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學校把學生手機沒收,並且永遠不歸還,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ksZhang


學生帶手機是不對的,支持學校的做法。

不讓你帶手機,你非要帶,你不是和學校對著幹呢吧?!學校三令五申不允許帶手機,那是為了學生好,是為了保持一塊乾淨純淨的學校空間。我看你這是對學校的苦心不僅不理解,反而上升到個人私有財產的高度,來挑戰學校的管理制度。你不僅不認為自己犯了錯,反而還認為學校這樣管理,侵犯了你的人權,財產權。那你大不不必這樣說,直接從學校走人就行了,別找地方讀書吧。因為你不能改變學習,你可以改變你自己。

現在一回到家,就看到每個家庭成員都在看手機。飯沒有做,衣裳沒有洗,狗沒人喂,電費沒人交,個個都想鑽到手機裡去,這樣正常麼?這肯定不正常啊!這是大人,如果一個孩子也變了成這個樣子,還有心思學習嗎?

沒收了手機不再歸還,這至少給孩子一個教訓,永遠不要帶手機進學校。歸還了你,下次你還帶,再沒收,再歸還,再帶來,這不是一個循環嗎?這樣的話,累死學校,也卡不住帶手機來學校的不良習慣。

作為一個學生,好好學習就是你的本職。沒有事,帶手機幹嗎?現在的手機,軟件太多,令人分心,更容易讓沒有免疫能力的孩子們學壞。

我堅決支持學校的做法。沒收手機是愛不是害,如此學校,才是真正為學生負責任的學校。希望學校勇敢把這個辦法堅持下去,等到學生們畢業之後,才會知道,學校這麼做,是多麼的正確。

回答朋友們、讀者們的留言,我想繼續說這些話:

寫完了這個問答,我就等著人們來罵我了。我也想同大家討論一下,什麼是愛,什麼是恨,什麼是對學生好,什麼是對學生不好。有朋友留言說我是無知無畏。我回答說:我只知道,為孩子們好,就是真的好。再清楚的法理,於現實生活何益?!真心讓孩子們好,就舉雙手贊成!有朋友留言:收了,自己賣了也是創收的一種方法啊。我回復說:不會賣的,放過時,十年以後建一個陳列館,寫上,這個手機是誰的,那個手機是誰的。有朋友說:你不是執法者,你只能還給他的父母,你並沒有收繳財務的權利。我回復說:沒權利,但是想為孩子好,這個可以有的。有權利的人不幹正經事,對孩子們也是一種傷害。

向太陽63:手機不是個人財產是什麼?老師在學生面前說一不二,家長也是敢怒不敢言。通篇裡說,讓學生直接走人,一付盛氣凌人的姿態,除了你們這群體自我互相吹捧,建議出門打聽一下其他大部分人的看法。我回復:對別人好的時候,可能還不領情;別人對你甜言蜜語,最後你自己承擔責任。唉,人心不古。MCxinghui說:老子浪費我自己的時間,壞我自己的眼睛,用我自己的手,玩我自己的手機管你p事!我回復說:你這樣的,可以一直玩下去。因為我管不了你哦。我能管的,我就管,讓他們有一個好人生。

伍家崗02說:這不就是搶劫嗎?我回復說:為了你好啊。如果你拿一把刀要自殺,這時候別人奪了你的刀,他算是救了你,還是算搶劫?

其實現在社會,給了每個人更多的權利。我們只想要權利,不想負責。學生是有權利,但他必須服從學校的管理,學校也是有管理權利的。在所謂權利的招牌下,有多少人,吸毒、做壞事,難道我們的正義感,在權利之下,一文不值嗎?我們對於學生的負責做法,就真的不能存在嗎?真心建議,這些學校建一所手機陳列館,所有收繳的違規物品,寫上時間和所有人,註明收繳老師姓名,放入陳列館,公開接受參觀。


跟我學公文


學校的做法確實有些不妥,但是這所學校卻是最負責任的學校。在這個“人手一機,機不離手”的社會,手機對學生的影響確實是非常嚴重的,學生帶手機進學校,將會嚴重影響學生的學習情況,而學校的做法雖然有些不妥,但是卻是十分有效的。



還記得我讀高中的時候,當時的智能手機還不是那麼普遍,但是手機現象在我們學校確實十分嚴重的。上課玩手機的比比皆是,考試的時候用手機作弊的大有人在,在那幾個月內,我們班的平均成績一落千丈。於是班主任真的就拿了一個裝有水的水桶,每天不定時進班檢查,有時候會偷偷的站在班級的窗戶後面查看,凡是上課玩手機的,要麼手機扔進水桶一節課,下課再拿走。要麼停課一星期,回家請家長。當時只用了三天時間,情況大有好轉。雖然後來也有個別學生家長來學校找老師詢問手機扔水桶的說法,但是老師把孩子上課玩手機的照片給家長看後,家長們也都理解了老師的做法。



其實學校不歸還學生的手機確實有些過激,侵犯了別人的財產。但是,學生違反學校的規定在先,假如孩子玩手機,班級老師視而不見,請問家長們,這樣好嗎?是對學生的負責嗎?你們願意看到這樣的情況嗎?學生帶手機進校園是一個十分尷尬的社會問題,從嚴管理,一些不明事理的家長埋怨侵犯學生的個人財產。放手不管,不僅影響了玩手機者自己的學習情況,甚至降低了整個班級的學習成績。



在我看來,學生帶手機進課堂,肯定要管,但是要講究方式方法。收走學生的手機不歸還,也是沒有道理的。學校可以採取這樣的制度,第一次收走,可以由家長替學生領取,並且家長必須和學校簽訂一份協議書,如果學生再把手機帶進課堂,一旦被發現,要麼銷燬手機,要麼放棄對學生的管理。讓家長自己選擇。



其實手機帶進課堂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家長的不負責。學生屬於未成年群體,他們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去購買手機,去承擔使用手機的相關費用。手機都是由家長們為其購買的,所以家長們就應該承擔起學生有度用手機的責任。真心的希望廣大家長,愛護孩子是有度的,就像手機這種容易影響孩子學習的工具,在大學之前最好不要為其購買,就算買也不要讓其帶進課堂。


星期久看點


大家好,我是文亮。現在我就悟空問答學校沒收學生手機,並且永遠不歸還這個問題,談談我的看法。

毫無疑問,從法律上來講,手機是學生自己的私人財產,學校沒有權利沒收或者暫扣學生的物品。

但是在人類進入信息化社會之後,手機逐漸成為中小學生的新寵與玩物,而且對學生來說利小弊大,唯一的利是方便學生與家長聯繫,但是弊端卻數不勝數。

中小學生自我控制能力非常的差,智能手機有多太多吸引人的地方,成年人都對手機愛不釋手,甚至茶飯不思,產生很多的低頭族。何況小孩子呢?因此有的學生遊戲成癮,聊天上癮,上課偷偷玩,在家躲著玩,睡覺被窩裡玩,有的玩通宵,家長都不知道。我班上就有兩個學生經常上課打瞌睡,經過我仔細盤問,他承認頭天晚上在家通宵玩手機。這樣荒廢了學業,又摧殘著青少年的身體,另外手機上網,qq聊天,黃色氾濫,黃色信息,黃色網站,對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來講,有著太強的吸引力。他們懷有十分強烈的好奇心,一旦陷入便一發不可收拾,嚴重影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有學生通過qq,微信等聊天工具,輕信陌生人胡亂交朋友,為學校的安全工作帶來了許多隱患。有男女學生在校與同學稍有矛盾,便通過聊天工具一呼百應,大打出手,什麼事都做得出來,他們不考慮別的後果。

說到這你還會認為不該沒收學生的手機嗎?也許有人會說,那也該把手機還給家長呀,事實上大部分的學校都會定期的把手機歸還給家長,但為什麼有些又不歸還呢?那是因為家長沒有一樣的家長,有的家長學校老師剛把手機還給他,第二天又把手機給孩子了。有的家長是在這方面認識不足,有的家長是經不起孩子的軟磨硬泡。這樣既害了自己的孩子,也影響了別人的孩子。不歸還有一定的震懾作用,所以這也是學校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原因。

當然我更希望在這點上學校與家長要多溝通,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持,如果所有的家長都不給孩子手機了,那不什麼都好嘛,也就不存在沒收手機不歸還這事了。

這個問題我就回答到這,敬請關注,謝謝!


文亮


你問的實際上是兩個問題。一,學校沒收學生的手機的做法對不對?二,學校不歸還手機是否侵犯財產權!

先說第一個,學校沒收學生手機的做法是正確的。原因是學校早有校規在先。學生漠視校規的存在,實際上就是對規則的漠視。我們都知道中國社會普遍規則意識差,看來從學生們對校規的漠視就可以看出端倪了!你漠視校規,挑戰校規,學校採取措施,沒收手機,第一可以減低智能手機對你學習的影響,第二培養你尊重規則的意識。學校沒收學生手機的行為是正確的。

那麼,第二個問題也隨之而來。學校如果沒收了學生的手機,永久不歸還的話,是不適當的。這明顯是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學校可以在學生離校之際,歸還給學生。因為,學校可以不讓學生使用手機,但是並不具備隨意處置學生手機這個財產的權利。

再說一個題外話,咱們的學生家長,是不是更應該反思一下呢?據說法國法律明確規定中學生禁止使用手機。我們國家沒有相關規定,但是學校的規定,確實是在為學生負責。我們的家長,也應該堅定地站在學校一方,拒絕讓孩子過早使用智能手機。恐怕很多家長都難以戒除“手機依賴症”吧!您如果真的為自己的孩子好,最好不要塞給孩子一個手機。這真的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雪煮清茶


網友一:

首先,學校可以在符合法律的基礎上,制定校規(為了管理限制使用)。也就是說他可以不讓你帶手機。但是學校不是執法單位,無權沒收你的手機。

《物權法》規定如下:

一:《物權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以及第四條之規定:手機是學生的合法動產,學生擁有該物品的所有權,任何個人與機關(除執法機關外)無權佔有或扣留.

二:《物權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條:有權對傾犯合法財產的個人以及機關(除執法機關外)要求財產復原和歸還.

三:學校有規定學生不允許帶手機上學,卻無規定老師可以沒收以及扣押手機.因為《物權法》有明文規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別人的個人財產.而學校更沒有權利去沒收,雖然個別學校是公辦學校,但學校再怎麼樣也只能是學校,永遠都不能成為執法單位.而某些學校有規定老師可以沒收,此規定與法律相沖,它便是違法規定.照例應該廢除。

再說打學生,首先 想都不用想肯定不合法。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

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小析數學成績不好,老師就對他罰站,用木板或教鞭打手心,老師的錯誤做法嚴重侵害了小析的人格尊嚴和其他合法權益。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簡單的說 你要是不服就報警調解或者直接民事訴訟。

網友二:

這個問題從是否合法方面來講,老師沒收掉學生手機當然屬於不合法行為,根據《物權法》中有關規,手機屬於學生的合法財產,它的所有權歸學生擁有,其他任何人無權佔有、扣留。《物權法》還規定於傾犯個人合法財產的人或是機關,個人有權利要求財產歸還。

所以做為學校可以規定學生在校期間不可攜帶手機,但無權沒收、扣押。當然學校沒收學生手機雖然行為上不對,但用意是好的,為了防止學生因為手機影響到學習。其實學校可以採取其他辦法即能約束學生帶手機,又不侵犯到他們財產權,對於帶手機上學的學生,老師可以規定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攜帶手機,並聯系學生家長,講清其中弊端,要求家長配合老師,將由家長將手機要回。

網友三:

學校擅自沒收學生手機的行為是否合法?

一、學校無權沒收或暫扣學生的物品,沒收暫扣財物這一權利,只有以下機構才能執行:1.依法律規定享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2.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3.受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

二、學校侵犯學生財產權的法律救濟,當學生遇到此類情況,合法權益被侵權時,可以通過這兩種合法途徑,保護自己。

1.申訴,申訴是指公民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有關機關申訴,請求予以審查和處理的制度。具體而言,學生對於學校或教師侵犯其財產權的行為,可以向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即教育局提出。

2.訴訟訴訟是另外一個救濟途徑。學生可以通過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學校歸還財物,如果由於沒收或者扣押使學生的財物發生丟失、毀損等情形,可要求學校給予賠償。

申訴和訴訟兩種法律救濟途徑並不衝突,也就是說如果學生的財產權受到來自學校或者教師的侵犯,學生可以選擇兩者之一,或者兩者同時進行的方式尋求法律救濟。

不過,還是好好上課寫作業吧,別老玩兒手機。。。。

網友四:

本人是一名初中老師兼學校政教主任!學生帶手機到學校,百分之百都是控制不了,都是拿來玩的。由此衍生出來的問題,五花八門,影響太多了!都是負面的啊!如果不加以管理,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每個學校管理學生的手機,都是循序漸進的,對於沒收,肯定是針對屢教不改這些學生!我和我另一個副主任,收繳的手機有幾百個,大部分都在期末發給學生了!也有極少數幾個不發的,主要是這部分人帶手機到學校已經是幾次了!也有部分的手機,學生都懶得拿回去。這些手機,我們沒有拿來用過,我們自己有手機,再說,學生的手機,大部分都是比較差的!我才不要呢!朋友們,對於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如果學校不管,你們才應該有意見有看法啊。老師,學校管你們孩子的手機,是對他,也是對你們負責啊。

網友五:

提這個問題的人真是別有用心呀!學校老師為什麼要沒收學生手機?老師沒事兒閒的,窮瘋了嗎?為學校搞創收嗎?還擅自,還上升到法律高度?提問題的是個學生吧!你或者你的孩子可以在學校隨便玩手機,手機自有黃金屋,手機自有顏如玉,手機祝你學習進步,天天在家裡玩手機吧!你會成為國家棟梁之材的,也許會成為中國的喬布斯或者比爾蓋茨……


學緣課堂


擅自“暫時性沒收”沒問題。但是文中“永久沒收”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荒謬的、錯誤而過“度”的學校過失管理所致,需要改正。

說到“沒收”問題。有些人也不要一言不合就一耙子打死一片的去是非不分,黑白顛倒的一言不合就扯物權法,甚至能扯到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越扯反而越顯得文盲和作死,而不是你自以為是的懂法就是高大上。反而是因肆意賣弄,而弄巧成拙。

因為,“沒收”分情況。“永久性沒收”是少見的。一般來說基本都是暫時性沒收的。實踐告訴我們,教育問題中,並不是什麼問題都需要單方面的上升到法律。有些問題是法律解決不了的。暫時性沒收行為從目前法律來說雖然也不能算是合法的,但是卻合乎情理的。“永久性沒收”已有定論,所以以下內容只討論一般常見的“暫時性沒收”。

為什麼說有些問題不需要上升到法律?也不適用於法律?

打個比方,我們上學那會因為前20名總體成績有所下降,老師每人打了一戒尺。從目前“教師十不準”等等規定來說,是不合規定,也不合法。但是我們卻是心甘情願的受罰,因為這是老師的負責任,是對我們學習態度鬆懈的“敲警鐘”。同時可能受罰的學生心裡也是美滋滋的,起碼當時我自己有這麼個感受。因為懲罰你,說明你學的好,也願意學。學習好表現好,放之四海也是一件值得自豪和被表揚的事情。哪怕現在後頭看看,我對曾經的那些老師依舊是心存感激的。

又比如我們犯了錯,偷了錢,或者皮的無法無天不服管教,那麼家長訓斥,無奈之下打了我們一頓讓我們吃吃苦頭長長記性。難不成我們要依據法律,把父母告上法庭?

沒文化真可怕,但是有文化的文盲更可怕。現實是,反而是過去因為上不起學等等情況而吃了文化虧的長輩們絕大多數不會反對上學沒收手機的事情。因為他們雖然文化水平可能不如改革開放以來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高等教育的某些人。他們比老一輩幸福多了。但是事理公理和人生實踐經驗,以及良知這些人家不比現在任何人差,而這些東西也和學歷不是絕對的成正比,也不是絕對的等同於學識。只絕對的等同於一個人的存世良心和為人。所以,處理事情,他們反而比現在某些所謂的受過完整教育的人更果斷和理智。

所以首先我們需要明白兩個問題,有些人也就從死衚衕裡迷途知返,幡然醒悟了。

一. 一般來說學校沒收手機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你家孩紙能集中精力學習,為了能有效控制某些“問題學生”上課偷玩手機。也是為了杜絕全體學生的“玩心”、思想開小差的僥倖心理,進而更好的去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無非就這個目的,有些人偏偏不理解,不知道,不認同,堅決三不的自創原則。

二. 一般來說學校沒收手機,還與不還的問題?結合總體情況,顯而易見,一般來說自然都是還給學生的。只是暫時性沒收。 比如有些人學生上課偷偷玩手機,老師暫時沒收,放學去辦公室一趟談談心等。我們需要搞清楚一件事,不管學校和老師以什麼形式沒收,也不管具體怎麼處理。歸根結底都是善意的懲罰或者舉措。

文中“永久性”沒收是錯到荒唐的。但是如果有些人依舊無法接受學校暫時沒收手機的一般舉措。那麼請你帶上你的孩兒祖宗,揣好退學表。出門,左拐,恕不遠送。

說個冷笑話,小紅好奇問:為什麼有些木製課桌桌面會有個洞呢?小明咧嘴一笑說道:問問洞裡面亮著的手機唄。

學校教室裡課桌上那堆得高高的書籍,不僅代表著學習的重任,它們還幫助著某些學生偷玩手機、心不在焉、瞌睡、混吃等死、xxx、......打著掩護,做著保鏢。


僅一衛


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一個學生上課玩手機被沒收並且被老師摔碎了,而家長拿了手機發票要老師賠償,先不說手機本身價值多少,而是因這個事件產生的看法和影響。老師和家長的做法在網上眾說紛紜,有人指責老師做法簡單粗暴,有人說家長盲目護短,各種口誅筆伐遠遠超過事件本身,一時間讓老師和家長都陷入輿論壓力之中。

其實每個人心中都早有答案,只是沒有人敢於面對,站出來支持老師的做法,這也是現在老師對學生不能管,不敢管的原因之一,老師沒有了戒尺,學生少了敬畏之心,學校已經不再是學習的地方,如果真到了那個時候,後果真的不堪設想,如果到了那個時候,又會有許多所謂專家對學校,對老師極盡批評指責。何去何從,值得深思。孩子上課玩手機的危害人盡皆知,現實中我們身邊就有很多實際例子,被手機毀掉的孩子也比比皆是,家長老師都是孩子學習生活的直接參與者,如果是家長摔了孩子的手機,這個賠償又問誰去要?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學校有學校的規章制度,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老師的權利,也是老師的責任。如果聽之任之,不僅僅是對學生的不負責,也是對學生家長的不負責。老師不歸還沒收了的手機,也不是老師將手機歸為己有,應該是學校的紀律或者規定。或者是學校將手機直接還給家長,讓老師和家長進行最直接溝通 交流。

其實,我們應該重視的不是手機能不能歸還的問題,而是手機,網絡對學生的危害已經日趨嚴重,怎麼樣預防和治理才是重中之重。(個人觀點,歡迎指導批評)


春風暖陽11


學校收的對,學校是學習的地方,帶手機到學校,孩子有時間玩手機嗎?學校的時間安排是很緊湊的,一堂課45分鐘,課間休息十分鐘。你說有什麼時間可以玩手機?課堂玩手機絕對不允許,課間與其擠時間玩手機,還不如讓腦子輕鬆一下。



有幾個學校能這樣做的?這種做法是太靠譜了,作為家長應該感到慶幸才是,說明學校的管理是嚴格的,是值得信賴的。早這樣做就不會有因玩手機跳樓和跳河的孩子了,家長也不會因為孩子玩手機而失去了對孩子控制而感到煩惱。

孩子玩手機耽誤學習,不光給家長帶來了煩惱,也給老師的管理帶來了煩惱。很多學校的老師,也是找不到恰當的管理途徑,收了又還給家長。這個學校這麼做有示範效應,應該在全國推廣和普及。

沒收了不還,是對的,還給你,孩子磨蹭磨蹭,又到了孩子手上,老師再沒收,再還給你覺得好玩嗎?

這樣多好,孩子沒嘴再跟你要了。

別說什麼侵佔財物了,像這樣管理上路、嚴格的學校,德育處收了,一定會做物品登記的,保準是在你孩子畢業的時候,連同畢業證一同還給你。

圖/網絡


奔奔起跑


學生不該在上課時玩手機,這樣不僅影響自己學習,也會影響其他孩子。
但是學校以此為由把孩子手機沒收,並且不再退還是極不合理的。

學生手機都是家長購買的,是作為給孩子應急通訊的手段,大多步入初中和高中的孩子,都是自行上學,如果不讓他們把手機帶入學校,這就是不讓學生帶手機,真有什麼意外情況發生,連報警的機會都沒有。如果全國學校都這這樣,那麼針對學生的犯罪活動一定倍增。

另外學校老師突然延遲放學的情況很普遍,學生被留堂時有發生,那麼這時候學校會主動連繫家長嗎?這不現實。同時學生課間的霸凌事件正是由學生手機拍攝留下了證據,如果所有學生都不帶手機,校園暴力會呈火山爆發之勢。
必竟每個學生的家庭貧富程度不同,所以校方不該武斷解決這一問題,制定嚴格的手機管控制度比沒收手機要強太多了。

明文規定學生上課前手機關機,並且交出手機放在指定位置,下課後領取。

對於故意不交併且上課玩手機的學生直接記大過!並告知家長再有下次直接砸碎手機。比沒收要好的多,你沒收那麼多手機是怎麼處理的,這是讓許多家長思考的問題。

對於不在乎砸手機,仗著家有錢多次無視紀律在課堂玩手機的孩子,直接開除學籍!就這一點有哪個學校真能做到?在現在這個社會風氣中我真的表示懷疑,如果有的話我為你點贊!


一人好人好夢成真


題主簡直是拿學校開涮,你能直接點出哪省哪校的校長這麼蠢,收了學生手機不還?有的跟貼者被無事生非的悟空問答所忽悠居然跟著瞎起鬨。請用腳想一下,名目張膽把學生手機據為己有的校長、主任、老師,他飯碗還保得住嗎?

據公開報道和我掌握的情況是這樣的,不少學校採取手機禁入校園的方式來保證學生靜心學習,要是有違反規定的則由班主任或者德育處收取代管,稍後或一段時間後再由家長領走手機(眼下,不少家長沒有控制子女昏天黑地玩手機的手段,很多孩子直接被網絡、手機給耽誤了)。

題主為什麼不明白地說學校掠取學生手機,校長即強盜?

我退休前管理過一所高中,對學生手機實行“託管”、“代管”制:我們召開學生大會、家長大會,明確宣示:週日晚自習到週五,家長委託給老師代為管理學生手機,週五放學後學生領走,為保證學生與家長聯繫,我們請電信部門在學校各公共場所安裝大量磁卡電話,還為每間宿舍裝上兩部移動座機。

採取這種辦法管制手機後,教學質量得到了穩步提升,多次高考百分之百上線,受到省教育廳表彰。

隨便在網絡上黑教師,黑學校賺昧心流量的悟空問答之類,應該受到制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