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麻陽縣開展金融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麻陽縣開展金融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麻陽縣開展金融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紅網時刻5月21日訊(麻陽分站記者 鄭春豔)5月18日,記者從湖南省麻陽縣金融生態辦獲悉,為切實維護金融秩序,確保金融安全,促進經濟金融穩定協調發展,麻陽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開展為期8個月的金融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金融秩序專項整治時間將從5月1日持續到12月31日,整治對象為:公職人員、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單位、自然人及個體工商戶等所有拖欠金融機構借款的信貸客戶;本轄區內惡意逃廢債企業、團體及個人;本轄區內非法集資企業、團體及個人。

此次整治將堅決清收不良貸款,對惡意逃廢債、非法集資等行為依法予以刑事追究、立案偵辦。凡在2018年8月31日前未還清貸款本息,將作為重點清收對象,由金融機構發出催收通知,限期償還貸款。經催收在2018年9月30日前未還清貸款的,是公職人員的,由縣監察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限期償還貸款;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由同級人大、政協進行誡勉談話,限期償還貸款;是村組幹部的,由鄉鎮黨委、政府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限期償還貸款。經催收或行政清收後任未在規定時間內還清貸款的,由金融機構申請縣人民法院依法強制清收。

對拖欠貸款逾期拒不償還的公職人員,在還清貸款前還將執行“三停五不”措施,即停薪、停職、停崗,不提拔、不調動、不評優、不加薪、不晉級。是黨政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的,由組織、紀檢監察等部門依照黨紀相關規定予以處理;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請同級人大、政協依照法律程序決定停止其履職權利;是村組幹部的,由鄉鎮黨委、政府按相關規定做出處理;是個體、私營經濟業主和自然人的,全縣金融機構共同對其在開立賬戶、支付、匯兌、結算、貸款等方面進行嚴格限制,並將其不良信用記錄納入社會徵信系統。

對阻撓清收工作的,將依照相關法律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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