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欠錢豈能一拖了之?執行幹警“奇襲”財務室促執結

“錢是前任老闆欠的,我為什麼要還?”本市某混凝土公司老闆抱著這樣的想法,無視生效法院判決,準備“一拖了之”。沒想到,薊州區法院執行幹警竟然“奇襲”該公司財務室,通過搜查公司賬單等,掌握關鍵財產線索,成功執結涉及該公司的三起執行案件。


一而再再而三
企業欠錢久不還
2015年,天津某混凝土公司委託某汽車修理廠修理水泥罐車。車修好後,混凝土公司卻遲遲不給修理費。汽車修理廠將混凝土公司起訴至法院。經薊州區法院一審判決、市一中院二審,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由混凝土公司一次性給付修理費。如不按期履行,汽車修理廠有權按照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同年,這家混凝土公司租賃李某的泵車用於生產經營,後李某多次催要租賃款,混凝土公司均以各種理由推脫。經薊州區法院調解,當事雙方達成協議,由混凝土公司按結算清單給付李某泵車租賃費。
2018年,這家混凝土公司因持續租賃趙某的泵車長達3年,並拖欠租賃款,又被趙某告上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協議由混凝土公司按支票及結算清單給付趙某泵車租賃費。
這家混凝土公司涉及的糾紛一件接著一件,每次經過調解,混凝土公司都作出承諾,但每次都沒有下文。無奈之下,三起案件的原告分別向薊州區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
執行幹警“奇襲”公司
掌握關鍵財產線索
薊州區法院執行法官馬成升收到這三起案件後,依法向混凝土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並多次電話聯繫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組織各方協商、溝通還款事宜。誰知,王某卻與執行法官打起了“太極”,每次都說“馬上履行”,卻沒有任何實際行動,一拖再拖。

近日,執行法官井連江、馬成升一行9人前往混凝土公司所在地,準備對其開展“奇襲”。執行幹警向現場工作人員出示了證件及搜查令後,在企業財務室門外拉上警戒線封鎖現場,運用執法記錄儀等設備對執行過程進行全程錄像,隨後展開搜查。
很快,執行幹警找到了大量賬目往來明細及票據等資料,並通過瀏覽電腦、詢問工作人員及現場查看廠房等方式,發現該企業運營情況良好,與附近幾個在建小區施工隊有交易往來,僅一天的交易款項就遠遠超過三起案件的總執行標的額,完全有能力履行還款義務。
公司老闆現身
執行案款終付清
看到“家底”被翻出,公司現場負責人急忙聯繫老闆王某。不到1個小時,聲稱“身在外地”的王某便現身。面對執行幹警,王某開始訴苦,稱這家企業是他剛剛接手的,錢是之前的老闆在任時欠下的,自己想著能拖一天是一天,沒想到這麼快法院就找上門來了。
對於王某這種拖延執行的行為,執行法官進行了嚴厲訓誡,並告知王某作為被執行人,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不會因為老闆變更了而免除清償責任。“你公司門口寫著‘誠信為本’,沒有誠信誰還敢跟你做生意?”執行法官說道。面對搜查出的充足證據和執行法官的釋法明理,王某承認了錯誤,安排工作人員前去銀行打款。至此,三起案件全部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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