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網紅把孕婦踢到先兆早產,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或尋釁滋事罪?

導語

從目前來看只要醫學鑑定結果達到輕傷或者以上,就可能涉嫌犯罪,否則幾率不大。當然,也有可能涉嫌尋釁滋事,這需要根據案情作綜合判斷了。

正文

9月9日晚,杭州一孕婦與丈夫在樓下散步時,一隻沒有牽引繩的鬥牛犬多次撲向孕婦,丈夫因擔心孕婦受傷擋了一下,沒想到狗主人突然上前打罵說“憑什麼打我家狗!”,孕婦上前解釋但狗主人並沒有善罷甘休,動手打了孕婦丈夫後又過去推打孕婦,而打人女子的母親對此並沒有阻攔一起對孕婦進行辱罵。更讓人氣憤的是在孕婦受到毆打出現身體不適後,女子仍在大罵“你這樣的人活該流產,趕緊去死!”孕婦當場呼吸急促倒地,圍觀鄰居與保安急忙撥打急救與報警電話後,該母女暴力拒法,不配合警方執法,母親在前與警察對峙女子則不停的打電話,最後孕婦被送往醫院診斷為高危先兆早產,並下了病危通知書。

網紅把孕婦踢到先兆早產,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或尋釁滋事罪?

而涉嫌傷人的當事人,是一名擁有百萬粉絲的十八線網紅:

網紅把孕婦踢到先兆早產,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或尋釁滋事罪?

網紅女要不要承擔刑事責任?

有人問,網紅女的行為如此惡劣,把人打進醫院,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我國刑法,如果達到輕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如果造成重傷以上的後果,則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更重刑罰。

所以,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前提是造成輕傷以上的結果。如果達不到,比如是輕微傷,一般就不會刑事處罰,只會給予行政處罰,就是拘留幾天和罰款幾百,可以看出,行政處罰相對會輕很多。

所以現在的情況是,暫時需要等最終的醫學司法傷情鑑定結果。

目前的醫院結論是先兆早產,不過醫院的診斷結論不是專業的司法醫學傷情鑑定結論,警方會等待專業的司法醫學鑑定。

網紅把孕婦踢到先兆早產,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或尋釁滋事罪?

先兆早產是不是輕傷?不是

根據2014年《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如果致人“先兆流產”,就屬於輕微傷。該規定並沒有說到先兆早產的問題。即便是把先兆早產參照先兆流產來執行,那也只是輕微傷。

網紅把孕婦踢到先兆早產,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或尋釁滋事罪?

輕微傷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但是,如果是流產和早產,問題就很嚴重

目前該孕婦還只是先兆早產,如果是真的早產或者流暢,那問題就可能升級為刑事案件了

現在這個網紅Saya要做的,就是祈禱孕婦不要早產或者流產。同時趕緊賠償、道歉。

因為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損傷致早產或者死胎;損傷致胎盤早期剝離或者流產,合併輕度休克,都屬於重傷二級。

如果造成這種重傷的結果,就涉嫌故意傷害罪,量刑在3年以上。還需要賠償相關醫療費、誤工費等等。

網紅把孕婦踢到先兆早產,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或尋釁滋事罪?

是否構成尋釁滋事罪?

另外還有人問,如果司法醫學鑑定的結果,依然無法確定為輕傷或以上的結果,網紅是否還構成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如果犯該罪,一般會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多次實施的,最高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網紅saya母女的行為,屬於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矛盾糾紛,藉故生非,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或許有可能被認定為“尋釁滋事”,同時,saya母女辱罵、恐嚇他人,對孕婦拳打腳踢,社會影響惡劣,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或許可能會被認定為“情節嚴重”。

因此,本案中,公安機關會根據據具體的醫療鑑定意見,綜合具體案情,對本案進行定性,我們只需靜待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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