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单位给员工上的社保,其实存在很多漏洞!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

单位为员工缴社保,其实存在很多漏洞!好多人都还不知道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社会保障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金和每天获得的一些保健福利,一些用人单位剥夺了劳动者的这些权益,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障,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单位给员工上的社保,其实存在很多漏洞!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

一、单位未缴纳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1、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没有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已侵犯员工社保缴纳的权益,应依法及时缴纳。

2、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经济补偿。

3、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没有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已侵犯员工社保缴纳的权益,应依法及时缴纳。

4、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出具书面传票信工,社会保障需求,逾期不予办理,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将其辞退。

在这种情况下在一般的单位,因为员工希望增加收入,直接贴现感觉更好。如果单位继续聘用的工作人员,但有证据证明员工不配合缴纳社保(如:员工签署一份书面承诺,主动放弃购买社保的),并单独支付单结果表明,特别是社会保障资金作为补贴,职工事后仲裁单位可能会败诉。

单位给员工上的社保,其实存在很多漏洞!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

二、未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

每年社会保障机构都会在一个固定的时间来核实基数,根据上一年的平均月工资来申报一个新的基数,但是,许多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职工实际工资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不按照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这也是属于在员工权益上打折扣的行为,也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三、未按时缴纳社保

1、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入职30天内为员工购买社保,如不按时缴纳,也会严重影响员工享受社会保障。

如: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超过15年付款总额,每月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其中之一是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在失业前缴纳了一年的失业保险费。

生育保险: 只有在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的,方可领取社会保障局发放的生育津贴。

单位给员工上的社保,其实存在很多漏洞!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

2、但是,以下3种情况,单位可以进行社保补缴:

(1)入职时间在当地社会保险增员业务办理时间之后,导致当月无法办理:可以次月补办业务。

(2)员工离职和入职在同一个月份之内:离职单位,当月不能减员;入职单位,也就无须当月增员。

(3)员工离职单位,有保险欠缴情况,导致离职当月不能及时减员:对于欠缴保险严重的单位,完成补缴的情况很复杂,有的几个月即可完成,有的几年也无法完成。这种情况,在同一个统筹地区的用人单位,无法办理增员业务,也就不能为入职员工参保,需要与社保请示,如何解决问题。

单位不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要赔偿员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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