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一審判死刑了,二審有改判的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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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根據具體案件情況,看一審量刑是否準確,看是否有新的證據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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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審判決後,被告人上訴,適用二審程序,如果二審中發現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如果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改判也可以發回重審。

(1)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訴訟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原判判處被告人死刑並無不當,但具體認定的某一事實或者引用的法律條款等不完全準確、規範的,可以在糾正後作出核准死刑的判決或者裁定。

(2)最高人民法院複核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並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

(3)最高人民法院複核後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正確,但依法不應當判處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並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

(4)最高人民法院複核後認為原審人民法院違反法定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裁定不予核准,並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4,《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百二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原審人民法院對於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後,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第二百二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發現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審理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一)違反本法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

(二)違反迴避制度的;

(三)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四)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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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該問題,結合刑事案件司法實踐,回覆如下:

一,法律上,《刑訴法》236條規定:……(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原審人民法院對於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後,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二,實務中,對於死刑案件,一旦一審判決死刑,那麼二審若沒有新的減輕處罰的情節,則改判可能性幾乎沒有。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幫到您,有任何問題均可以繼續追問。


新鄉律師牛志強


先說答案:當然有可能!


中國雖然還保留死刑,但是近些年高層對於死刑的理念越來越傾向於少殺、慎殺,並且對於死刑的審查核準還是非常嚴格的。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一般刑事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判決,即為生效,可以立即進入執行程序。

但是,死刑案件是個例外,終審判決,包括一審生效的和上訴後二審生效的,均要先經過省高院複核,再經過最高院核准,最後由最高院院長簽署死刑執行令以後,才能進入執行程序。

也就是說,死刑案件在二審終審之後,還有省高院複核、最高院核准兩道關卡。

所以,一審判決死刑後,被害人尚存一線生機。

不僅二審法院有可能改判,省高院的複核、最高院的核準都有可能通不過。

無論是二審法院還是最高院,都有可能發現案件在事實認定或者法律適用方面的問題,或者還有可能新的證明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

一旦出現這類情況,發回重審和改判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


我是徐言,一個靠譜的法律人。歡迎諮詢。


徐言法事


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即為終審判決,從判決之日就生效了,不可以再上訴或者抗訴。但如果認為判決錯誤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但是否再審由法院根據具體案情決定。一般的案件,基本上不會進入再審程序,除非有新的證據能夠推翻原判決,或者法院認為原判決有錯誤。


Moers永哥


首先,死刑不是隨意就能判決,需要最高法、最高檢等多部門協理,方可定案。

如果案情發生改變(即:新的證物誕生。以前的證據發生改變。)可以申請更高一級的法院。


迷失森林湖001


死刑包含死緩和死刑立即執行兩種,對死刑的判決要求很高的,必須是罪大惡極的裁判決死刑,總的來說,一審判死刑,二審改判的可能比較大的


一杯清茶170979492


上訴,不會加刑,只要有確實證據證明判刑奇重,有可能,但是改判可能性不是太大!


齊鳳說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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