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范冰冰這次一共要被罰多少錢?這次查處結果會對影視圈有什麼重大影響?

Shmily047


1.這是一個標誌性事件,甚至是演藝圈⭕的轉折點,標誌著演藝圈乃至娛樂圈的經濟“潛規則”的終止,相信“陰陽合同”絕非冰冰一人,其他人給了年底前整改的寬限期;

2.范冰冰是國內最著名的明星,國際上也有很大影響,對冰冰的經濟處罰,沒有人身自由處罰,寬嚴適度,加上言真意切的道歉信,這是給冰冰等娛樂圈一行人共同的機會,只要守法整改,知錯就改,還是好同志,還是一視同仁的建設者;

3.范冰冰始終沒有更改其他國籍,這在娛樂圈還算是一股清流,再有條件,也願意死心塌地跟祖國在一起,怎麼著也要給這些愛國者一次平等的機會,否則,就是對變更國籍的鼓勵和對變更國籍者的縱容,甚至成為輿論和社會導向的失誤和錯誤;

4.新時代社會風氣的改變,必然讓娛樂圈風氣得到改變,從言行到經濟,從散漫到遵從法治,社會大勢影響娛樂圈,娛樂圈也要跟上時代進步的步伐為新時代鼓與呼,為中華民族偉大復鼓與呼!😊


我愛達州


這次罰款,不只是處罰范冰冰一個主體,是處罰范冰冰以及其當人法人的企業(工作室)。

法人企業追繳稅款2.55億+滯納金0.33億+合同偷逃稅罰款2.4億+工作室偷逃稅罰款2.39億+未代扣繳個人所得稅罰款0.51億+非法提供便利偷逃稅罰款0.65億,共計8.83億多。

很多人問,為什麼我國法律會規定逃稅第一次被罰,只要補繳就不用負刑事責任?是為了保護逃稅者麼?

不是保護逃稅者,這是從社會和國家的最大利益出發的規定。

按照之前1997年《刑法》中偷稅罪規定,沒有首次處罰補繳免罪規定,一個企業如偷稅達到一定數額、比例,一旦發現,不管企業是否積極補繳稅款和滯納金,接受罰款,都會定罪,就像劉曉慶公司偷稅罪那樣,劉曉慶本人被關在看守所一年,企業經理被判刑三年,導致劉曉慶公司無法正常運轉,而此前劉曉慶的公司能定期產出大量受歡迎的影視作品,深受觀眾歡迎,其工作室停擺,對市場也是一種損失。

對其他生產經營企業而言,這可能導致企業破產,工人下崗需要重新安置,企業老總因為偷稅被判刑。很顯然,這種處理方式無論對國家、社會、企業和企業主本人都是損害,並不利於社會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中,將偷稅罪改為逃稅罪,同時增加逃稅首次被罰,如果補繳就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的規定,同時規定,不僅僅是補繳稅款,還要繳納滯納金和高額罰款,這樣,既維護了國家的利益,也能保證經濟秩序平穩運行。


曾傑律師金融案件辯護


范冰冰這一次一共被罰了8.8億,想想都覺得肉疼。要知道我們普通人可是一輩子也賺不到8.8億啊!這次事件也真的是范冰冰演藝生涯乃至人生的滑鐵盧,相信經過這個事情之後范冰冰會有所收斂,也會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顯然范冰冰的行為造成了惡劣的影響,給范冰冰本人的生活也帶來了極大的影響,這一切應該是范冰冰以及其經紀人沒有想到過的。人最不應該的就是決心,范冰冰已經是國際明星了,以她賺錢的實力,真的完全不用這麼做,被金錢衝昏頭腦的范冰冰也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慘重的代價!

我覺得娛樂圈肯定不止范冰冰這一例,對范冰冰的嚴肅處罰也給了其他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相信經過這件事之後,娛樂圈這種事情將會減少,畢竟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多紅的明星,一旦觸犯法律也是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的。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娛樂圈缺水水很深。要不是崔永元五月份爆料出中國大實錘,恐怕我們這群吃瓜群眾還渾然不知原來范冰冰還有這麼一套;當然了,這件事也實力打臉馮小剛,畢竟馮小剛一開始就在各種狡辯,還故意發出帶有辱罵崔永元的話語,也不知道馮小剛現在是什麼心情!

希望通過這件事之後能夠給大家一個教訓:永遠都不要去觸犯法律!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


範爺真的栽了,曾經的那句“我不嫁豪門,因為我就是豪門”是何等的霸氣啊!一個女子能說出這樣豪言需要多大的魄力,可想而知,范冰冰的內心是極其強大且自負的。但這次倒黴了,被查出偷稅漏稅,原來她的自負是建立在違法犯罪之上的。

稅務局機關依法向范冰冰及其企業和工作室追繳稅款、對偷逃稅款的罰款、對少繳稅款的罰款共計逾9.78億元,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9.79億元是個什麼概念呢?我們可以試想一下,假如一個人年收入20萬元,需要4000多年,而且不吃不喝,也就是你要從大禹治水那會開始賺錢,賺到現在就差不多了,如果你是一個農民年收入只有幾千塊錢的話,估計你要從恐龍統治世界那個期間開始賺錢,這樣也好,也可以親眼見證一下恐龍到底長啥樣了!倘若你是個吃低保的,那對不起了,目測你要和女媧、盤古他們一起混了。

這次對范冰冰的處罰,估計這會不少打扮得平常油頭粉面、矯揉造作的那些演藝界人士都感到惶惶不可終日,尤其是那個臉上長白斑的、和7.5億夫婦等。

此次判罰意義深遠,除了彰顯我們國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外,也體現了我們依法治國的決心!法律不可兒戲,越是名人越要注重自身修養,越要遵紀守法。


趣聊每天熱點


范冰冰這次需要繳納近9億的罰款!

今天中午12點,消失了一百多天的范冰冰突然微博發出致歉信:

致歉信上說明了她是如何通過“陰陽合同”來實事偷稅行為的:

同時,根據新華社和光明日報共同發出消息,將對范冰冰的罰款如下:

大家可以看出,這次范冰冰需要繳納大大小小的罰款近9億。你們認為她被罰這麼多錢應該嗎?

這次查處對影視圈的影響?

我認為,對影視圈的大局是沒什麼影響的。因為自從“陰陽合同”事件還沒被實錘的時候,就傳出藝人降薪,綜藝限薪,等等的相關條例,但至今為止,那些大明星、小鮮肉們依然沒有傳出誰做出表率,反而把“娘炮”一詞炒的火熱,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進展。所以我認為,影視圈的無論是下至演員上至導演,肯定會採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方式來應對高額片酬,並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影響。大家認為呢?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評論補充!


影視巨能聊


范冰冰所需補交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加在一起超過8億(具體約合8.8億多),但是她只是受到了行政處罰並沒有構成犯罪,而她的經紀人卻因為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涉嫌犯罪被強制採取措施。

這麼說下來這次的范冰冰還不算太涼,畢竟有人替她頂了鍋,而她只是出來道個歉,做個道歉申明,或許在沉澱個幾天就會又出現在大眾視野,雖然事業達不到高峰了,但是這也是最好的“處理”結果了不是嗎?



只是這次“冰冰涼”事件,對影視圈乃至娛樂圈都是一次重大的敲打,我相信娛樂圈這種想象不只”冰冰涼事件”應該有很多,但是范冰冰作為首當其衝的“領頭人”應該是為影視圈做了一個“很好”的開頭,畢竟有了開始就順勢而上,間接打擊想偷或者正在偷的人。


最後希望娛樂圈能夠迴歸淨土,不在是那個醜陋不堪的混沌娛樂圈。


娛樂昕說


明確說了:罰款加補繳費用合計8.83億,可以說這次處罰的力度是相當的大。其實這次的結果,對於范冰冰來說是非常不錯的,錢能解決的問題真的不是問題,她從影這麼多年了,罰錢的結果總比坐牢好吧,所以對她來說是個好結果。

而且稅務部門也是要達到這樣殺雞儆猴的作用,不但要交錢,還要主動交錢。因為小崔的一個動態,范冰冰就被牽扯其中了,而且煞有其事。因為正常的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不管你是影視明星,還是平民百姓。而之前很多人都利用相關的手段偷稅納稅,這可以說確實是開口很大了。正好有了小崔的舉報,落實了范冰冰的罪證,剛好稅務部門就可以拿范冰冰來說事兒了。

這件事情可以看出,稅務部門對娛樂圈的態勢是越來越緊了,以前可能因為沒有相關證據也沒有辦法,還有很多空子可以鑽,但是社會發展到現在,很多人已經洞悉了娛樂圈其中的生錢之道,或者說省錢致富的法門,這樣做的人都是樂此不疲的,但是這樣卻是違法的,長此以往國將不國這句話毫不誇張的。

因此這一次的嚴厲處罰就是要告訴娛樂圈,稅務部門會緊盯著哪些偷稅漏稅的人,你們按時間補繳了,那就相安無事,若是還想耍花招,那麼對不起了,你的下場恐怕沒有范冰冰那麼好了。


老王偵查記


具體的新聞,我沒有看。反正應該是罰款很多錢。范冰冰被處罰,是她咎由自取,我認為:活該!

做人應該有誠信,犯法的事情不能做。如果是我,我也會舉報范冰冰。不管他是什麼人,有多大勢力,只要他做錯了,我就敢舉報。如果我做錯了,我也歡迎別人舉報我。我做網絡管理員的時候,就對其他的管理員說:如果有一天我墮落成為一個反科學的人物,請你們必須舉報我!我甘願被你們舉報!

我的朋友支持我,是因為我堅持捍衛科學真理,而不是因為我官大。我的朋友,都是不畏強權的鐵漢子,沒有一個“水變油”這樣的人物。

范冰冰罪有應得,是活該,也大快人心。不過,如果以此證明崔永元是好人,我完全不這樣看。即使崔永元舉報有功,那也是為了報他個人的私仇。我舉報范冰冰,不會為了任何個人的利益,而是為了社會的正義。我,就是比崔永元高尚。我為了社會正義,甘願被別人舉報。而崔永元,不過是為了他個人的痛快而已。

“無心為惡,雖惡不罰;有心為善,雖善不賞”。做好事情,不能為了個人的私心,而是因為大公無私,滿腔真誠。

崔永元不配得到我的獎賞。而且,我認為這個事情不能證明崔永元的人品就突然變好了。從他近日的表現來看,他依然是一個不知悔改,臭名昭著的“反科學之王”。


懷疑探索者


范冰冰事件對影視圈的影響和衝擊非常大。

可以說是平地一聲雷。

我從四個角度分析一下:

第一:這次事件告訴所有娛樂圈的明星們:不要以為名氣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名氣可以代替法律,政府會給你面子。不要以為做點慈善就可以掩蓋偷稅的事實,一切都是幻想。這是給所有明星的一次驚醒。

第二:近期很多明星註銷自己的公司,很多明星也非常低調,不敢張揚。這是對影視圈一次大的洗禮和清算。偷稅漏稅比范冰冰嚴重的大有人在。

第三:讓所有的明星都能夠清楚的認識自己,不要陶醉於自己的名氣不能自拔,不要忘記明星們還有另外一個名字叫:老百姓。

第四:讓所有的粉絲們不要迷戀明星,不要被她們的臉蛋,帥氣,名氣,和劇裡的角色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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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key


范冰冰這次的罰款總計8.83億。

這筆換成現金疊起來有36層樓高的鉅款,對應了國家稅務部門對范冰冰及其作為法人的公司,共計4類避稅行為的稅款補繳,以及高達0.5倍-4倍的罰款。

范冰冰案件作為娛樂圈類似偷稅漏稅案例的風向標,不僅對其他明星震懾力巨大,也會成為之後處理類似事件的重要參考。

對范冰冰的8億罰款是什麼概念?

8.83億現金,即使是對於范冰冰這種娛樂圈頂級吸金流量,也幾乎是"一夜回到解放前"的程度。

明星的身價雖然動輒幾十億,但是明星"身價"這種和名望掛鉤的隱形財富,就如同上市公司股價一樣,不僅浮動巨大,而且——幾乎都是虛的。

雖然范冰冰如今沒有被封殺,也沒有被認定有更嚴重的罪名,但是她的形象和名聲確實需要經歷很長的恢復期和精心的修補。

大牌代言會受影響,上億投資的《巴清傳》也血本無歸,這8.83億的罰款,范冰冰還真的需要傾家蕩產來支付——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同時,娛樂圈的其他明星也看到了這個信號——用高額的財產上繳來補救自己的偷稅行為。

為什麼范冰冰沒有被刑事處罰?

不得不說,國家的這次處罰真的非常精妙。

從財務層面上極其嚴厲,幾乎是傾家蕩產,但是刑事上參考了刑法的條款——首次偷稅行為,認罰認繳,則免於刑事處罰。


畢竟對於國家來說,首次出現偷稅行為,更重要的是補繳稅款和罰款,而不是像一些狂躁的網友一樣非要"弄死"誰,畢竟8.83億也不是小錢~

當年范冰冰的前輩,一代傳奇女星劉曉慶就比較慘,被收繳財產後,從龍套一點點重新爬起來。

"范冰冰"會成為娛樂圈處理類似案例的標杆

影視公司和明星個人工作室最近已經成為國家稅收核查的重點對象,國家對於整治娛樂圈早有規劃,范冰冰只是一個開始。

第一隻靴子已經落地,范冰冰的結局也已經書寫,其他的明星該怎麼做,大概心裡都已經有了答案 。

(文\\硬核八卦 首發悟空問答 已維權 抄襲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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