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夫妻已離婚,但男方以身體不適為由,不離開家怎麼辦?

甘蛋蛋媽媽


第一,畢竟是孩子爹,才離婚十多天,房子也給你了,有必要這樣嗎?第二,什麼原因離婚的,總有因果,婚姻可能倆人都有錯。不要太做過分。第三,既然他身體不好,還是要多多寬待,這既是對人性的考量,也是為孩子做榜樣,儘管你可能滿腹牢騷,但是請容忍。離婚了還可以做朋友,或者說無論怎樣,他或她是你孩子的爹或者媽,這是起碼的關係。其實這是最具有黏合力的異性朋友,因孩子而成為好朋友。至於其他的,已經沒有關係了。


辣媽人生Victoria


當一個女人之所以離婚都是有理由的,但是更需要的是勇氣,她和這個男人沒有感情了,實在是過不下去了,才提出離婚,女人獲得孩子撫養權,房子歸女方所有,但是這個男人說身體不好,還賴在家裡不肯搬走,這個男人可能是後悔了,他捨不得孩子,捨不得這個女人,他想重新挽回這段婚姻,因此他才以身體不適,暫時沒有地方住為理由不肯搬走。


做為女人,你這時侯要靜觀其變,靜靜的觀察這個曾經是自己最愛的人,他現在有什麼變化,如果他還和離婚前一個德性,整日的遊手好閒不思進取,還對你吆五喝六的,不知道心疼你,那你不用可憐他,也不用看夫妻以前的情面,可以報警,如果他現在跟以前像換了一個人一樣,身體不好還堅持工作,就是為了努力賺錢,給你們母子花,給你們一個更好的生活,離婚後知道關心你照顧你和孩子,知道改過自新了,那麼你看在孩子的面上,暫時在家裡給他留一個床位,看他表現,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畢竟他也是孩子的親爹,你們還是有感情基礎的。


不瞭解事情經過,就沒有發言權,以上說的不全對,僅供參考。


繁星19410


夫妻之間為什麼離的婚呢?這是一個問題。如果感情已經破裂那麼再遇到一個斤斤計較的前夫,他一定不會把房子給你!

從這點說出去你這個前夫對你,還是可以的,最起碼會考慮別人的感受!能考慮別人的感受的人差不到那去哈!你們還有孩子,你們離婚後,你前夫不離家是對你們這個“家”還很依賴!可能你們離婚也不是他想的,沒打算離開“家”。對他來說,這還是他認定的“家”!

不像《人民的名義》裡高育良,他們是為了政治問題,互相利用而離婚不離家。

你們結婚幾年了,孩子多大

結婚時間越長,人越有慣性思維的,孩子的感受也要考慮一下的,或許他還想復婚!是個比較沒有決斷力的男人。喜歡安逸的生活,這個時候待在老地方是最舒服的。

鑑於你們有房子,有孩子我大膽猜測一下你們最少7年以上婚姻。那麼這個時候的男人多多少少會犯錯誤。女人也是知道了這個男人的一些弱點和處理事情的方法。你現在這樣問不過是給自己一個臺階,善良是你的本色,不願意趕盡殺絕,不然已經離婚了怎麼趕這個男人離開都不過分。

你或許再給自己一點時間就找到答案了,或許只是要你“前夫”一個態度的問題。

財產的分配對於他而言,覺得無奈。走了沒處居住

如果是這種狀態下,那麼房子給你們娘倆以後他沒處居住了。這樣很不穩定。與其出去租房子住,不如耍賴在“家”住,有溫暖,還能看到孩子。他可能也是身體不舒服,暫時再住一段時間的,離婚的人我相信大多數都不會舒服的。也不過十幾天而已,沒有愛情還有親情呢!你再給他點時間,男人總是長不大的孩子。你們這種狀態應該是沒有到魚死網破,敵對,誓不兩立的時候!所以給他一個緩衝。

《過把癮》裡的男女主人公也是這樣的,明明還愛著對方,離婚了不離家,互相折磨,互相試探,最後知道對方才是最合適自己的。人多大歲數了都有搞不清楚自己的心的,所以你好好考慮考慮,如果為了孩子,給他一個完整的家庭!重新組合的家庭有幸福的,更有千瘡百孔的,給自己,給你“前夫”,給孩子一個機會吧!

綜上所述:首先、你們夫妻還有可能重新開始

第二、你前夫對你還不錯

第三、孩子問題,應該是你們以後怎麼生活要考慮的事

第四、離了他你真能找到更好的人嗎?亦或你自己帶著孩子生活

第五、他真的有那麼差嗎?

第六、你希望他真的離開嗎?

第七、找一個方法解決以前的矛盾

或許你會說,他改變不了,他不想解決

但是經過這次疫情,你沒發現嗎?沒有什麼是解決不了的問題!一家人平平安安是最好的。

如果以上你都否認,那麼就找個人勸勸他搬出去,千萬不能當著孩子的面來狠的。切記切記!最後祝你生活愉快!

有故事 ,想聊天


行霞客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感情的事情和生活的瑣碎,別人不懂,也不好給什麼意見,只說自己日常一些,見到的人和事。

提問說夫妻離婚的,男人以各種原因說不願意離開,首先不排除男人,還有念想認為只要不離家感情還會恢復;其次男人的身體是不是有問題?這個你應該最清楚,如果是無理取鬧,你可以和他法院見,不是也希望你能理解他,一日夫妻百日恩。讓他幾天也也無妨。

在你們離婚過程中,是不是有一些協議,是允許男方可以提一些條件的,或者你的言語中對她有所承諾,才讓他這麼有恃無恐。


然後看到了你描述的,1.男方不要撫養權,這個不可思議,極有可能是認為和你有複合的機會,一切滿足你,從住房也歸你了,能看出來他仍然是愛你的。2.不排除男方拖你,和你生活這麼多年,他覺得能掌控你。

通過法院並不一定讓您滿意,而且法院對著這種事情的話,解決的週期比較長,並不太適合你的現狀。


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和他講道理真的不行,該通過法院還是一定要通過的。

如果這段愛情已經讓你失望,你勇敢些開始下一段愛情,也許你需要一個人保護。


陽陽Baby


離婚了,夫妻間就當同有扶養義務了。既然房子歸女方所有,男方就應當自覺離開,不離開的話,女方是可以“強遷”的,就是通過訴訟,把他趕出去。

不過,咱們也得先弄清楚基本狀況,他的身體不適,是真的還是假的,這個身體不適,是不能走了呢還是不能賺錢租不到房子了?如果他的身體不適和程度,導致他不能搬走,那你願意可憐他別人也管不著,如果只是以身體不適為由,拒絕搬離,那就是無賴了。

這裡可能還有一個原因,他想和你復婚?或者他本身就是這樣一個賴皮?

不管怎樣,離婚了,夫妻間的一切權利義務終止。終止就是結束的意思。即便他身體不適,即便再嚴重點兒,哪怕他病殘了,作為前妻,也是沒有義務繼續留養他的。

這裡也提醒大家一句,離婚協議中,約定房子歸一方所有,要寫清楚對方什麼時候無條件搬走。


金粟


你不讓他住家裡住哪去啊!再說了一日夫妻百日恩,何況他身體不好。你們雖說已經離婚了但是你們還有共同的愛,那就是孩子,我個人覺得你老公放不下你,你的心裡也有他,只是在某種問題上存在這分歧罷了,這段時間你們都要好好考慮一下,你們的離婚選擇是不是莽撞草率了。如果你覺得你老公在你眼前很扎眼,讓你心煩,你可以選擇報警處理,讓警察把他請出去,


鄉下啊彬


不要以你的推理“故家裡住房歸女方“

你須明確:房子是否經過司法判決給女方?

如果是,女方有權有理趕它走!

身體不適,可以幫它聯繫醫院,包括精神病院!

若還不走,報警!

若報警不能,起訴申請法院強制驅逐!


龍雲思鄉


有法律啊,這種人就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既然離婚了還找理由不離開對方就是耍流氓,不信他敢和法律對抗。


木子華212


一句話,走法律程序,最重要你放下他了嗎?問問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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