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疫情期間,想退保險及時止損,怎麼辦?

崔58171093


保險不存在止損概念。合同生效後各家公司都會明確告知有10天或20天的猶豫期,這期間退保是全額退還。所交保費都是用極少的錢,收入的十份之一,給家人保障的。退保可以,但超過猶豫期可能會損失。但不能叫止損,沒有一個家庭因為買了保險而破產的,反而因病或事故但又沒有保險而破產的。保險是對家庭經濟風險對沖的成本最低的方法。估計樓主是想了解怎麼操作退保。疫情期間應該更重視保障。


大海老船長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說明一下,我不是保險公司的,我只是身邊有人做這樣的業務,我也剛好知道一點

如果你真的考慮好了,覺得目前保險對你和家人沒有太大的必要,並且保險費用已經成為你的生活負擔的話,你可以考慮退保。

我前幾年買過平安的“鴻運易行”,每個月繳1400多,繳了半年多,後來家裡出點事想退保,就給平安打電話要求退保,是可以退的,當然並不能吧繳的全部退回,我是退了好像五六千吧,具體我忘了。朋友圈看到有人發退保的廣告,我建議你謹慎一點,保護好個人信息,你可以先打電話給你的保險公司諮詢一下祝你好運!


叫我老WU


首先要了解你買的什麼類型的保險,財產保險還是人壽保險。

如果是財產保險,一般都是一年期的,確定以後用不到了,也可以退保,越早退保可能就會多點保費,但是總體退保費還是很少的,現在很多保險公司都開始營業了可以帶著相關證件去門店辦理退保,財產保險公司很少有線上操作的。

如果是人壽保險,當時為什麼要買這份保險產品,用途是什麼呢?,一般保險產品基本都是理財類型或重疾類型,還有可能是短期的保險產品比如住院醫療補充類型或其他保障類型的,大型的保險公司開通了App操作,疫情時期可以通過網絡退保的,大部分公司還是要去門店的,需要投保人帶相關證件退保的,我們現在逐一分析一下!

一、理財類型的保險產品,一般都是保險期間到六十歲以上或終身,交費有30歲或更長時間,如果中間不交費,屬於違反合同條款。也分幾種情況。

1、減額交清,此項功能僅限於標準體,它是投保人失去交費能力的情況時可以採取的措施。簡稱“減保”,是指在本合同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後的餘額,作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險金額,本合同繼續有效。有一部分保險的產品公司可以的,除非實在沒有錢了,才選擇的!不建議操作!

2、退保,給付的是現金價值,一般沒有總保費高。那就失去所有的保險責任了!

3、現在沒錢,以後再交費,60天以後

保單就失效了,二年內是可以復效的,二年以後保單就會失效再也不能復效(也有公司是三年的)。保單失效,是指保險合同原有法律效力的喪失。主要發生在分期交費的人身保險合同上。保險失效的原因有,逾期(包括寬限期)未交付保險費,自動墊交保險費或保險單抵押貸款之本息已超過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等。人身保險合同失效後,通常可在規定期限內,於符合一定條件時復效,以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

二、重疾類型的商業保險,這類更不建議退保了,因為現在的相同的保費肯定買不到那麼高的保額了,可能當時的險種少了一些,但是銀保監規定的重症種類基本都會有,也是最常見的,都能理賠的。

退保-現金價值!

減額交清!

兩年內復效,保障正常,退保也是現金價值!

三、短期的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障產品,這類產品就是交一年保障一年,不交費當然也就沒有保障了,就沒有什麼現金價值了,屬於消費型的,比如我們的車險一樣的。但是如果年齡比較大了,不交費,可能別的產品什麼也沒有了購買資格!

總結,如果是人壽保險產品,要謹慎退保,都建議持有的,一旦退保是永遠也買回來!有時資格是金錢換不來的!


東哥話金融


無論是出於什麼理由退保,一定要等新買的保險正式生效後,才能夠退舊的保險,一定要保證我們的保障是在各個階段能夠全面覆蓋,沒有斷檔。

首先要看是否處於投保猶豫期。不同保險公司的猶豫期不同,同一家公司的不同保險產品也不盡相同,一般來說猶豫期在10-20天左右。

1、猶豫期內100%退還保費

如果處於合同中約定的猶豫期,投保人可申請退保,保險公司撤消合同並退還己收全部保費。部分保險公司會扣除一些工本費、手續費,通常幾十塊左右,總體來說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如果已過猶豫期,有全額退保和減額退保兩種情況。

2、過了猶豫期全額退保

1)非本人簽名:保單是保險代理人或者其他人代簽名。比如已經患有乙肝,代理人讓不要告知,比如代理人編造保障內容等。這種情況下可以申請全額退還保費。

2)電話回訪不成功:未接到保險公司的確認電話,或者非本人電話確認已購買的情況下,可以全額退保。

3)保險代理誤導銷售:需要收集代理人誤導銷售的證據相當困難,大多數時候需要走法律訴訟程序,耗時耗力,不建議。

3、過了猶豫期減額交清

如果買的是理財類保險(分紅+返還),並且已經持有了相當長一段時間,退保損失會比較大,還可以考慮用減額交清的方式 。

舉個例子:比如購買了20萬保額的某產品,如果第八九年不想繼續繳費,則可以選擇保額減少到10萬,同時這份保險責任還是一直存在的,後續費用也不用再繳納了。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產品都可以減額交清。

4、正常現金價值退保

如果上述條件均不符合的話,通過正常退保的流程,保單合同的現金價值等於個人賬戶價值扣除相應的退保費用後的餘額。

如果決定退保,可以拿出自己保險合同,仔細閱讀上面的解除合同條款,一般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相應年份的現金價值。

5、可運用各種“期限”,事前退保或延遲繳費

各個長期壽險的退保損失額度有大有小,至於什麼時候能夠收回本金還得看具體的利益演示表,或者向業務員諮詢。

如果投保人只是因為資金問題導致保單“卡殼”,那就不用太過擔心。

首先,投保人有權利用保單中的“60天寬限交費期”推遲繳納續期保費,投保人可以藉此週轉資金。

如果60天內仍無法繳費,投保人還可以利用兩年的“寬限期”,讓保單處於失效狀態,投保人可在具備繳費能力時申請恢復保單,保單效力不變。

同時,有些長期型壽險產品設計有自動墊交保險費條款,如果保單現金價值大於應繳納的當期保費和利息,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約定,保險公司會就會自動墊交應繳的續期保費。

6、 在保障方面做變動,可減保也可轉換保單

除了可以通過延期繳費的方式讓保單合同不至於終止外,還有一種方法是“減保”。

比如說原先保障20年的,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只保障10年,以此縮短保險期,降低投保人的保費壓力,另外還享受原來保單上規定的各項保障。

有的投保人希望減少保費支出,同時又不希望降低保險的保障功能,即“既想降低保費,又想保留原有保障力度”。

這種情況則可以通過“保單轉換”功能調整保險計劃,也就是將以前購買的比較昂貴的儲蓄型保險,轉換為保障型保險。所謂的保障型保險,就是錢交給保險公司之後就沒有返還的那種。

而與退保後再購買保險相比,“保單轉換”的優勢比較明顯。即“新保單的投保年齡與原保單相同,保險公司一般不會進行二次核保,並按照投保人初次投保時的核保等級來進行費率計算”。

7、 保單貸款也可減損,前提是投資能力較強

投保人在資金緊缺的處境下,可以利用保單的另一項功能“保單貸款”來盤活保費,避免直接退保所帶來的損失。

例如:

有一位消費者於去年12月花10萬元投保了一份長期壽險,而今年5月該消費者由於資金週轉不開,情急之下找到保單想找保險公司退保,以換取一些現金。

可是保險公司告訴他:“此時退保,大約要損失20%的本金。”

後來,他在保險業務員的建議下,申請了保單貸款。

保單貸款的資金額度,保險公司會按照保單現金價值來折算。

從上述長期壽險的條款中獲悉:“最高借款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借款及利息後餘額的80%,借款期限為6個月。”而在貸款利息方面,業內一般是年化5%到5.5%。

保單貸款滿6個月後,投保人如果繳付了貸款利息,貸款期限還可以順延,而保單效力在投保人持續繳費的前提下不受影響,即保險合同的保障責任不變。

保單之所以繼續有效,是因為充當風險保費的是現金價值,只要剩餘現金價值足夠抵扣續交保費就行。

這裡也要求投保人有一定的投資能力,萬一到期無法支付利息,且現金價值也被“扣光”,那保險合同就會隨之終止。

退保,你還需要知道這些

1 、退保後再投保需要重新核保

上述提到的一些“退保減損”的技巧,基本上不涉及到二次核保的問題。但退保後再投保,保險公司往往會對被保險人的資質進行二次審查,如果不符合要求就可能遭到拒保。

具體而言,退保後由於被保險人徹底脫離了原有的保險合同,此後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可能發生變化,而這些是保險公司不知情的。

如果退保後發生了重大疾病或其他情形,保險公司必須通過二次核保來確定其是否符合保障標準。

此外,長期壽險的費率會隨著年齡的變化而變化,年齡越大出險概率越高,對應的保費標準也就越高,被保險人便會因年齡的增長而多交保險費。

2 、長期險猶豫期擬延長至20日

為了維護投保人的權益,國務院於今年10月份發佈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決定》(下稱《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民意,其中涉及到猶豫期。

《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

保險期間超過1年的人身保險合同應當約定猶豫期,期限不少於20日(現行條款規定的是10日)。在此期間內,投保人如果不同意保險合同中的內容,或者因為其他原因,都可以將合同退還給保險公司並申請撤銷,經保險公司同意後投保人可拿回此前繳納的全部保費。

換言之,投保人將有更充足的時間來權衡所看中的保險,以減少日後反悔的幾率。


玩笑家


疫情期間,想退保險及時止損,該怎麼辦?

我是保險公司的營銷經理,今天我來說說看,能否幫助到你

第一 退保並非及時止損,除非你買的保險在猶豫期內撤銷保險合同,這個在保險合同的構成中,投保人可自簽收本合同當日二十四起的十個自然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撤銷本合同,並退回本合同的原件。本公司收到撤銷本合同書面通知的二十四時,本合同被撤銷合同且自始無效。本公司將無息退還投保人已交保險費。如果是健康險退保金額是所交保費的現金價值約10%左右的錢。

第二 購買的保險不是你想要的保障範圍之內的

第三 個人覺得在身體健康的時候,不會嚴重影響你日常生活外,拿出年收入的10%-20%之間購買意外+重疾+百萬醫療綜合保障保險。先大人後小孩的順序,如果有能力的情況下,只要經濟許可,可以全家購買,但保費要控制一下,畢竟保險的繳費都是10年20年還有的30年

第四 買保險是轉嫁風險,畢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那個先到

第五 做好風險防範,是真智慧

第六 保險是槓桿原理,交少量的錢,保險公司承當的幾十倍或幾百倍的錢

保險是保障我們的生活不被改變,不要去賭,也賭不起,更輸不起

保險雖好,但不保未買之人,保險但不是慈善機構,為自己和家人生活更好,保險必不可少


黃梅嬌


我是一個保險人,看你給別人在評論中回覆說不退了,這挺好的,我再把保險的功用給您說說,也算是一個保險知識的普及,請堅定不要退保的決心,也不要再糾結這個問題。

1.保險是每個人的必需品。保險在國內發展雖然才幾十年,但是越來越深得百姓認同的一個觀點就是,保險真的是每個人的必需品。

2.保險是用來對抗意外和疾病風險的有效機制。尤其是重疾、醫療和意外險。

3.保險是用來進行財富管理的有效工具。通過人壽保險保單架構的設計,可以有效實現家族財富管理,比如資產隔離、財富傳承、債務隔離等等。

4.保單可以用來進行融資。保單可以用來貸款,解決資金一時之需。

5.保單強制儲蓄功能可以實現有病治病,無病養老。

買保險實際上也是對家庭資產在進行有效的配置,所以一定是基於需要,在合理規劃的前提下進行,不要超預算,否則,會成為經濟負擔。具體到你這份保單,退保有損失,不划算,因為沒有看到保單,所以不便給予更多具體的建議,退保有損失,行動要三思。


保保講法商


【七彩鹿觀點】要先弄清楚為什麼想退保,是交不下去保費,還是產品覺得不合適,還是支出緊張。清楚之後再做決定。

保單變更

如果經濟能力的人願意提供幫助,可以聯繫保險公司更換投保人,投保人直系親屬攜帶投保人死亡證明更換投保人,則保單持續有效。或者取得投保人投保銀行卡:用銀行卡持續繳費,則保單持續有效。

什麼都不做

如果什麼都不做,不繳納保險年費,也不變更投保人,保單會進入寬限期。寬限期之後沒有繼續交費,看保單約定,可能用已交保費自動墊付,可能保單自動終止,失效保障。

減額交清

如果得不到幫助,也不像坐以待斃 。可以使用減額交清功能,用合同現金價值作為保費的一次性投入,保險公司重新衡量保障內容,雖然保額將會降低,但投保人可不必繼續繳納保費。或者以遺產分保單現金價值,即聯繫保險公司、取得死亡證明,退保取得保單剩餘現金價值,按照遺產法律繼承。

我是七彩鹿,獨立保險經紀人,很高興與你相識。希望你喜歡我的文字和觀點,這裡有投保邏輯、投資理財、社保公益等系列原創文章,歡迎關注我。


七彩鹿說保


我想說的是,買不買保險,是你個人的選擇,應該沒有人可以左右你,同樣退不退保險,也是你的個人選擇,這跟疫情應該沒有多大關係。令人費解是,你“退保止損"的說法,既然你認為買保險是一種損失,當初你為什麼還要買呢?

我們要正確理解保險,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因此,保險不但不會帶給你損失,相反,會在你遭受意外事故損失時給予你補償——前提是要在保險合同約定的範圍內。

保險保險,提供的是你出險情況下的保護,當你一切平安順利的時侯,你會覺得保險費用白交了,對自己而言是損失,但是有誰希望自己身犯險境呢,屆時,損失的可能不僅僅是金錢,也許還有比金錢更重要的。


記的憶


萬不得已,不要退險。充分利用保險合同的幾個月不等的延緩,統籌自己的資金運作。如若有其他特殊原因,比如本人發現了保險合同中某些條款無法讓自己接受時,即可按照退保條件退險。由於退險“損失”可承受,主動放棄一系列操作手續,果斷終止,不再續保。由於疫情屬於多數險種規定的自然性質的條件,分別有不同規定。不能僅僅考慮“疾病”本身條件,請你仔細閱讀保單,按照程序維護個人利益的最大化。


尼采之光


退保險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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