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西安一男子醉駕追尾不幸身亡,家屬起訴聚餐人, 你怎麼看?

餘建陶


劉峰(化名)與朋友聚餐喝酒後,獨自駕車回家途中發生追尾,經搶救無效死亡,死者家屬將共同聚餐的三人起訴至法院。近日,西安市鄠邑區法院審理認為,三位好友未盡到提醒、勸阻義務,分別被判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劉峰在離開途中與好友楊雲再次相遇並交談,後劉峰獨自駕車回家,駕車過程中與楊雲接打電話,後追尾發生事故。因此判令劉峰對其傷亡承擔80%責任,楊雲承擔10%的賠償責任,其他兩人各承擔5%的賠償責任。判決後,原、被告均表示服判息訴。

據報道,中國每年由於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與酒後駕車有關。因此支持者認為,此舉是創新社會共同治理的方式。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任何人不得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顯然,對於醉酒駕車者同桌吃飯並同車而行者,以未盡到勸阻義務進行處罰並非沒有法律依據。而“同飲者連坐”,不僅有法律依據,也有不少司法判例支持。

當然也有人質疑,酒駕“連坐”雖是善意“創舉”,但該做法違反《立法法》相關規定,“法外減損公民權利、增加公民義務”,以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或強制措施對待醉駕的“同車”和“同桌”人員,已涉嫌濫用職權,建議立即叫停。

對於酒駕“連坐”是否有法律依據,這一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及被處罰人的救濟途徑等問題,本報特邀了法律界人士共同探討,從法律角度剖析這一處罰的性質和意義。


三秦生活


大家好,我是王君君。家屬起訴聚餐人,聚餐人沒能阻止醉駕有一定的責任。

男子醉駕追尾不幸身亡

每年都會有發生上萬起的交通事故,而酒駕發生的交通事故佔50%, 而酒駕的死亡率佔交通事故的3%~5%,佔酒駕事故的50%。城市的交通事故大部分都是有酒駕引起的,所以交警在街上查酒駕是為了大家的安全,也是為了駕駛人的安全,再遇到交警查酒駕時請好好的配合。

家屬起訴聚餐人

我們回憶一下事情的經過,劉某與朋友聚餐喝酒,在回家途中發生追尾,搶救無效死亡。家屬受不了打擊,將聚餐的三名朋友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當認知或預見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情況。應負主要責任,負其全部責任的80。

張某、張某、楊某對劉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應進行提醒、勸阻,並負有通知其親友或親自照顧將其護送至家中或護送至醫療機構救治的義務,因未盡到義務,應承擔相應責任,其過負5%,5%,10%的責任。

在朋友喝酒之後,一定要阻止朋友開車回家,做到朋友應盡的義務,幫喝酒的朋友找一個代駕。實在不行,直接讓醉酒朋友,在酒店或家裡過上一夜在回去。自己喝酒之後,就更不能開車。

酒駕的危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首先,機動車駕駛證會被暫扣6個月,嚴重影響了自己的生活和出行,醉駕駕駛直接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考駕照。

其次,酒精麻痺身體,反應速度遲鈍,操作能力下降,酒後易犯困,無法正常駕駛機動車,容易發生事故。

最後,發生交通事故,不但會傷害自己,還會連累家屬,破壞這個安穩的家。

正所謂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希望大家引以為鑑,朋友聚會喝上幾杯之後,一定不能再開車了,同時也要阻止想要開車的朋友。


王君君


現在這些人啊,真是不要臉沒底限!

自己酒駕追尾死了,卻起訴聚餐人!

自己當小偷,從陽臺摔下去死了,還起訴被偷的人沒有裝防護欄!

強姦人家姑娘把傢伙事兒骨折了,也要起訴人家姑娘不配合!

自己摔倒了,被人扶起來,還誣陷並起訴人家幫扶了他!

這些人啊,活著一輩子,短短几十年,沒底限,不要臉,白活了!


技術忽悠


法律應該修改!能喝酒的人都是有民事主體責任的人,不應該連坐


做好自己溫暖他人


只要人不死,活著,就沒有問題。人死了,家屬就出面了,家屬才不管你梁山,瓦崗寨!所以,只要不出人命,就沒啥事,出了人命,就要認!!!


任老大


我倒是勸大家冷靜一下。你們經歷過什麼樣的酒場嗎?看過無緣無故逼人死喝的嗎?尷尬過被人強制一杯又一杯的嗎?。所以,一定要問問,當晚的酒是怎麼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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