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河南核查出租車網約車司機背景 有這些情況將禁止從業

河南核查出租車網約車司機背景 有這些情況將禁止從業

河南對出租車駕駛員(含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下同)的背景核查將更加嚴格。9月18日,省交通運輸廳官網發佈《關於切實做好我省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將持證出租汽車駕駛員信息提供給同級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負責每季度核查持證駕駛員背景信息變化情況。

背景核查合格才能參加從業資格考試

《通知》指出,依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3號),申請從事出租汽車服務的駕駛員,都需提供相關證明或承諾材料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由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將申請人材料提供給同級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對申請人材料開展背景核查,並於10個工作日內,反饋結果至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

經核查符合條件的駕駛員,可以參加考試,領取從業資格證,經註冊後可進行出租汽車服務。

每季度核查背景變化,吸毒、酒駕等將撤銷從業資格

除了考取從業資格證時的背景核查外,對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背景核查,將細化到每季度一次。

《通知》指出,各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及時將持證出租汽車駕駛員信息提供給同級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負責每季度核查持證駕駛員背景信息變化情況。一旦核查到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有吸毒記錄,有飲酒後駕駛記錄,有暴力犯罪記錄,有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記滿12分記錄等情況的,由公安機關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給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

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規定,撤銷相關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公告作廢,並對相關交通違法、責任事故信息,記入企業、駕駛員年度服務質量測評檔案。

《通知》還鼓勵各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動出租汽車駕駛員有關信息系統與公安機關人口信息、車輛駕駛人違法記錄信息、暴力犯罪信息實現聯通共享,推動實現信息在線即時核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