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教育部22日發佈消息,擬明確教師懲戒權,你怎麼看?

悟空談教育



教育部22日發佈消息,擬明確教師懲戒權。作為一名工作多年的老師,似乎看到了教育的曙光。

1.教育曾經變了味。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老師不敢批評學生,不敢讓學生罰站,不敢通過讓學生運動來讓學生明白某些事情是不該做的。老師對學生的管理真的是畏手畏腳,不管,學生會越來越糟糕,影響學習成績不說,還影響班風、學風;管,卻苦於沒辦法。

前幾天,我和七年級一位同事交流對學生的管理,她說到,大部分學生是很守紀律的,但是卻始終有個別同學只能用非常手段管理。比如屢教不改的,比如長期不寫作業的,聽她這樣說,我覺得不無道理。

但是過去我們哪敢大張旗鼓地教育學生啊?稍有不慎,就會被家長告,就會被領導批評,甚至受處分、丟工作的大有人現在。

2.還是需要謹慎使用懲戒權。

雖然老師有了一定懲戒權,但是,我們還是得謹慎使用。畢竟教育曾經迷茫了這麼久,家長們都習慣有點事就找老師鬧,有的甚至覺得能撈點什麼好處會更好。五蓮二中的案例就暴露出某些家長有這樣的想法。



所以,我們在使用懲戒權時一定要注意把握度,千萬不能過激,最好是先給家長溝通,看看家長的態度,如果家長同意和支持才懲戒孩子,家長如果不同意或會有任何情緒,老師還是不要有任何的舉動。因為一旦出了事情,老師還是會脫不了干係。

3.教育不是老師一個人的事情,更應該是學校和教育的合力。

教育是需要學校、家庭和社會一起來辦的,只是學校來做教育,那麼教育註定是不會成功的。

我認為不應該只是讓老師具有懲戒權,還應該大幅度的提高家長的素質,讓家長明白,家庭、學校和社會形成合力的重要性。不然一旦有老師懲戒了孩子,家長依然會不依不饒,家長的這種態度對學生的影響太過巨大,會影響老師在學生心目中的形象,這樣老師的懲戒權是不會有太大作用的。

結束語: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要想教育好學生,首先家長要做好表率,老師也要以身作則。有的學生需要適當的懲戒,但是這個度實在不好把握,老師們還是儘量少用。


語文教育楊柳依依


看到這則消息,想起了曾經的一位同事。

那時候我還在一所私立學校,學校屬於封閉式的,是那種孩子的父母上班,讓孩子整日在學校,也就是說不管是吃還是睡覺,都要在學校的那種。老師就像孩子們的保姆,吃飯和孩子們在一起,睡覺也要和孩子們在一起,因為要保證孩子們的安全。

記得那時候,有一天晚上,大冬天,孩子生病了,老師急得不得了,抱著孩子滿街跑著找診所,家長卻聯繫不上。

家長什麼也不管,用家長的話來說,反正孩子送到你們這裡了。

就像這樣,沒有家長管的孩子有多麼的“皮”,多麼的可怕。

首先,家長對於孩子不瞭解,每週回家一次,親的不得了,孩子說什麼就是什麼,好一點的孩子,說些老師的好聽話,壞的呢?全部都是壞話,所以每週都有家長到學校,說老師怎麼怎麼的。

記得有一個老師說他們班裡,有這麼一個孩子,每天都愛打架,不是打自己班的,就是欺負別的班的,他班主任也實在沒辦法了,就對孩子說:“我看你就是那種有力氣沒地方使的,以後只要你打一次架,就去操場跑一圈。”至於操場嗎,估計也就200米左右吧!結果第二個星期,人家的家長到學校,找到校領導告狀,說:“我送孩子來學校,不是學體育的,為什麼讓我孩子跑步?”

校領導和老師解釋了又解釋,家長就是怨老師讓孩子跑步了。老師也實在沒辦法,只好賠禮道歉。

然而這個孩子還是天天打架,老師不管吧,其他孩子告狀,管吧,怕家長再來,於是想了個辦法,找到孩子說:“現在也不讓你跑步了,以後只要你打架,就讓你抄一篇課文。”

老師想的是既然家長送孩子來學校學習,那如果孩子找事兒了,讓他抄課文,總沒事了吧!

結果一個星期後,家長再次找來,對校領導說:“天天讓俺孩子抄課文,俺孩子都不會玩了……”

這一次老師又是很無奈,抄課文也不行了,就這還是隻抄一遍。

然而這孩子還是喜歡欺負人,有別的孩子去老師那裡告狀,老師沒辦法了,只好說:“他欺負你們,你們就別給他玩……”其實這不就是一句很正常的話嗎?然而孩子又告訴家長,老師讓同學們孤立他……

這次家長找來後,老師非常乾脆的道了歉,以後只要是這個孩子的問題,全部推到校長那裡,直接不管、也不敢管了。

如今看著這個消息,我感覺那位老師受到的委屈,終於可以喘過這口氣了吧!


青燈僧


持續發酵了若干年的懲戒權終於迎來了好消息,這不得不說是一個良好的信號!

校有校規,對於違反紀律的學生,給予適當的懲戒是必要的。

我任教近三十年,記得從兩千年起,在極度強調安全的情況下,在師德師風的高壓下,老師變得越來越膽小了。很多老師“不是打怕,而是嚇怕”。看著運氣不好的老師因太負責,教育學生過激而被家長纏鬥,要麼傷財,要麼挨批,於是就採取“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消極的教育方式。

我曾經有個同事,年紀比我稍長些,所謂看破“紅塵”。進教室我講我的,學生做學生的,師生“一團和氣”,各自安好,各種考試,從不苛求成績。其結果可想而知,家長反應多次,要求嚴格些,但這個老師還是我行我素,最後還高升了。這就是現實,無奈的現實!

現在又把懲戒權放給了老師,老師已經有些“麻木”了,真不知道該怎麼用,還敢不敢用!

其實我是提倡對違紀學生加以懲戒的,但我不贊成對學生進行“語言傷害”,因為我認為這比“皮肉之傷”還要傷人!


南軒松1971


編者按:教育孩子像“養狗”一樣,小的時候不給他立規矩,長大會咬人。



去年,我家中華田園犬生下了一批剛好兩隻的小狗,顏色、大小、性別、性格等都很相似。朋友小李和小黃來我家各要一隻回家養。因為都是朋友,我以每隻50塊的價格賣給了他們。



他們拿回家後都是很精心的照顧,也很喜歡它們,看不出他們在狗糧餵食方面都什麼區別,多數時候都是給小狗吃剩下的剩飯剩菜,也有魚肉等等。唯一不同的是,小李家的狗看見有客人來時,狗就出來大吼大叫,還想咬人,小李看到這樣子就立刻出來收拾它,不給他亂吼人。



小黃家的小狗也是如此,不過小黃從來不訓斥制止他養的狗亂吼人,還表揚它的狗會看家,並以此為榮。



久而久之,小李家的狗越來越聽話溫馴,很討人喜歡,客人來都喜歡去跟它玩,而且客人都一致稱讚說小李養了一隻好狗。而小黃家的狗則天天在門口狂吠,動不動就呲牙咧嘴想咬人,村裡人都沒人敢去他家了。……



即使這樣,村裡還是有一位小孩在上學回來的時候在小黃家玩耍沒注意到狗就被咬了,小黃因此而被賠了幾千塊錢。村裡人都很生氣,一致認為小黃養了一隻惡犬,應該馬上殺掉吃狗肉。

看到如此,我實在想不通,為什麼兩隻就像是雙胞胎一樣的小狗,為什麼一年之後會有那麼大的變化呢?也許是“家教”不同吧!確實啊!小狗小的時候咬人,主人不去制止它,反而表揚它的行為,長大了一定會變成一一隻惡犬。


孖無悔觀教育


如果能把懲戒權還給老師,明確口頭批評;賠禮道歉;讓孩子做口頭或書面的檢查;一定時間的罰站等等都屬合理範疇,相信許多老師都是贊成的。作為家長我也認為這很有必要。

我所在的城市,這一兩年就有數起學生自殺的事故。起因五花八門兒,但就成年人的眼光來看,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兒。

有一個是初二女生看手機小說,被老師訓讓叫家長家長並沒來,中午出校門爬到附近居民樓跳下;有一個是初中男生,被老師讓寫書面檢查跳樓……

學生出事的越來越多,動不動就出走自殺。一出事兒家長必定把學校鬧得天翻地覆,老師也就成了罪魁禍首和出氣筒。

這也嚇得老師們戰戰兢兢,許多老師都成了驚弓之鳥。甚至有的學校校領導開會時明確表示,不求老師出成績,只要別出事故。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可是讓寫個檢查都能自殺,真的不能管了呀!可如果學生在學校,老師不敢管教的話,後果是什麼樣的可想而知吧!學生在學校每天呆那麼長時間,老師得過且過,學生無法無天。作為一個學生家長能不憂心忡忡嗎?

希望教育部明確了教育懲戒權後,學校和老師能消除顧慮,學校能迴歸教育,變回教書育人的地方!


科技夢語


看到這則新聞後,我的內心是五味雜陳。回想自己的經歷,當學生12年,當家長13年,當老師24年,一條新聞引發我眾多的回憶和反思。

感恩我求學路上的老師。

雖然我親眼目睹她對同學的懲戒。她對一個惡意傷人的同學,打了一個耳光。老師當時的威嚴,成就了一個優秀的班級,讓我一個文靜柔弱的女孩能有個安靜讀書的環境,考出了理想的成績。

感謝培養我孩子的老師。

即便遇到了個別家長的刁難,他們仍用細緻入微的工作態度,堅持完成了漫長的六年教育教學工作週期,使得我的孩子能在比較穩定的秩序裡完成小學學業,步入初中。

感慨我自己的老師職業。

20多年的班主任生涯,無數好評和榮譽完全是事無鉅細反覆斟酌、舍小我為班級、勞心勞力換來的。每屆學生中都會遇到特殊個體,但是在莫名其妙的外界壓力和上級多個“十不準”的束縛下,我不敢罰站、不敢重語,只能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耗盡心力,只求每個孩子平安回家,順利畢業。

教育家馬卡連柯曾說:“適當的懲戒不僅是老師的權利,更是老師的義務,不瞭解懲戒,老師就放棄了一部分自己應盡的職責。”

請相信老師,絕不會為了懲戒而懲戒,因為,他們是除了父母之外,最愛孩子的人。

🍁我是賞楓亭🍁,一位在小學語文的天地裡耕耘了20多年的園丁。有緣與你相遇,不妨點擊關注,我們一起分享教育工作的快樂。

賞楓亭


想當初一九五一年我上小學,我們小村沒有學校,去離村二里地的白馬村上學,當時年幼背書背錯了幾個字,老先生用戒尺打了我手心六下,現在都還記憶猶新,從此以後再也沒有罰過。我現在有這樣的生活,內心要感謝當時老先生的嚴格要求。


浙贛六叔


我是老師,儘管這樣的消息對老師是有利的,但在具體的教學中,說實話,我還是儘量不採取任何懲戒。

第一:家長教育觀念的轉變不會那麼快。

現在的家長,絕大多數是不希望老師對孩子有任何懲戒的。

很多家長找老師說情,不是為了讓老師嚴格要求孩子,而是希望老師對孩子要求低點,沒想到吧。

我班一個家長,前幾天私信我,寫了很長,關於自己如何教育孩子,孩子如何努力,等等,說了好多。最後來了一句,老師,他這周作業沒寫完,和大人鬧脾氣呢,你別批評他,回頭我讓他補上。

這樣的家長几乎每年都會遇到,用各種原因為孩子開脫,只是希望老師不要批評孩子。

很多家長都是這樣的教育觀念,如果你是老師,你敢懲戒孩子嗎?反正我不敢。

第二:領導和教育主管部門不為老師們撐腰,老師怎麼敢?

去年一個孩子,因為孩子老完不成作業,老師批評語氣重了點,孩子回家大哭大鬧,最後家長告老師侮辱體罰他家孩子,非讓老師道歉。後來,老師的一個親戚是縣裡是一個領導,事情才壓下去。但最後,孩子還是轉班了。

校領導還在大會上批評老師工作不注意方式方法,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這個老師也有後臺,如果是一般老師,估計又該給家長道歉了,還得被處分,何苦呢?

第三:懲戒權這個度真不好把握呀。

比如罰站,算是最輕的懲戒了吧。但孩子如果因為站立時間長不舒服暈倒了,老師有責任嗎?

比如罰孩子跑步,也算比較輕的懲戒吧。如果孩子在跑步過程有出現意外,老師有責任嗎?

比如罰孩子寫作業,如果孩子心理不願意,一下子想不開,跳樓老師有責任嗎?

比如孩子犯錯誤了,老師批評了,孩子當時不吭聲,但過後抑鬱自殺老師有責任嗎?

這個度,怎麼把握?誰能掌握的那麼好?如果孩子真出事,怎麼辦?

總之,現在的老師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不是老師們不管,實在是不敢亂用呀。

現在媒體這麼發達,只要被報道,老師的職業生涯基本就結束了。為了保住飯碗,大部分老師是不會鋌而走險的。

我是老師,反正我儘量不用。盡我最大能力教書吧!

如果你是老師,你會用嗎?不妨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人生如夢LLH


首先我非常贊成,老師沒有懲戒權,造成了學生管理鬆懈,道德素質滑坡。教育部發現問題並及時的進行整改,明確教師懲戒權對加強學生管理很大的幫助,學生的紀律性和規則意識會逐漸增強。不過這可能將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

一、大多數老師對於懲罰學生還會心有餘悸。


差不多每個學校都出現過因為老師懲戒學生,家長到學校來鬧事的情況。學校有幾百或者是幾千人,試想什麼樣的家長沒有?有的嬌慣溺愛,總是認為自己孩子會吃虧;有的聽信了孩子的一面之詞,家長則誇大其詞;有的愛挑老師的毛病,認為孩子學不好都怪老師。無論他們的孩子犯了什麼錯,一旦受到懲罰,他們就可能無理取鬧,甚至找老師的麻煩。不用說打罵,訓斥也要有分寸,否則讓他們抓住把柄。

二、少數家長的觀念還沒有轉變過來。


其實現在絕大多數家長都不錯,他們都明白老師管理嚴格對孩子有好處。如果孩子犯了錯,老師不聞不問,那班風肯定會越來越差。而個別家長總是認為孩子不壞在學校裡就會吃虧,於是一味縱容孩子,即使是他的孩子在學校欺負了別人,他們也會耍賴不認賬,如果老師懲罰了他,他就會誣告老師。

三、只要家長鬧事,教育行政部門就拿懲罰教師來解決。


只要出了事,領導總想盡早息事寧人,於是就拿老師開刀,懲罰手下人的方法多種多樣,隨便幾條就會讓老師追悔莫及。家長卻不受他們的管轄,因此面對家長他們幾乎無計可施,很多事件不分青紅皂白、也不管老師受多大委屈,直接懲罰到讓家長滿意為止。


馬雲老師說的一句話最貼切,老師沒有懲戒權,就像汽車失去了剎車一樣危險。馬雲老師不僅會賺錢,而且對教育比很多專家都要理解地更透徹,著實令嚴寬佩服。


嚴寬並濟


贊同實施教育懲戒權,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


原因1(要想馬兒跑,就要給馬兒吃草)

家長想讓老師和學校對孩子進行監督,但是又不給老師他們放權,那麼老師的唯一的責任就是教書,育人他不敢呀!

互聯網如此發達,隨隨便便就可以在網絡上看到,很多老師宣揚自己只是普通人,做了一份普通工作。完全喪失教師那種神聖感,為什麼?因為他們放棄了,由於輿論的壓力,家長的施壓,只要老師聲音稍微大一點,各種負面新聞紛至沓來。

教師甚至不如這些孩子的保姆,保姆只要洗衣做飯就能拿到合理的工作報酬,然而教師不僅要“負責孩子的學業”,還要“關心孩子讀書的心情”,還要“考慮孩子青春叛逆”,還要“考慮孩子家庭情況”,還要“考慮孩子是不是被欺負了”。

如果老師沒有一定的懲戒權,如何管理這些孩子,靠愛去感化嗎?(我想問問還有誰比父母更愛自己的孩子,那麼你們的愛感化了孩子嗎,孩子聽你們的嗎?)

所以家長應該給老師的懲戒權,讓老師有一定的資格懲罰孩子,如果孩子犯了一個錯誤,不進行糾正,以後會放更大的錯誤。尤其很多孩子都知道自己未滿14週歲,犯法都不怕!

《徵求意見稿》中提到的罰站、面壁、跑步,增加運動量等方式,作為讀書的我們,從小不就是這麼過來的嗎?那時候我們對老師的尊敬也不會少。可能存在極其少數的老師會體罰孩子,但是很多的老師都是關心孩子,如果他不出於關心,他根本不會去教育這個孩子,他甚至可以不用去理會這個孩子,因為他只要完成他教書的任務,犯不著給自己惹上一身的麻煩。

現階段教育和家長几乎站在兩個對立面的情況下,他何必要出風頭去教育,這《徵求意見稿》真的是教師的保命符嗎?,只是給教師一個感覺,我們家長是和他們在同一個立場,都是為了孩子好,緩和一下現階段不好的風氣。

原因2(熊孩子太多了)

隨著網絡的發達,現在有很多熊孩子出現,他們的早熟,思想的開放,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甚至超過了成人,有很多熊孩子屢教不改,完全不學校的紀律的放在眼裡,不遵守課堂的紀律。完全處於老師的對立面,很多學生都知道這是義務教育。老師沒有權利開除他們,他們更加的有恃無恐,加上很多孩子玩各種社交app,只要是熱點新聞,不管對錯,全部說老師體罰學生,小事鬧成大事,“流量變現”如果對於這些學生不使用用懲戒權,那麼這些孩子如何管教?


有些熊孩子他們不僅浪費自己的青春,還影響其他願意學習的孩子。他們擾亂課堂的秩序,影響老師教學安排,甚至下課期間毆打自己的同班同學造成惡劣影響。如果對於這些學生不使用用懲戒權,那麼這些孩子如何管教?

原因3(將心比心,感同身受)

雖然已經從學校畢業很多年了,但是作為學子,我們回想起以前上學的時光。我們自己在學校裡面遭遇的校園暴力是否跟昨天一樣。在每個學校都會有各種欺凌事件,老一輩的家長可能不清楚。那作為新一代的家長我們還不清楚嗎?每一個年級段甚至每一個班都有一個“孩子王”。

他們甚至成立了自己的校園幫派,惡劣的甚至會在學校裡面收取保護費。(看我這篇文章的人,有多少經歷過或者看到過收取保護費的?)

如果你不交,這群孩子便會勾結社會的小混混在校門口等著你,威脅脅迫你,如果你告訴家長還要被打的更兇,這個時候孩子要怎麼辦?如果老師知道有這種事,而老師沒有懲戒權,他選擇多一事還是少一事?

如果是在教師裡面老師應該裝作看不見嗎?還是讓老師直接報當地的派出所,讓警察介入了,說自己班上有個孩子在收取保護費?

我就想問問大家支持老師直接報警,還是給教師懲戒權進行教育批評?明顯示選擇後者,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和家長共同處理孩子叛逆的心情,糾正錯誤,讓孩子意識到這是犯法的事情。


最後小結:教師的懲戒權不是教師體罰孩子的保命符,也不是隨意侮辱學生的尚方寶劍。教師要有師德,家長也多給教師一點信任。嚴師比溺母更適合這個社會節奏。

原創編制,實屬不易,若覺得寫的還可以就賞個讚唄,如有更好的想法可在下方留言,互相交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