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7 小產權房轉正信號!深圳改革探路,部分違建可轉為合規房地產

小產權房轉正信號!深圳改革探路,部分違建可轉為合規房地產

自2018年10月10日起,深圳兩類歷史違建可申請為商品性質房地產。

9月17日,深圳市規土委發佈《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產業類和公共配套類違法建築的處理辦法》。《辦法》第四十條指出,符合以下兩項條件的歷史違建,可以直接申請為商品性質房地產,也可以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辦理為非商品性質房地產後,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轉為商品性質:

其一,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其繼受單位所建產業類歷史違建,位於原農村非農建設用地紅線內或者以非農建設用地、徵地返還用地指標扣減處理的,按照申請辦理為商品性質時的市政府有關非農建設用地和徵地返還用地土地使用權交易的有關規定補繳地價。

其二,上述情形之外的生產經營性歷史違建,按照申請辦理為商品性質時市場評估地價的50%補繳地價;商業、辦公類歷史違建,按照申請辦理為商品性質時的市場評估地價補繳地價。

生產經營性歷史違建繳納罰款後可確認為非商品性房地產

生產經營性歷史違建,按照下列規定繳納罰款、地價後,確認為非商品性質房地產:

(一)對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其繼受單位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罰款10元,位於原農村非農建設用地紅線內的免繳地價,位於原農村非農建設用地紅線外的按照公告基準地價的25%繳納地價;

(二)對原村民、其他企業單位或者非原村民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罰款30元,按照公告基準地價的50%繳納地價。

商業、辦公類歷史違建,按照下列規定繳納罰款、地價後,確認為非商品性質房地產:

(一)對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其繼受單位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罰款10元,位於原農村非農建設用地紅線內的免繳地價,位於原農村非農建設用地紅線外的按照公告基準地價的25%繳納地價;

(二)對原村民、其他企業單位或者非原村民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罰款30元,按照公告基準地價繳納地價。

歷史違建位於原農村非農建設用地紅線外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可以調整至原農村非農建設用地紅線內或者扣減非農建設用地、徵地返還用地指標的,按照位於原農村非農建設用地紅線內的標準繳納地價;

(二)不能調整或者未扣減非農建設用地、徵地返還用地指標的,但屬於佔用未完善徵轉地手續的用地的,應當完善徵轉地手續後,按照本辦法相關規定繳納地價,政府不再支付徵轉地補償款。

歷史違建佔地跨越原農村非農建設用地紅線的,按照紅線內外各自佔地面積分別計算應繳納地價。

歷史違建按照本辦法以扣減徵地返還用地指標方式處理的,徵地返還用地折算的比例按照我市有關規定執行。

歷史遺留違法建築處理確認的罰款、地價標準

小產權房轉正信號!深圳改革探路,部分違建可轉為合規房地產

備註:1.本表罰款和地價標準均指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2.本表所稱補繳地價包括兩種情形:一是直接辦理商品性質時所需繳納的相關地價;二是非商品性質房地產在轉為商品性質時,按照第一種情形繳納的地價扣除直接辦理非商品性質時繳納地價的差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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