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電動車在小區內丟失,小區物業讓業主們辦門禁,小偷從小區大門離開,物業有無責任?

趙仁斌


要看辦門禁是否收費,收費合同中是否包括電動車保管的內容,如包括就形成了事實上的約定關係,電動車丟失了就要承擔合同約定內的法律法規責任,否則物業是責任的。需要說明的是,業主的私人財產丟失或者被盜,只要物業沒有和業主合同約定,物業是不會包賠損失的,因為物業費這一塊不包括業主的私人財產(比如存摺銀行卡手飾古玩字畫現金等),比如業主說家中的金項鍊丟了或者是家中現金被盜了,物業是不會承擔法律責任的。除非雙方有合同約定。試問,你是物業,業主說我家少了兩千塊錢,你物業賠嗎?如果賠償的話,就是馬雲許家印幹物業也能賠死。所以業主們要明白,物業只是提供服務,比如衛生綠化水電氣維修等,至於保安,只是例行巡邏,抓住小偷處置處罰是司法部門的事,沒抓住小偷司法部門也不能處理保安,再比如業主家失火了,原則上物業也沒有責任,還比如,樓上往下扔垃圾或者是其他東西,砸傷路人,物業也不會承擔責任的。比較你被他人打傷了,警察不會給你看病,你的機動車馬路上停著玻璃被砸了,巡警不會賠你,你家失火了,是電或者天然氣的原因,供電局或者天然氣公司不會賠你,消防隊更不會賠你。記住了:物業只是依據合約提供服務,物業不是萬能的,物業不是筐,什麼都可以往裡裝!


否極泰來4621


電動車丟失,一般情況下物業公司是不會賠償的,具體還需要看你們和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合同。當然,你可以選擇報案,由公安機關按刑事案件處理。


Liang法


小區讓業主辦理門禁系統,如果沒有經過業主大會通過,只能看作是物業公司的商業行為,如果除了物業費之外不收費可以不承擔責任,如果單獨收費就是妥妥的商業行為必須承擔相應責任,並且小偷偷了電動車又是通過小區大門門禁系統運送贓物,物業公司必須承擔先行賠償責任,盜竊屬於刑事犯罪,物業可以通過公安局報警追查小偷。


我有獨特的視角


從問題看,物業不應該負責。提到讓業主辦理了門禁,就誤導了部分人認為該賠,門禁卡就算有收費,那是針對卡,是卡成本費(當然收費肯定高於真正的成本,就如辦銀行卡一樣),不是月卡費或年卡費,加設門禁系統是加強安全,方便業主,進門業主主動刷卡,岀門一般一用刷的,如不設門禁,一般會出現敞進現象,因為小區人員眾多,你可能認識守門保安,但是保安不一定認識你,如進出經常盤問你(守門保安在物業中固定為一、二人是不現實的),你心裡會舒服嗎?都不會罵人?所以久而久之,守門的一般不會再找罵了。有了門禁,多數業主自行刷卡,少數忘帶的,如認識或有印象的放行,沒印象的核實一下,被罵的機會小很多,而且被罵時,有可能還有其他業主為保安鳴不平。門禁解釋了,再說說車被盜,如果停在付費有人守的車庫,該賠,停在小區其它地方或樓道,肯定不賠。車庫停車是停車領牌,見牌放車,保障安全。


想你78564666


我覺得應該沒有責任!因為這個事情責任劃分誰都不能定性!現在電動車保有量太大!家家戶戶都有!在沒有門禁卡的小區電動車出入都是正常現象!就是警察給你站崗也不可人人都查是不!你自己電動車不保管好!讓小偷騎走了出入小區誰也得認為是小區自己人!或走親訪友自由出入!你繳納物業費包括有監控設備的!小區有監控服務的!你可以調取監控!如果無業沒有做到監控服務的!比如監控損壞!你可以找物業協商解決!也不可能做到全款賠償!


龍騰泥潭


物業對業主東西(含業主的所有私人物品)在小區丟失物業賠不賠償問題,業主非常關心,這要看你的情況符合那條了,①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物業,協助做好安全防範,這句話概括物業的責任,②另外與業主有合同約定對業主財產有看護責任的,物業一定要賠償,第三,事實上的保管關糸。例如,你對物業的工作人員講了,物業也同意幫你照看,結果丟失了。第四物業協脅做安全防範,盡沒盡到協助責任,工作有沒有不到位的,第五物業有沒有人直接參與做案業主要弄明白。


手機用戶6l700655261


很多事情是無法認證的,所以責任也無法界定也是原因之一。我在小區停車時親歷的。有一摩托車停車後下車對右後視鏡搗鼓了一番,反正是壞了但未掉下來。第二天在物業大吵大鬧。所以很多事也叫說不清,況且小區停車又只交車位佔用及衛生費。一月百元左右。社會停車場包賠。進場領卡,出場交卡。對車外觀檢查,有損壞,有劃痕用粉筆標記並當面告知你。在小區停車合同上約定無保管責任。當然約定物業保管則必須賠。


手機用戶50100548185


小區內辦了門禁丟了電動車小區物業理應負一定責任,這是亳無疑問,至於賠償,就要看辦理門禁簽約?這是關鍵!但至少物業門崗沒有做到進出人員申查,畢竟電動車是車輛,不是一件隨身隱藏東西,我個人認為物業理應與失主協商,賠償一部分。


顏老先生2


小區內私人物品應該有自己看管,因為總些東西物業沒有收費,如果有保險應有保險公司賠償,因為小區沒有執法權,舉個例子一個小區主戶把車停在別人車位小區保安把車移走,派出所把移車人抓走關兩天,因為保安沒有執法權,不能動公私財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