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他將醉漢拖拽至小區“大轉盤”旁的人車共行道 誰想一輛麵包車碾壓了過去

新民晚報訊 (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劉曉曦)寶山區一小區內,駕車回家的朱某和酒醉男子樂某發生爭執,樂某被推倒在地。但誰能想到,幾分鐘後,樂某遭一輛麵包車碾壓身亡。日前,經寶山區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訴,朱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肇事司機戴某另案處理中。

他將醉漢拖拽至小區“大轉盤”旁的人車共行道 誰想一輛麵包車碾壓了過去

圖說:監控視頻。寶山區檢察院提供(下同)

2018年10月13日晚,朱某駕車進入寶山某小區。正當他在小區道路拐角處找停車位時,男子樂某突然趴在朱某副駕駛車窗上,嘴裡含糊不清地不知在說些什麼,朱某聞到了一股濃濃的酒味,就勸男子樂某走開。但過了十幾秒,已離開的樂某不知怎麼又回來趴在朱某副駕駛車窗上,嘴裡仍說著聽不懂的話。朱某感覺很厭煩,便用手指著樂某喝斥他離開,樂某不為所動。

這時,朱某對樂某無故滋擾致使自己無法停車的行為已然十分生氣,他便下車,對著樂某胸前推了一下,樂某往後退了一步倒在地上。見樂某倒地未起,朱某便拖拽著他,將他放在了路邊。正當朱某準備開車繼續找車位時,他發現放置樂某的地方是個光線較暗的轉彎角,於是朱某返回樂某身邊,將他拖到了小區大轉盤的中央道路上。

事後朱某回憶,當時圍觀的人很多,自己把樂某放置的位置是小區“大轉盤”旁的人車共行道,邊上還有快遞驛站,來往行人較多,所以覺得樂某在那兒不會有什麼危險,便離開先去停車。但讓他沒想到的是,之後短短的幾分鐘內,悲劇發生了。

在朱某剛剛離開後,戴某某駕駛著一輛麵包車從小區駛出。小區私家車很多,所有車輛都只能從東門進出, “大轉盤”附近是必經之路。戴某某駕駛的車輛也不例外。當他從停車位置行駛至“大轉盤”西側,右轉彎準備從東門離開小區時,突然感覺車子上下顛了一下,好像從什麼東西上碾壓了過去。戴立馬停車下車檢查。他看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靠近時一看周圍有血跡,還伴隨著一股酒精味。他摸了男子的頭部、手臂及雙腿,見沒有反應,立馬打了“110”和“120”。醫務人員到場後確認男子已經死亡。而該男子就是之前被朱某放置在“大轉盤”道路中央的樂某。遂即,民警至該小區朱某住處將朱某抓獲。

民警遂即對案發現場進行勘查,經勘查發現環島大轉盤西側8米處有一具男性屍體,屍體頭部、左腳部地面各有一處紅色斑跡,屍體到小區主幹道和小區道路交叉口東北角的路線上可見6處紅色斑跡,麵包車副駕駛後側輪胎表面有紅色斑跡。經法醫鑑定,樂某生前受巨大鈍性外力作用(如車輛碾壓)致創傷性休克死亡。但據駕駛員戴某某說,當晚天色太黑,小區也較暗,根本看不見地上有人。

本案中,朱某並非駕駛肇事車輛的司機,那麼他需要為被害人的死亡承擔責任嗎?關於這個問題,存在三種意見:一是無罪。朱某沒有傷害被害人的主觀故意,客觀上也不是朱某開車撞的,也無法預見結果發生,所以朱某無須承擔刑事責任;二是故意殺人。也有專家指出,朱某雖不是肇事司機,但並未做到排除危險性的義務,把人拖到住宅小區內的主幹道上,進出車輛多,更具有危險性,存在間接故意殺人的可能;三是過失致人死亡。朱某應當預見這個結果,但疏忽大意了或者已經預見這個結果,但輕信能夠避免。因此,朱某面臨的量刑將從無罪釋放到無期徒刑,其中刑期差別特別巨大。

他將醉漢拖拽至小區“大轉盤”旁的人車共行道 誰想一輛麵包車碾壓了過去

圖說:檢察機關進行調查。

究竟應該怎麼定性?檢察機關進行了一系列調查。

首先, 他們找了幾位現場目擊證人。目擊證人潘先生說:“我開出去的時候,他正好把人拉到路中間,我提醒他不要放在路中間,但他不聽,直接走了。”目擊證人俞先生也表示,他有看見路中間躺著一個人,有車進來時他就攔了一下作為提醒,當他離開時,一輛車就把人壓了。

之後,為還原案發時當晚的真實情況,寶山區刑偵支隊、交警支隊的幹警及寶山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在案發同一時間段,駕駛同一輛肇事汽車至現場開展偵查實驗。

案發後,檢察官瞭解到,樂某的母親吳老太患有抑鬱症多年,需持續服藥,她之前一直由樂某照顧贍養。兒子的死亡使吳老太精神恍惚而致骨折在家休養,目前生活不能自理。考慮到因樂某的意外死亡致使其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經審查後,寶山區檢察院對吳老太開展司法救助工作,給予其一筆司法救助款。同時,經檢察官多次協調,雙方家屬及律師赴寶山區檢察院,在檢察官的主持下,當場達成了刑事和解,朱某家屬向被害人家屬一次性賠償人民幣50萬元整。

寶山區檢察院經過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綜合偵查實驗結果及朱某和相關當事人的供述後認為,被告人朱某預見到被害人可能會被車輛壓死這一危害結果的發生,因自信被害人所處位置相對安全、能夠避免危害結果發生而離開,致使被害人被車輛碾壓致死,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

這起案件中的朱某、樂某、戴某某三人,本來毫無交集,卻因為這一起案件改變了三個人的命運。朱某遇事不考慮後果,樂某酒後無端滋事,戴某某也因這件事造成終身陰影,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檢察官在此提醒大家,遇事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莫要衝動,否則很可能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承擔法律後果或釀成終身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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