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董克用 姚餘棟:中國養老金融發展現狀、挑戰與趨勢研判之五——中國養老金融發展的建議與思考

養老金融是包括養老金金融、養老產業金融和養老服務金融的一個系統性的概念體系。目前在政府和市場通力合作的背景下,養老金金融步入新的軌道,養老服務金融成效初現,養老產業金融持續發力。但與此同時,我國養老金融的發展依然面臨著一系列挑戰:在養老金金融方面,制度設計有待完善,資產管理能力仍需提升;在養老服務金融方面,多方因素制約,需求和供給不匹配;在養老產業金融方面,不確定因素增加,機遇與風險並存。儘管一系列挑戰制約了我國目前養老金融的發展速度,但在我國人口老齡化將長期存在的背景下,養老需求也將持續增加,我國養老金融發展的未來前景依然廣闊。未來應進一步完善養老金結構,提高養老金資產管理效率,推動養老金金融的完善;同時要不斷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養老服務金融供需雙方動力,培育和擴大養老服務金融市場;此外還應進一步細化養老產業金融政策,優化養老產業融資效率,促進養老產業金融的快速發展。基於此,《中國養老金融發展報告(2018)》對中國養老金融發展現狀、挑戰與趨勢進行了研究,形成了中國養老金融發展現狀、挑戰與趨勢研判總報告。總報告分為五部分:“養老金融”概念及其內涵界定;中國養老金融發展現狀;中國養老金融發展面臨的挑戰;中國養老金融發展趨勢研判;中國養老金融發展的建議與思考。

(一)進一步完善養老金結構,提高養老金資產管理效率

1. 加快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頂層設計,完善三支柱養老金體系結構

從國際發展經驗來看,養老金第三支柱設計有三大核心要素,一是稅收優惠,二是賬戶制,三是投資工具多元化。2018年《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拉開了我國養老金第三支柱探索的序幕,總體來看,當前我國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試點是基於產品制建立的,在稅收優惠的實施以及操作方面都存在極大的不便。《通知》還指出試點結束後,根據試點情況並結合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制度建設的實際,有序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範圍,將公募基金等產品納入個人商業養老賬戶投資範圍。因此,為更好地推動各行業協同參與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建設,就必須加快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頂層設計,在結合我國國情的基礎上借鑑國際經驗,明確賬戶製為基礎,進入專門的第三支柱賬戶的資金都能享受稅收優惠,而不區分資金具體流向,操作和監管都比較便捷,也利於不同行業以同樣的標準參與;此外還應進一步完善稅收優惠的方式和力度,並將多元化的投資產品和投資工具共同納入到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建設過程中來。從而通過頂層設計的完善,推動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快速發展,已完善我國政府、單位和個人責任分擔的三支柱養老金體系結構。

2.創新養老金管理產品和模式,適當擴大養老金投資範圍

隨著我國養老金體系的不斷完善,我國養老金積累規模也將逐步增加,養老金保值增值的壓力也不斷加劇,因此必須創新養老金管理產品和模式,在保障養老金資產安全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養老金的投資收益。一是要發揮養老金長期資金的優勢,目前國內養老金市場化投資無論是考核還是投資理念上都趨於短期化,不利於基金的保值增值,應借鑑國際經驗通過創新養老保障產品、養老金產品等方式進行長週期投資,克服短期資產波動和流動性低等風險以獲取長期風險溢價。二是要適當擴大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投資範圍,除了不能投資萬能險與投連險外,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投資政策基本一致。2013年人社部23號文將信託、基礎設施債權、銀行理財、特定資產管理計劃、股指期貨納入企業年金投資範圍,擴展了投資品種,也顯著降低了年金收益波動。在此基礎上還應進一步將其他一些投資品種,如非公開定向債務工具(PPN)、同業存單、港股通、資產證券化等也應考慮納入年金投資範圍,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養老服務金融供需雙方動力

1. 完善養老服務金融政策,優化養老服務金融市場環境

目前我國養老服務金融相關政策集中於宏觀規劃,對於具體的政策導向與配套細則尚不明確,導致養老服務金融市場發展目標不夠清晰,監管制度尚不完善,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金融政策,系統推動我國養老服務金融健康發展。一方面,要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為養老服務金融業務提供法律支持和保證,確保養老金融市場的長期和平穩運行;另一方面,在明確養老服務金融發展方向的基礎上,出臺配套優惠政策,如財政貼息、專項補助資金、成立政府引導基金等方式,為金融機構發展養老金融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此外,還應明確監管框架,養老服務金融則具有典型的混業經營特徵,應根據不同部門的監管職能,有針對性制定養老服務金融的行業標準、服務流程、風險監控等,以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2. 提升國民養老金融素養,增加養老服務金融有效需求

國民養老金融素養的提升是保障養老服務金融有效需求實現的必經之路,包括養老金融能力的提升和養老金融意識的提升,然而,目前我國國民養老財富基礎不足、傳統觀念根深蒂固限制了養老金融能力和意識的提升。因此應通過多方發力,提高國民養老金融素養。一方面,應調整初次分配政策,重視我國初次分配過程中公平,逐步縮小收入差距,提高中等收入群體的比重,同時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第二三支柱補充養老金制度,通過政府、單位和個人責任分擔提高老年群體的收入水平,以此提高國民的養老財富基礎進而保障國民養老金融消費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應不斷整合多方力量提高國民養老金融儲備意識,政府應加強養老規劃的引導,提高居民的養老準備意識,金融機構應通過行業協會等組織整合併發揮行業力量,加強養老服務金融知識的普及,以此增強養老服務需求方的需求意願,從而變國民的養老服務需求為有效需求。

3.重視養老金融產品開發,優化養老服務金融有效供給

在現有的養老金融服務產品創新性不足、針對性不強的背景下,金融機構應積極借鑑國際經驗,充分挖掘不同群體的養老金融潛在需求,不斷加強養老金融理論研究和產品創新,將產品目標導向明確指向通過增加老年收入進而提高其老年生活品質上來。首先,產品要有創新性,要根據老年群體的需求有針對性地開發養老金融產品,例如通過不同年齡階段的特性,根據其風險承受能力的不同,創建不同的養老服務金融產品,滿足多元化的養老金融服務需求等;第二,產品類型應多樣,除了傳統的儲蓄、保險、貸款等業務外,還包括針對養老的理財業務、遺囑信託等新業務;此外,中長期產品不可或缺,從金融市場的發展規律來看,中長期投資的收益也更加穩健更有效率,因此養老金融產品更適合中長期的屬性,應進一步深入挖掘投資者的養老需求,開發個性化、多元化的、生命週期式的養老金融產品,促使更多年輕人參與到這個市場中來。

(三)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優化養老產業融資效率

1. 明確養老產業發展方向,提高融資效率

一方面,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承接相應職責,出臺專門針對“醫養結合”的產業政策,並聯合其他部門為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提供相應的財政、稅收、土地、准入等方面的政策,促進以老年人健康為中心的醫養結合型機構的發展。另一方,國家在鼓勵養老企業用股權、收益權、應收賬款等進行質押貸款的同時,要積極鼓勵成立產業基金。在防止多層基金嵌套,降低基金投資風險基礎上,降低養老產業基金進入門檻,以基金的手段推動產業發展。

2.引導投資者理性預期,遵循產業發展規律

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引導投資者進行價值投資是資本市場健康穩定運行的基石,能從側面保護資本市場的正常秩序和健康生態。養老產業與地產、醫藥和醫療器械等迅速盈利的行業不同,產業投資回報週期長,盈利能力穩定是養老產業的金融屬性。在此產業發展階段,機構投資者要理性看待,保持價值投資和產業生態佈局的理念,用時間換盈利空間,在投資過程中,不能急於要求養老項目快速盈利,為項目運營方帶來不必要的心理壓力。政府在養老產業認知和投資者教育方面擔起應有職責,為養老產業金融市場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

《中國養老金融發展報告(2018)》

董克用 姚余栋: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现状、挑战与趋势研判之五——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的建议与思考

作 者

董克用: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姚餘棟: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首席經濟學家

《中國養老金融發展報告(2018)》

董克用 姚余栋: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现状、挑战与趋势研判之五——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的建议与思考

總 報 告

1 中國養老金融發展現狀、挑戰與趨勢研判--董克用 姚餘棟

行 業 篇

2 養老金金融:三支柱模式確立,投資運營穩健推進 胡兵 孫博

3 養老服務金融:嚴監管背景下的跨行業探索與創新 張棟 孫博

4 養老產業金融:防風險背景下穩健發展成主旋律 曹卓君 秦婧

產 品 篇

5 養老金產品報告:監管新形勢下的養老金產品發展 馮麗英 閆化海

6 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發展動態及未來探索 蘇罡

7 資管新規下商業銀行養老理財產品的突圍之道 張嵐 高騖遠 李志淦

8 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評價 代林玲 王斯聰

9 養老產業基金:發展現狀、導入路徑與趨勢前瞻 陳琳翰 陳漫娜

借 鑑 篇

10 日本養老金資產管理經驗借鑑與啟示 李少傑

11 澳大利亞養老金資產管理經驗借鑑與啟示 袁思農 高敏

12 美國養老金資產管理經驗借鑑與啟示 施嘉芙

13 加拿大養老金資產管理經驗借鑑與啟示 王彥傑 陳則瑋 胡俊英

14 英國養老金資產管理經驗借鑑與啟示 凱文米爾恩

15 香港養老金資產管理經驗借鑑與啟示 費德賢

專 題 篇

16 海外上市養老企業的實踐與經驗借鑑 彭維瀚 孫瑜

17 基金定投在個人養老金投資中運用 李宏綱

18 智能化資產配置在個人養老金投資中的應用 劉思 陳珏婷

19 基金公司一站式養老金資產管理模式探索 沈豔芬 劉軍峰 邊礪硯

20 新科技在年金受託管理中的應用 李連仁 盛晨

21 個人稅延養老金對資產管理行業的影響及其應對 孫博

注:本文原載於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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