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關於開展2020年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 (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 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於開展2020年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 (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 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滬經信生〔2020〕136號

  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26號)、《發展服務型製造專項行動指南》(工信部聯產業〔2016〕231號)、《關於推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發改產業〔2019〕1762號),加快推進本市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按照《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經信規〔2015〕101號)和《上海市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經信規範〔2018〕5號)的規定,現就開展2020年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範圍和方式

  (一)支持範圍

  專項資金的支持範圍應當符合《2020年上海市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指南》(見附件1)。

  (二)支持方式

  無償資助、政府購買服務。其中“雙推”工程服務平臺具體支持方式詳見附件1。

  (三)支持標準

  根據《上海市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專項支持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在滬註冊單位,其中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項目申報主體必須為功能區管理運營機構。

  (二)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狀況良好、經營穩定且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

  (三)具備必要的資金、技術實力和服務能力,其中“雙推”工程服務平臺項目建設與運營應已相對穩定,符合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及互聯網應用服務需求,且具有較好成長性及一定市場認可度。

  (四)具備市場合同或服務協議,其中總集成總承包項目、服務型製造項目、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項目應已開始實施並在兩年內完工。

  (五)申報單位獲得過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必須在歷年項目竣工驗收後,方可申報新項目。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表》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三)市場合同、服務協議(帶合同專用章或公章)或項目建設方案,申報“雙推”工程服務平臺項目提供擬參與“雙推”工程的平臺服務產品有關服務合同(或協議)範本。

  (四)申報單位2019年度審計報告(含附註及經審計的會計報表)。未完成2019年度審計報告的,需提交說明和2018年度審計報告(含附註及經審計的會計報表)及2019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

  (五)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六)法人代表《關於查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託授權書》。

  (七)其他有助於說明項目情況和實施能力的材料。

  四、申報方式

  專項資金採用網上申報,申報單位登錄市經濟信息化委門戶“一網通辦”(http://www.sheitc.sh.gov.cn)“辦事大廳-專項資金”進行填報。按照不同的申報方向,分別填寫對應的《申報表》,並上傳相關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必須使用“法人一證通”登錄,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所有電子文檔均需加蓋“法人一證通”中的法人電子簽章。(《關聯“法人一證通”及加蓋電子簽章的事項說明》和《操作說明》詳見附件2)

  各區經委(科經委)、商務委或信息委(聯繫方式見附件3)負責受理項目申報材料網上初審,於申報截止日後5個工作日內彙總初審通過項目,下載填寫《項目彙總表》,打印蓋章後報送至市經濟信息化委生產性服務業處(世博村路300號5號樓810室)。

  五、受理時間

  2020年3月5日00時—2020年4月10日24時,過時不予受理(以系統顯示時間為準。臨近截止時間系統擁堵,建議儘早提交)。

  六、諮詢電話

  1、業務諮詢: 23112658(總集成總承包)

  23119394(服務型製造)

  23112654(“雙推”工程服務平臺、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

  2、技術支持(網上註冊、填報及材料上傳):60801111-2

  七、申明

  我委從未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我委舉報。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0年3月3日

本文轉自上海市經信委網站(3月4日發佈,來源:上海市經信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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