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說好的不洩露其實是全洩露,中介公司可從“安居客”後臺獲得用戶個人信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蘇州市民趙先生向媒體反映,他在線上租房平臺“安居客”應用上瀏覽二手房信息,並且使用該軟件自動生成的虛擬號碼向當地一家中介公司進行諮詢。可電話剛掛不久,中介公司方面就掌握了趙先生的真實電話號碼。趙先生不解,中介怎麼掌握了我的信息?

中國之聲記者調查發現,中介公司確實能從“安居客”網站後臺獲得用戶個人號碼信息。平臺承諾的隱私保護怎麼會形同虛設?消費者信息安全誰來保護?

中介公司為何能從“安居客”網站獲取用戶個人號碼?

安居客房產網品牌創立於2007年,總部設在上海,是一家網上找房信息服務平臺。目前在北京、上海、廣州、南京等全國十多個城市有分站點。

蘇州的趙先生去年底想改善住房條件,他通過安居客手機軟件瀏覽二手房信息。隨後,他又使用該軟件提供的170虛擬電話功能向當地一家中介公司進行諮詢。很快,這家中介公司就掌握了趙先生的真實電話號碼,並且回電過來。這令趙先生感到意外:“他為什麼弄虛擬號碼呢?就是為了保護我的隱私。如果我願意的話,我會把號碼告訴他,我不願意的話,我還會一直通過這個平臺的來溝通。前面是虛擬號碼,後面就輕而易舉地獲得我的真實號碼。”

為了驗證此事,中國之聲記者也註冊了安居客手機軟件,並通過虛擬號碼撥打了一家南京中介公司電話,記者遇到了和趙先生相同的遭遇。

記者:“我用的是隱私號碼撥打你電話,你怎麼會有我號碼的?”

中介公司:“這樣說吧,您打我電話時候隱私,我打您電話時候隱私,但是我們這邊一個系統裡會出現您的號碼,就是安居客這個。”

一家中介公司經紀人明確向趙先生表示,她可以在後臺看到諮詢該公司房源的用戶信息,趙先生提供了一段通話錄音。

中介公司:“你撥打我們的電話呢,我們這邊來電確實是隱號。”

趙先生:“你可以在後臺也能看到我的號碼?只要你想看,對不對?對,是的。你想想我們這個行業如果不知道顧客聯繫方式,能麼獲得顧客呢?”

與記者聯繫的中介人員也表示,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他也可以在後臺看到諮詢用戶的真實信息:“因為我的號碼被隱私,你的號碼也被隱私,大概過十個小時之後,我就能看到你的號碼,就相當於回訪。”

那麼,中介人員是怎麼得到諮詢客戶的真實電話號碼的呢?一位業內人士透露,安居客手機軟件分為客戶端和中介公司經紀人端,安居客和第三方中介公司可能是共生的關係,因此,發生這樣的事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安居客沒有線下店面,他們如何去存活?靠大小中介花錢開端口,我要買他的經紀人端口,我才能發佈房源,發完之後,客戶覺得房子好,打過來電話之後,這個經紀人能看到,別的經紀人看不到,因為他花了錢,買了端口了。”

平臺承諾的隱私保護怎麼會形同虛設?

用戶在註冊使用過程中,“安居客”就在註冊協議中明確承諾:非經法定原因、本協議的約定或您的事先許可,安居客不會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用戶的註冊賬號、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非公開個人信息。記者注意到,獲得趙先生信息的中介人員自稱屬於易居房友房地產經紀公司工作人員,獲得記者聯繫方式的中介人員自稱屬於中環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工作人員。

安居客全國統一客服熱線4006209008的客服人員也曾向投訴人趙先生一再承諾,未經用戶同意,安居客平臺絕對不會向第三方中介公司洩露用戶個人信息:“安居客平臺上是不會將找房客戶的個人聯繫方式通過什麼方式給到中介這邊,這個信息平臺上面確實不會洩露用戶的私人聯繫方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五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絡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既然法律有規定,商家有承諾,用戶的個人信息為何仍遭洩露呢?為此,記者多次撥打安居客全國統一客服熱線4006209008,但一直處於忙碌無法接通的狀態。中國之聲記者致電安居客總部,前臺客服表示,她將向公司方面反映此事:

“我把這消息和你的聯繫方式都給我領導,那我等你回覆?”

“好。”

江蘇天煦律師事務所張賽律師表示,如果有證據證實安居客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就向第三方洩露用戶的個人信息,這屬於侵權行為,用戶可以進行維權:

“如果確實能證明我們的相關信息是從安居客洩露出去的,第一個,安居客顯然沒有兌現當時的承諾;第二個,即便在合同中安居客沒有作出這樣的承諾,安居客也不應該將獲取到的公民信息洩露出去,這構成了法律上的侵權行為,侵犯隱私權,作為一種侵權行為,我們的相關權利人是有權進行維權的,甚至可以要求侵害者承擔精神損害這樣一個法律責任。”

張賽律師還表示,如果商家洩露用戶信息情節嚴重,洩露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如果說情節不是太重,一般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對於侵犯公民個人隱私,將隱私洩露出去的,相關責任人可能被處以拘留罰款的處置。但是如果情節比較重,涉案金額比較大,(責任人)侵犯我們國家《刑法》二百五十三條當中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比如:向他人出售、提供個人信息,並且情節嚴重,那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問題了;如果說情節特別嚴重,那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處罰。”

此外,律師還表示,在未經用戶許可的情況下,中介人員以非法方式獲取用戶個人信息,並且經營獲利5萬元以上,涉事人員也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截至發稿前,記者再次聯繫安居客總部,仍然沒有等到公司的回覆,對於事件未來發展,中國之聲還將進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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