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洋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暨刑事专业法官会议

3月3日上午,洋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暨刑事专业法官会议,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涛主持,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洋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暨刑事专业法官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汉中市政法委、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汉中市公安局印发的《关于对涉黑恶案件特殊财产先予处理的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实施细则》。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统一认识,认真领会相关精神,对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涉疫犯罪要领会文件内含,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提前介入工作,确保案件办理严格规范。刑事法官要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的学习研究,提高业务素养,提升办案水平,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最后黄院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掌握政策,用于实践,要进一步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持久性,刑事审判部门要强化法治思维,抓好领会学习,为办理案件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量刑建议沟通机制,对缓刑的提出要严格审查,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符合条件的案件要敢于运用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制度,强化快审、快判,全面推进刑事案件速裁制度;三是有效发挥疫情防控期间执法主体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四是对涉黑恶案件要进一步做到压实责任,精准审理,对涉黑财产先予执行的新规定要与执行部门做好协作,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洋县法院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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