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楓橋經驗】崇信縣公安局錦屏派出所成功調解一起毆打他人案

近日,錦屏派出所踐行“楓橋經驗”,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處理社會矛盾,成功調處一起毆打他人案件,維護了轄區社會和諧穩定,人民安居樂業。

2019年11月13日23時許,崇信縣馬灣公寓樓居民王某報稱:其被丈夫梁某毆打致傷,請求處警。接到報警後,該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警情。經查:2019年11月13日23時許,梁某喝完酒回到家中,梁某妻子王某因梁某在外喝酒,耽誤接孩子放學,並借題發揮,辱罵梁某,梁某便對王某拳打腳踢,致王某頭部受傷。

2019年11月14日,辦案民警對該案進行調解,梁某當面向王某道歉,承認錯誤,願意帶王某到醫院檢查治療,但王某父親情緒激動,一時對梁某毆打王某的行為無法接受,動了離婚的心思,要求公安機關依法對梁某進行處理,並將王某帶回了孃家。辦案民警本著化解矛盾,維護家庭和諧的目的,一方面對梁某進行批評教育,一方面對王某做思想工作。民警在與王某交流過程中得知,王某有一次失敗的婚姻,離異後和梁某屬於重組家庭,婚後對梁某的人品還是肯定的。這次被梁某毆打,自己也存在不少問題,但沒想到梁某下手太重,加上父母干預,左右為難。2019年12月2日,辦案民警再次將雙方叫到派出所進行調解。辦案民警對雙方耐心勸說,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梁某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並向其岳父支付了墊付的醫藥費,王某看到梁某態度比較誠懇,表示原諒對方,王某父親也沒有再幹預此事,夫妻兩人和好如初,並對辦案民警細緻、耐心的工作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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