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經開分局黨委出臺“十項規定”加強疫情期間隊伍建設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開展以來,渭南市公安局經開分局黨委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疫情防控工作重大部署,緊扣“外防輸入、內防擴散”要求,在前期研究出臺分局黨委《疫情防控期間九項戰時紀律規定》的基礎上,切實加大黨委統攬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責力度,3月3日上午,分局召開黨委會議,研究通過《中共渭南市公安局經開分局委員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黨委班子成員內部安全防控“十項規定”》。

該“十項規定”旨在堅決執行黨中央、省委、市委、區黨工委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命令,通過進一步細化內部防控措施,精準實施管理、嚴明紀律要求等十項內容,壓實疫情防控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兩個“主體責任”, 堅持“誰分管、誰管理,誰包聯、誰負責”的原則,通過“局長抓班子成員、班子成員抓所隊長、所隊長抓所屬人員”,確保全局各級領導幹部在疫情防控中堅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為確保“十項規定”落地見效,分局黨委還將配套出臺全體民(輔)警(含工勤人員、臨時工作人員)疫情期間個人情況報告報備制度、“十項規定”專項督察方案等配套管理制度,確保各所隊對分局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執行有力、落實到位;確保分局疫情防控工作不出問題;確保全警快樂工作,幸福生活。

通過分局黨委高標站位、制定剛性制度、韌勁抓細節、鉚勁抓落實、務實求創新,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整體戰、阻擊戰提供了強大的組織紀律和制度機制支撐保證。(通訊員:韓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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