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從全市中職學校招生辦學行為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上獲悉,株洲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紀委市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聯合督辦,對職業教育領域開展全面整治。
此次專項整治針對三類重點對象,即存在違法違規招生辦學行為的中職學校及相關人員;向中職學校收取、索要與招生相關費用的初中生源學校及相關人員;擾亂中職學校招生秩序的社會中介組織及相關人員。
市民如果有線索或發現職業教育領域違規事實,均可以撥打下列電話投訴舉報。
市教育局(市專項整治辦)投訴舉報電話:22663762;
市人社局投訴舉報電話:28681523;
市紀委市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投訴舉報電話:226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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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規招生
1.中職學校違規委託社會中介機構或人員招生;
2.向生源學校或老師支付招生費、勞務費、推薦費等;
3.初中生源學校或老師以“進場費”“推薦費”等名義,違規向中職學校或招生人員收取、索要與招生相關的費用。
●違規聯合辦學
1.與普通高校、國家開放教育、成人高校等聯合辦學,組織中職在校生套讀專科、本科層次學歷教育;
2.以校企合作辦專業為名,違規向學生收取學費、實習費、技能培訓費等。
●學籍管理混亂
1.中職學校通過虛假註冊學生學籍或雙重註冊學籍冒領、套取助學金和免學費資金;
2.將普通高中學籍轉入中職學籍但學生仍在普通高中就讀,或學生轉入中職學校後繼續上普通高中課程。
●違規設置專業
1.中職學校違規舉辦護理、學前教育等專業;
2.在專業名稱後隨意增加專業方向。
●違規組織實習
1.中職學校安排一年級或未滿16歲的學生頂崗實習,或安排實習時間超過相關規定;
2.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
3.侵佔、剋扣學生的頂崗實習報酬;
4.收取企業以學生實習、就業等名義支付的“人頭費”、勞務費;
5.以勤工儉學為名,組織未成年學生外出務工。
●違規校外設點
以校企合作為名在企業設立教學點,或將學生全程委託給合作企業或其他機構進行培養和管理,或將學生放到企業打工,或以收取管理費或按比例分成等形式將學生培養任務變相轉包、分包給合作企業。
來源 | 株洲晚報
記者 | 何春林
通訊員 | 鄭奕
審核 | 匡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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