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速查表!多省市醫療保險階段性減免執行細則彙總

速查表!多省市醫療保險階段性減免執行細則彙總

今天,北京、安徽、內蒙古自治區等地先後發佈了近日來企業最為關心的醫療保險階段性減徵政策的最新執行細則。

自上個月21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三部門聯合印發了 《關於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定下減半徵收的明確思路,並將具體執行辦法的制定權利下放給了各省市地方政府後,多地都緊急出臺了有關的政策。

為了方便不同省市的朋友瞭解查看,我把近期各地發佈的醫療保險減徵、緩徵、降費政策做了彙總:

速查表!多省市醫療保險階段性減免執行細則彙總

(截止3月5日不完全彙總)

通過上圖,我總結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希望大家重點關注下:

首先,是政策開始執行的時間。除了江西省以外,絕大多數地區都是從2月份開始減徵的。

其次,是政策執行的期限。考慮到各地醫保基金運行狀況不同,醫保發〔2020〕6號裡給出的原則是減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從圖中可以看到基本所有地區都是按照這個標準來執行,只是在這個基礎上,根據統籌地區醫保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再進行了細分。

不過,可支付月數也不是一個明確的執行或者不執行的門檻,從圖中也可以看到很多地方政府發佈的文件裡有這樣一句話:“可支付月數小於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徵的,由統籌地區統籌考慮安排。”所以,你所在的地區究竟會不會執行減徵,減徵的期限是幾個月,還是由當地政府的承受能力和減稅降費的決心來決定的,還要看當地會不會出臺具體的執行通知。



接下來,是政策適用的範圍。這也是比較容易有爭議的一個點,圖中可以明顯看到各個省市對於減徵政策適用的對象還是存在比較大的差異的。

比如江蘇、廣東、安徽等地在通知中明確了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也可以參照企業享受同等的減半徵收優惠;浙江、山西、甘肅等地則明確了機關事業單位不在享受範圍內……

最後,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施行減半徵收的職工醫保是否包含生育保險和各類補充醫療保險。不同地方也做了不同規定,江蘇、廣東、內蒙古等地明確將生育保險排除在享受減徵的範圍之外,江西、貴州、甘肅等地則將生育保險涵蓋進減徵的範圍內,而其他一些地方文件中並沒有做特別的說明。

對於這個問題比較關心的老闆、企業人事和財務人員可以在表格中查看,沒有明確規定的,建議諮詢下當地有關部門。

除了以上這些地區外,後續應該還會有更多省市更新醫療保險的減免執行辦法,我也會持續更新,想繼續瞭解,記得關注我,只為您提供有價值的財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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