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針對3月1日開始的個稅彙算清繳,有哪些需要注意?

隨夢起飛


個人所得稅首次彙算清繳已經開始了,做為扣繳義務人和個人,有些事項還是需要注意和完善的 這樣可以順利完成個稅彙算清繳。

扣繳義務人

①檢查扣繳義務是否完全履行,工資薪金、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除了經營所得,個稅應稅收入的其他所得都需要扣繳義務人預扣,比如支付了一筆勞務報酬,就要有對應的扣繳和申報,檢查扣繳是否都按規定履行了扣繳義務,檢查未達起徵點員工是否做了扣繳申報,個稅需要扣繳的應稅所得,是需要依法進項全員全額納稅申報的。

②2020 年2 月29 日前,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向本單位員工提供其2019 年度取得的全部工資、薪金所得的金額和已扣繳稅款的信息,向其他人員支付“除工資、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應當在扣繳稅款後,及時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③核實專項附加扣除是否正確,專項附加扣信息資料要留存好。

④幫助員工集中辦理彙算清繳

如果有需要彙算清繳的員工,可以接受委託幫助單位就職員工辦理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

個人需要注意

①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稅app,查看有無任職受僱錯誤情形,打印個人納稅記錄,核實扣繳情形。

②如果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保存好資料,留存被查。

③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需要補繳個稅400元以上,是必須彙算清繳的,如果需要退稅,也必須彙算清繳,早點做好彙算清繳準備,如果委託別人辦理,早點告知委託人,提供相應資料。


新稅視點


納稅人:查詢並核對個稅申報記錄

在個稅申報過程中,有多種異常狀況出現。比如:有人發現自己“被就業”了,名下出現了從來沒有見過的供職單位。

對於這種“被就業”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曾回應稱,可能是個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了。

出現身份信息冒用的情況主要在於:一些不法企業,通過冒用他人信息,來虛報工資,虛增企業成本,達到偷稅漏稅的意圖。

對納稅人來說,“被就業”的影響也是很大的。

一方面,會增加稅前收入,造成個稅支出上升;另一方面,新個稅法要求取得兩處以上綜合所得的納稅人要進行年度彙算清繳,而虛假受僱則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重磅消息!為便利納稅人查詢、核對全國範圍個稅申報記錄,近期,上海、江蘇、黑龍江、四川、青海等省市宣佈上線個稅申報記錄查詢功能。

據瞭解,個稅申報記錄查詢功能,讓納稅人自己更清楚的看到自己的收入申報納稅情況,在彙算之前看看自己的收入有沒有被冒用申報、錯誤申報,為2020年個稅彙算清繳做好準備。

具體的查詢方法為:登陸當地的稅務局官網,點擊進入“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找到“稅務特色應用”,便可看到相關功能。

(1)如果想看2019年及以後年度在全國範圍內發生的個稅申報繳稅記錄,可點擊“申報記錄查詢”按鈕。

(2)如果想看2019年及以後年度在全國範圍內發生的個稅應稅收入及納稅明細記錄,可點擊“收入納稅明細查詢”按鈕。

(3)如果對某條申報記錄存在異議,可點擊“申訴”按鈕。

(4)如果想看申訴記錄的處理進度和處理情況,可點擊“申訴記錄查詢”按鈕。

扣繳義務人:四個重點事項需注意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納稅人可以委託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彙算清繳。”

這意味著,除了納稅人自行辦理“彙算清繳”,還可以委託其他單位、個人或扣繳單位代為彙算清繳。

由於彙算清繳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一般來說,納稅人都會選擇讓扣繳義務人彙算清繳。


小稅官談稅事


申報時注意稅率的選擇,降稅期限應該是3月1日至5月底


chenchen至尊寶


愛啥啥的,不用在意。簡單兩句,回答完畢。[捂臉][捂臉][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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