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2018国务院大督查来了 查什么、怎么查、谁来查?

2018国务院大督查来了 查什么、怎么查、谁来查?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一年一度的国务院大督查如期而至。据新华社消息,8月22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启动,31个国务院督查组将分赴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实地督查。

部级领导“挂帅” 为期10至12天

按照工作安排,每个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1个省(区、市),为期10-12天。

实地督查结束后,国务院将派出6个督查组,带着基层反映的问题对国务院30个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实地督查。

国务院督查组组长由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有关部门和地方抽调,同时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以及专家学者参加督查。

实地督查期间,督查组将采取一对一访谈、小范围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企业、社区、医院、高校、科研院所、办事大厅等基层一线,听取企业家、创业者、科研人员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

按照“开门搞督查”的工作要求,国务院督查组还将对群众通过“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微信小程序、邮政专用信箱反映的突出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组织调查核查。

对督查发现的典型问题,将约谈负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的负责同志,督促有关方面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重点督查民生改善等五大内容

据了解,实地督查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贯彻落实,重点聚焦五个方面。

一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和推动落实情况;

二是持续扩大内需和推进高水平开放,尤其是促进有效投资、积极扩大消费、稳定外贸出口、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等工作情况;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重点是简政放权事项落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减税降费等工作情况,全面开展营商环境重要指标调查;

四是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主要是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打造“双创”升级版情况;

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就业、医疗、养老政策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情况。

历次大督查已问责2500余名责任人

记者注意到,自2014年起,国务院已进行四次大督查,今年是第五次。

国务院大督查被视为促发展的“利器”,并逐年升级。2014年第一次大督查,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16个省(区、市),27个中央部门单位接受实地督查。

2015年,这组数据升至11个督查组、18个省(区、市)、35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

2016,国务院大督查首次实现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督查的30个国务院部门、单位,基本涵盖了中央政府主要职能部门。

2017年的第四次大督查,国务院共派出18个督查组,分赴18省份。18个督查组组长,均由国家部委副部级领导带队,涉及金融、教育、卫生、财政等多个领域。

2015年第二次大督查首次启动了对行政不作为的问责。截至目前,针对重大项目建设拖期、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保障房空置、涉企乱收费以及套取挪用侵占扶贫、医保资金等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500余名责任人被问责和处理。

其中,2015年8月至12月,针对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发现的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项目拖期、保障房空置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分三批开展督查问责,共依法依规问责382个突出问题,问责处理1456人。

2017年2月至5月,国务院办公厅针对第三次大督查发现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拖期、财政资金沉淀、“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涉企乱收费、公租房空置、医保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套取挪用侵占保障房资金和扶贫资金等117个问题,会同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分别进行了核查问责,108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在问责的同时,国务院对主动作为、工作有成效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在资金、项目、土地方面给予激励措施。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一次性提出了24项激励措施。

2017年4月,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结果,26个省(区、市)、90个市(地、州、盟)、127个县(市、区)共243个地方得到通报表扬,组织兑现24项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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