局發佈濰坊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及近期建設規劃(2019~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規劃概況

規劃名稱:濰坊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及建設規劃

建設單位:濰坊市地方鐵路管理局

研究範圍:濰城、奎文、坊子、寒亭四區行政轄區的城市規劃區總面積2659km2;重點研究範圍為濰坊市中心城區、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峽山生態經濟發展區。其中,中心城區指北至興安街(食品谷北),東至楊瓦路、南至八馬路,西至杏樂路的範圍,總面積為648km2。遠景展望為濰坊市域行政區域範圍,包括奎文區、濰城區、坊子區、寒亭區、青州市、諸城市、壽光市、高密市、安丘市、昌邑市、臨朐縣和昌樂縣,總面積約1.6萬km2。

規劃主要內容:

遠景推薦方案由6條線路組成,其中1、2、3、4號線為市區線,線路總長125.3km,R1、R2線為市域線,線路總長76.0km。全網線路全長201.3km,共設置車站116座,其中換乘站10座。全網設置綜合車輛基地5處(含1處綜合維修基地)、停車場6處。軌道交通系統制式擬採用跨座式單軌。

近期建設項目由1號線一期工程、2號線組成。其中1號線一期工程自山水環保至物流園,正線長度24.166km,設站21座,其中地上站13座,地下站8座,平均站間距1.18km;2號線自濰城開發區中學至呂家張營社區,正線長度26.496km,設站22座,均為地上站,平均站間距1.24km。近期建設規劃總長度50.662km,設站42座。

近期建設物流園車輛基地及濰城開發區中學基地2處,呂家張營社區停車場1處,控制中心1處。

濰坊市軌道交通近期建設項目全長50.662km,投資估算總額為2121428.95萬元,技術經濟指標41874.17萬元/正線公里。

1號線一期建設工期按42個月、2號線建設工期按36個月考慮,在建設期內須完成土建施工與裝修、軌道鋪設、設備安裝、單系統的調試及全線系統的聯動調試、通車試運行等幾個方面的工作。

其中:

1號線一期工程預計於2019年開工建設,2022年底建成通車;

2號線一期工程2021年開工建設,2023年建成通車。

濰坊軌道交通線網及近期建設規劃環評二次公示

(二)規劃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施工期主要環境問題:規劃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會產生一定的噪聲、振動、揚塵、廢水及固體廢物等汙染影響;

運營期主要環境問題:列車運行時會產生一定的噪聲;項目各車站會排放生活汙水,車輛段及停車場會排放生活汙水和生產廢水。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要點

施工期的環保措施:施工過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高噪聲設備儘量遠離居民區或採取封閉隔聲措施;科學的對施工現場進行佈局,以減小機械振動對周邊敏感點的影響;採用灑水、密閉運輸等措施降低施工場地揚塵汙染;施工場地產生的廢水,經過預處理後排入市政管網統一處理;橋墩基坑開挖時,選擇合理的工法及降水方案等;固體廢物按城市固體廢物管理要求進行處理處置。

運營期的環保措施:對受噪聲影響較大的敏感點採取聲環境功能置換的措施,對軌道交通沿線進行用地控制和規劃退讓,定期維護、保養軌道交通車輛、車輪及軌道;車站及場段生活汙水排入市政汙水管網,車輛段、停車場生產廢水經處理達標後回用或排入市政汙水管網。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內容和環評初步結論

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內容:按照導則要求,進行現狀調查,提出環境影響識別和確定環境目標,對規劃進行環境合理性論證和環境影響預測評價,針對規劃提出優化調整建議和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提出評價結論。

環評初步結論:濰坊市軌道交通線網及建設規劃的實施,有利於促進濰坊市城市總體規劃的實現,對優化城市佈局結構、節約資源和減少汙染物排放、改善城市人居環境以及推動城市“公交優先”戰略實施等方面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軌道交通運輸所產生的噪聲、振動和汙水可以通過規劃控制和工程措施得到有效控制。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有利於可持續發展,有利於和諧與公平核心價值的實現,最終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在落實評價提出的規劃調整建議後,從環境保護角度講,濰坊市軌道交通線網及建設規劃是整體可行的。

(五)徵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您對目前本區域交通狀況的看法;您認為您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如何;您對該規劃實施中施工期、運營期最關心的環境問題;您認為本次規劃的實施對當地經濟和社會有何影響;您認為本次規劃擬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可行;您是否支持本次規劃的實施;您對本次規劃的意見和建議。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公示稿)的方式和期限

查閱方式:本次規劃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如想詳細瞭解本次規劃的有關情況,可在公示期內訪問中鐵工程設計諮詢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站“公示公告”或濰坊市交通局官方網站“通知公告”中下載或在線瀏覽環評公示內容及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示稿)。報告書公示稿及調查表詳見網站鏈接附件。

公示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七)徵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規劃主持單位將在規劃所在地,通過訪談和問卷調查,並在網站(媒體)公開本次規劃的環境信息,以徵求公眾對規劃實施的意見;公眾也可在本公示信息公開後,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規劃主持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出意見和建議,供規劃主持單位、環評機構及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決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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