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如果你花錢僱傭一個律師為自己打官司,可結果這個律師串通對方愚弄你,你該怎麼樣?

滴滴愛曲


如果你有證據的話,你完全可以去法院或律師協會或司法局去控告。一告一個準,輕則調消律師執業資格,重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國家對律師這一塊控制的還是比較嚴厲的,再說,考取律師資格證和律師執業證是很難的,同時,律師還有那麼一點點社會地位和“錢途”的……,因此,你說律師與對方串通,有點不相信。畢竟誰都不願意拿自己的聲譽和“錢途”來說事。一旦事發,後果還是很嚴重的。不過,也不排除個別害群之馬。

根據你的提問,估計你只是懷疑,這樣,你可以說出你的懷疑,同時要求更換律師。


我只是草根


這事我可以教教大家怎麼對付無良律師。

從我這些年和律師們的接觸來看,絕大多數律師還是有職業操守的,但是也確實遇到過個別律師為了個人利益,顛倒黑白,甚至勾結對方當事人下套的事情,尤其是在一些經濟類案件中,當事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識,不免被律師玩弄於鼓掌之中。

其實請律師,第一個重點就是認真制定委託、聘用合同,我也給一些朋友介紹過律師,就發現有些朋友只關注聘請律師的費用問題,對於委託的事項和條款反而沒什麼概念,打官司一般都有一個較為長期的階段,走到那個階段,該做那些事情,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這一點很重要,必須表明自己的認真態度,我們不可能把所有希望都寄託於對方的職業道德,所以不宜大大咧咧,動不動就“全權代理”,把什麼事都交給律師,卻又疏於監督,無異於把自己的缺陷都暴露了出來。

而第二點就是,要學會用專業知識對抗專業知識,官司進行到某個階段,感覺到出現了問題,不妨將有關證據蒐集起來以後,另找一名律師進行諮詢,律師的訴訟思路一般人是難以理解,也很難判斷對錯的,那麼找專業人士進行諮詢,有助於及時發現問題,有效止損,其實諮詢的時候,最好的辦法是找法官去看,有經驗的法官處理很多類似案件,看一下律師的訴訟提綱,就能夠大致判斷有沒有問題,當然了,不能去找辦理你案件的法官。

第三點就是取證問題,其實現在取證反而不是大問題,有個手機,把和律師交流的過程記錄下來,找專業人士聽一聽,就能有所判斷,一些膽大妄為的律師其實就是欺負當事人不懂法,在和你溝通的過程中,是不可避免會出現漏洞的,掌握了證據將來就可以到律師協會、司法局進行投訴。

打官司是維護自身利益的事情,一定要認真起來,特別是約定好階段性溝通的制度,你越認真,對方就越不敢妄為,很多朋友本身對於法律標準就缺乏概念,又沒有多方求證的意識,僅僅執著於輸贏,往往陷入圈套而難以自知。

最後還要特別強調一點,請律師打官司,不存在保證贏這種事情,官司的輸贏根本在於證據,要輸的官司,律師能夠幫助你減少損失,一樣體現律師的勞動價值,片面的無端猜疑只會走向偏執。


一笑風雲過


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解憂君法院工作,一直在辦理案件,也一直在參與執行。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你所假設的這種情況幾乎為零,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這個律師的執業生涯估計也就停止了。有些人總是認為自己的案件的敗訴跟自己請的律師水平和人品不行,總是認為律師有可能在坑自己,完全不考慮自己案件的敗訴因素。律師不是萬能的,在牛掰的律師也不可能將一改成二,律師的職責是盡最大努力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有人會冒著丟失飯碗的風險去傳統對方坑你嗎……當法官傻呢,還是委託人傻呢……不否認有的律師職業素養確實欠缺,但也不會像你題目中假設的那樣。即便真的如此,也是有很多懲戒手段的,接下來我會根據辦案經驗及司法實踐,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你釋疑支招。


首先,律師的作用是在法律保護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委託人的利益, 使自己的當事人獲得更大的利益或者少一些損失。律師不是萬能的,不是說你請了一個律師,你就高枕無憂了,因為不論什麼案件,講究的都是證據,事實清楚證據充足,自然案件勝訴的可能性就很大,事情不清,證據不足,就要面臨敗訴風險。一些人總是習慣於將自己案件進展不順的原因,怪在律師頭上,完全不考慮自身案件的因素。自己的律師庭上某些點承認對方的請求或者有對方溝通,就認為律師是跟對方串通了,聯合起來坑自己。人家是律師,難道你讓你自己的律師庭上就是跟對方幹就好了嗎,就有利於你的案件的開展了嗎,有時候與對方溝通就是為了案件更加清晰,找到對方的言語漏洞,以求尋找更大的突破口,這是對你有利的,並不是什麼再坑你。

其次,案件勝訴的決定權在於法官手裡,你這個律師在牛掰,你也沒有案件決定權。律師串通對方坑自己人,真可謂前所未聞,你認為可能嗎,當法官傻,還是當委託人傻。而且委託人有什麼好好坑的呢,你知道律師違反職業道德是有多麼大的代價嗎,有可能就此喪失了職業生涯,你認為有人會這麼傻嗎,況且庭審都是公開的,串通行為能不被法官發現嗎,庭審一般委託人都在現場,律師胡說八道一氣,賣主求榮的行為,委託人都看在眼裡,能放過這個律師嗎,等待這個事情敗露,律師還能在律師界混下去嗎,所以,律師不傻,天真的可能是你,受人之託,忠人之事,這點最起碼的職業道德能沒有嗎,怎麼可能串通起來坑你,一般都是水平有限的問題罷了。



最後,假如真的有這種律師,懲罰措施簡直不要太多。首先你完全可以解除有這個人的委託代理關係,要求返還代理費。也可以去律師事務所反映情況,查證屬實,律所主任絕對不會放過他。你也可以去司法局舉報,這個律師最輕也是暫停執業幾個月。你也可以去律師協會投訴,這個律師嚴重情況可能被除名。最後假如這個律師情況特別惡劣,串通勾結,坑害委託人的利益,你直接可以去公安報案,追究其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綜上,我想說的是,多一些信任,多一些理解,少一點猜疑,少一點誹謗。

我是法律解憂君,歡迎大家評論留言互動,有問題可以直接提問,我會一一回復,點點關注點點贊,謝謝大家的支持,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憂君


我遇到過。

民間借貸訴訟請的律師: 成都市英X律師事務所的黃X東,開庭前便與對方和對方律師打火熱,互相留了電話號碼,點頭哈腰像個商人,叫都叫不回。

當初找到他時,他說“以他的從業經驗必贏”,我相信了他,並委託他來處理。期間他從不主動做事,我多打幾個電話他還嫌煩。開庭結束他說有可能會輸,然後又說: “沒有任何一個律師能保證他代理的案子能贏,收律師費只是按法律流程走一遍”。

結果案件敗訴了。事情過後,我想上訴,黃X東要求先交錢,並說起對方在開庭前找過他。可他作為我的代理律師,居然沒告訴過我。對方也說她找過我的代理律師瞭解過我的情況和想法,我聽了真的想艹這個黃X東的娘。那麼,他們之間有沒有勾當呢?我估摸是有的吧,誰也不可能私下幹無用的事。或許這就是傳說中的“多邊通吃”吧。

從此,我便對部分律師持懷疑態度了。


刺唐


我第一個律師就是無良律師。他根本沒看對方起訴狀。到了庭上不說話。然後告訴我打贏不打贏給他五千。最後沒給他。但是官司輸了。後期上訴贏了。想告訴你一件事情。律師很重要。你自己更重要。庭上該自己申辯的事情誰都不用。這樣律師咱也告他


用戶3610357543864


第一,律師儘量找熟人。打官司必須建立在代理人雙方充分信任的基礎上,有熟人律師是最合適的人選。

第二,如對熟人律師能力懷疑,還是要找熟人律師幫忙。請熟人律師幫忙找靠譜的專業律師,可能價錢會多出點,但專業服務有了,且至少對方不會坑你。

第三,律師費要足額付。律師也要吃飯開銷,看似律師費很高,其實拋掉上交所裡運營費,上交稅務等各行政機關費用,還有辦案開銷(天天出差),其實所得無幾。如果不付費即使熟人律師也不會接你的案子,或辦案質量大為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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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對律師的制約還是很強的,你可以到律協或者司法局舉報,輕的話會被吊銷執業資格證,重的話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

據報道,山東淄博市律協副會長孟凡亮被批捕。因其在接受當事人委託處理一起刑事案件時,以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為由,向當事人兒子索要1500餘萬元。目前,該律師已被起訴,案件正在審理階段。


無獨有偶,2016年10月8日,廣東省高院作出(2016)粵刑終1093號二審終審刑事判決書,被告人周榮熾即原廣東華法律師事務所主任。

法院認定,周榮熾任職期間,得知某案件申請執行的債權有財產可供執行,遂以他人名義買下債權包,並請高明法院法院院長託何某志指示下屬予以關照,獲利300餘萬元後向何某行賄150萬元;最終,法院判決周榮熾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


當然法律對“誣告陷害”也有著嚴厲的懲罰,現實生活中,當事人以為律師是“萬能的”,其實則不然,在維護自己權利的同時也要考慮到很多時候律師是“說了大話”不見得沒有盡職盡責。


秘語相傳


你有證據嗎?這個是可以告的。比如說對方打了你,還砸了你的車,導致你輕傷。你車裡面有一段完整視頻,可以證明是對方的責任,但是車現在在修理廠。律師告訴對方,對方到修理廠把你的視頻給銷燬了,導致你的證據遺失,官司輸掉了。如果你有其他的證據能夠證明是律師告訴對方,對方再去銷燬你的證據的,那麼你就可以告他了,一告一個準,律師也是會被判刑的。當然,在現實生活中取證是比較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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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是很少見的,律師都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都是有一定職業道德的。

既然接受了委託,收取到一定的律師費,就應當恪盡職守。至少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至於說官司打贏打輸?那原因是多方面的,並不一定說官司打輸了,都是怪律師無能,甚至懷疑律師與對方惡意串通。

律師也像醫生一樣,都是想把事情辦好,而不願意看到案件辦砸。但是有些事情確實不好辦,律師雖然盡了力,卻無力迴天。

當然也有個別不好的情況,哪個行業都有好人壞人。如果發現律師與對方串通在一起糊弄你,你可以這麼做:

第一,到其所在的事務所找領導反映,要求給個說法。

第二,到當地司法局或者律師協會投訴,要求有關部門查處。

第三,持委託代理合同和收費票據等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無論採取哪種方式?都應當實事求是,以理服人,且不可無理取鬧。


法重情深


處理方式

如果對於律師與對方當事人串通的行為有確切的證據證明,針對惡意串通行為你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維權:

1、到你所在城市律師協會或者司法局投訴。可以是口頭的投訴,但最好使用書面的材料。

2、可以直接到你本人所在地法院起訴二人侵權行為。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律師法》

第四十九條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停止執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五)接受對方當事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託人權益的;

……

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 《律師法》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規定的律師“接受對方當事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託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一)向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不利於委託人的信息或者證據材料的;

(二)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暗中配合,妨礙委託人合法行使權利的;

(三)接受對方當事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故意延誤、懈怠或者不依法履行代理、辯護職責,給委託人及委託事項的辦理造成不利影響和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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