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整理招標文件範本;你值得擁有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範文本《範本》概述 1、適用範圍 2、編制依據 3、主要內容 4、實施時間 5、使用中的兩個問題 招 標 公 告 資 格 審 查 制 度 • 1、 資格審查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一般使用合格制的資格審查方式。 • 2、在工程項目的施工招標中,除技術特別複雜或者具有特殊專業技術要求的以外,提倡實行資格後審。 • 3、實行資格預審的,提倡招標人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 4、實行資格後審的,招標文件應當設置專門的章節,明確合格投標人的條件、資格後審的評審標準和評審方法。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應載明的內容 • (一)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 (二)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 • (三)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 • (四)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 • (五)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 • (六)對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的要求。 • 1、工期 • 依據2000版《全國統一建築安裝工期定額》確定合理工期。 • 2、質量目標 • 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工程的標準。 • 3.建築業企業類別和等級標準幾種常用施工資質的劃分 • 1、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 3、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有關的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 • 1、特級總承包資質企業註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 2、一級總承包資質企業註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 • 3、二級總承包資質企業註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 • 4、三級總承包資質企業註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 承包工程範圍 • 特級企業:可承擔各類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 • 一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 – (1)40層及以下、各類跨度的房屋建築工程; –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構築物; – (3)建築面積20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 – (1)28層及以下、單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工程; –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構築物; –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築工程的施工: – (1)14層及以下、單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築工程; –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構築物; –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企業承包工程範圍 • 一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建築室內、室外裝飾裝修工程(建築幕牆工程除外)。 •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位萬元及以下各類建築室內、室外裝飾裝修工程(建築幕牆工程除外)。 •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位工程造價60萬元及以下各類建築室內、室外裝飾裝修工程(建築幕牆工程除外)。 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 • 1、發售時間 • 自開始發售,不得少於五個工作日。 • 2、收費標準 • 參照山東省物價局魯價費發[24號文件山東省物價局文件魯價費發[64號關於轉發計委印發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招標文件工本費按照下列標準執行:50頁(含50頁)以內的,每份不超過150元,每增加50頁(含50頁)加收150元,不足50頁的按50頁計,但每份最高不得超過700元。招標公告(資格後審方式) • 1、關於招標文件及所附設計文件的發售 2、投標保證金 關於投標保證金的規定 • 1、招投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額,將投標保證金隨投標文件提交給招標人。 • 2、投標保證金的形式: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 • 3、投標保證金的額度: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 • 4、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三十天。 • 5、投標保證金的效力: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發佈招標公告和發出投標邀請書應當遵循的法規規定 • 1、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規定的條件; • 2、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 3、不得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 4、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 5、不得以帶資、墊資、壓級、壓價為先決條件發包工程。 • 6、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 • 7、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 8、不得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 • 9、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 • 10、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 • 11、邀請招標應當發出投標邀請書 關於招標公告的強制性規定 • 1、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佈招標公告; • 2、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應當在指定媒介發佈招標公告; • 3、在兩個以上媒介發佈的同一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的內容應當一致; • 4、招標公告應當確定合理的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和辦法; • 5、招標公告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 • 6、不得發佈虛假招標公告; • 7、招標公告不得含有欺詐內容。指定的公告發布媒體 • 1、國家指定媒體 • 國家計委根據國務院授權,指定《日報》、《中國經濟導報》、《建設報》、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數額。 對聯合體投標的資格預審規定 • 1、聯合體投標的注意事項 • 2、不被許可的聯合體變化 • 3、聯合體申請人的資質認定 • 4、聯合體申請人的可量化審查因素的指標考核聯合體申請人的資質認定 • 兩個以上資質類別相同但資質等級不同的成員組成的聯合體申請人,以聯合體成員中資質等級最低者的資質等級作為聯合體申請人的資質等級。 • 兩個以上資質類別不同的成員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內部分工分別認定聯合體申請人的資質類別和等級,不承擔聯合體協議約定由其他成員承擔的專業工程的成員,其相應的專業資質和等級不參與聯合體申請人的資質和等級的認定。聯合體申請人的可量化審查因依法編制的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誠實信用的原則。 招標文件的內容 • 1、投標須知及須知前附表 • 2、合同條款 • 3、合同文件格式 • 4、工程建設標準 • 5、圖紙 • 6、工程量清單 • 7、投標函格式 • 8、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格式 • 9、投標文件技術部分格式 • 10、資格審查申請書格式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1、招標文件中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應當以醒目的方式標明。 • 2、招標文件中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 a.投標人的資質等級; • b.工期要求; • c.質量標準; • d.投標保證金的數額和遞交; • e.招標文件及其修改、補充、澄清文件中,關於投標無效、廢標、中標無效的所有規定。 • 3、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標識:一般採用下劃線、變字體、字體加粗等形式標識。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補充 • 1、必須用書面形式; • 2、註明發出時間; • 3、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5日前發出;不足15天的要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 4、向所有投標人發出。 投標有效期 • 1、概念:投標有效期是指從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至之日起,投標文件有效的期限。 • 2、確定原則: • a.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定標、簽訂合同等工作; • b.不宜過長。 • 3、合理的投標有效期:不少於60天,一般在90天至120天。關於投標保證金幾種情況的處理 • 一、撤標 • 1、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撤回投標的,招標人應當於三日內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 2、開標後,投標人終止或者部分終止投標文件效力的,視為廢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 .6增加一款 • 1 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後到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終止之前,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 二、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 招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 向未中標的投標人全額退還投標保證金。 三、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可抵交履約保證金。招標文件中有關投標文件的製作和裝訂的要求 • 1、招標文件一般應當載明對投標文件製作、裝訂的具體要求。 • 2、投標文件的製作、裝訂有關的要求的設立應當本著易懂、簡便、可操作和儘可能降低招投標成本的原則。 • 3、杜絕任何意思模糊或容易產生不同理解的措辭。 •除外; • 4 投標人名稱或組織結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的; • 5 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 6 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 (按上述內容修改31.1條)中標人的確定 • 1、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 2、招標人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關於評標標準和方法的幾點規定 • 1、所有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必須在招標文件中詳細載明 ; • 2、對於具有通用技術和性能標準的一般工程,可採用經評審的不低於成本的最低投標價法 ; • 3、對於技術複雜的工程項目,可以採用綜合評估的方法,但不能任意提高技術部分的評分比重。常見的履約擔保形式 • 1、由銀行提供履約保函; • 2、由擔保人提供擔保書; • 3、承包人向發包人交納履約保證金。 關於履約擔保的一般規定 1、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承包履約保證擔保的,承包人應當在簽定合同時,向發包人提交承包履約保證擔保保函。 2、承包履約保證擔保的擔保金額一般不得低於承包合同價的10%。採用經評審最低投標價法中標的工程,承包履約保證擔保金額不低於承包合同價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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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包履約保證擔保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後28天。 4、承包人不履行承包合同的,發包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招投標活動中的法定時間 • 1、投標人報名的時間,自招標公告刊登之日或者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起計算,不得少於五日。 • 2、出售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時間,自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五個工作日。 • 3、投標準備期: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 • 4、投標有效期:招標文件應當規定一個適當的投標有效期,以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和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5、招標文件的澄清時間。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設立相應的廢標條件; • 二是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或允許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自行設立的其他廢標條件,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根據招投標的目的,本著慎重廢標的原則,設立有關的廢標條件。可在招標文件中補充規定的廢標條件 • 1、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標文件規定參加開標會,又無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託書為準)或雖參加開標會議但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其身份的; • 2、 唱標時弄虛作假或更改投標書內容的; • 3、 開標時,擾亂會場秩序,經勸阻無效的; • 4、實行“暗標”評審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標)違背招標文件規定,在其正文中出現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標,或其封面及封裝方式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 • 5、 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規定組織的答疑會或答辯會的; • 6、 “技術標”(施工組織設計)經評審後認定為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或不合格的; • 7、對評標委員會提出的質疑不能合理解釋或者提供證明材料,又拒絕根據評標委員會建議進行修正的; • 8、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廢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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